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享单车投放数量不能搞行政“一刀切”丨光明时评
投放共享单车不能任性,但也不能一刀切地规定总量而长期不变,还需要“放水冲淤”,引入新的合规的市场主体和经营模式,优胜劣汰。
最近,共享单车行业风云再起。3月17日,滴滴出行自有品牌青桔单车开始在广东省深圳市投放。当天晚上,深圳市交委发布声明称:青桔单车属违规投放。目前,滴滴出行已被多部门约谈,要求立即回收违规投放车辆。
原来在去年,针对当时共享单车一哄而上的乱象,深圳市交委发布了《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自2017年8月23日起,暂停深圳市共享单车新增投放。而这一“暂停”至今已经7个月。
该由谁来决定一个城市该投放多少单车呢?在经历了之前的大起大落之后,共享单车行业如何再出发?
在今年两会的“部长通道”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肯定了共享单车对“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对解决交通拥堵的问题有非常重要的积极作用”,还表示:共享单车需要“共同治理,共同维护,让共享单车能够发展好、使用好、维护好”。
共同治理,意味着企业、用户以及政府各方的协同治理,既包括政府层面的规划,也要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治理之前共享单车的乱象,是为了让它更好服务市民,避免行业大起大落、一哄而上造成的问题,而不是与这种“互联网+”的新型交通方式为敌。
去年,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明确:各城市可根据城市特点等,“研究建立与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但是,“引导有序投放车辆”不应等同于简单的总量控制的“禁投令”。
的确,之前共享单车出现了一些乱停放、损坏车辆得不到及时清理的问题,当时的“禁投令”也是无奈的临时措施。但是,在“禁投令”施行7个月以后,期间多家单车企业已经倒闭,其单车已经无法提供服务;其他企业的单车也存在自然损耗的局面之下,当初定的“总量”是不是还够消费者使用?深圳市民使用共享单车还是不是方便?“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不能一刀切地定了一个总量,就长期不随着用户习惯、行业变化而进行动态调整,否则注定会弄成削足适履的尴尬。
此外,暂时性的“禁投令”被长期执行之后,事实上形成了对新入场者的限制,造成先入场者的实质垄断地位,不利于市场竞争、优胜劣汰,最终吃亏的还是消费者。20多年前,很多城市以“规范整顿”的名义,停止发放了出租车牌照,短暂的市场格局却被行政力量长期固定下来,结果导致先期拿到牌照的出租车企业不思进取,甚至成为运输市场的“食利者”,消费者怨声载道。共享单车是一个“互联网+”的新兴市场,不能走出租车的老路。
最近这半年,共享单车市场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在单车1.0时代,各企业通过疯狂补贴、疯狂投放车辆,以培育消费习惯、跑马圈地,这种粗放式的经营已经因为资金吃紧而中断,企业通过押金手段向消费者“融资”的渠道已经被堵上。目前已进入了精细化经营的共享单车2.0时代,比如,新入场的滴滴青桔就是明确提出了“免押金”模式,响应了今年“3·15”晚会点名共享单车押金难退还的问题;同时,其还将基于大数据平台精准预测供需,避免车辆淤积。企业、信用体系和政府联手共治的“免押金+精准投放”模式,将终结之前的共享单车的草莽式发展。
投放共享单车不能任性,但也不能一刀切地规定总量而长期不变,还需要“放水冲淤”,引入新的合规的市场主体和经营模式,优胜劣汰。此外,之前“10部门规定”还提出推进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完善自行车交通网络等措拖,所以,各城市对于共享单车的管理不能是一禁了之,还得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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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