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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成都确诊女孩”发文致歉!泄露信息男子被警方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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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四川成都公布新增3名本土确诊病例轨迹,其中一名20岁病例赵某因曾踏足4间酒吧,引发了网络讨论。随即,赵某的个人隐私信息在网络平台上被转发,涉及的图片包含了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照片等信息。甚至与赵某没有任何关系的小瑶,也因为个人隐私被泄露盗用,被无端卷入事件当中!该照片当事人小瑶在微博辟谣称,其不是成都人,网上被热传的照片是被人盗用!
“成都确诊女孩”发文致歉!
发文致歉
认证为“成都确诊新冠女孩”的用户,发文致歉称:“我是确诊新冠肺炎的那个成都女孩,我在这里向成都市民致歉”,“给大家带来麻烦,打破了大家原本平静的生活。”
文中,她同时澄清:“我之前的工作本来就是在酒吧负责气氛和营销,我发现确诊后,我第一时间配合调查。我不太清楚是谁暴露了我的个人信息,包括我的手机号,从昨天开始一直有人给我打电话、发短信。”
她表示,“我只是不小心感染了新冠,我也是一个受害者。”“我也是第一次感受到了网络舆论的力量,我当时也确实是不知道我奶奶确诊了,如果知情我肯定也不会出来。”
警方已介入调查
12月8日,成都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病例赵某个人隐私疑被泄露”一事,公安已介入调查。目前,王某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已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提示:公民个人隐私受法律保护,对于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涉嫌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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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擅自发布个人信息,可能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网友擅自发布当事人其他个人信息,包括真实姓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照片等,是典型的侵犯隐私权。对当事人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明显是违法的,如果造成严重后果,还可能涉嫌寻衅滋事罪。
在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机关有必要公布关键人的行踪轨迹,以确保公众知情,并且这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部分,目的是维护公共安全。即使有些行踪轨迹可能涉及到个人隐私,在这种背景下,不算侵犯隐私权。
目前,成都新冠疫情的出现
又再一次让大家绷紧了神经
网上谣言不断
日前@成都发布
陆续发布多条辟谣信息
希望大家不信谣,不传谣!
这些谣言不要信!
1、成都不排除实施封城?假的!12月8日,成都市卫健委宣传处回应,截止目前,没有发布类似消息。
2、网传成都理工大学因本土疫情封校?假的!
3、网传四川音乐学院封校?川音:假的!
4、网传世豪广场一男性为“孙女”密切接触者?社区:已了解情况,假的!
5、网传李泽帅为确诊病例赵某密切接触者?假的!
6、成华区卫健局:网传成都第4、5号患者均不属实
7、天府健康码被停用?假的!
往期回顾
◆“宪”在行动|省高级法院组织开展“12•4”宪法日宪法宣誓暨公众开放日活动◆“宪”在行动|省发展改革委多种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宣传教育活动
来源:苏州普法、法治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日报、央视新闻
编辑: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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