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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公司口头约定工资实际只发放部分?
公司效益不好提出离职有补偿?
长期被拖欠工期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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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君今日来回答大家的问题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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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7年6月入职现公司,与公司口头约定工资月薪25000元。现在公司每月支付15000元,剩余10000元的部分于年底一次性支付。但公司在年底没有支付扣押的每月10000元,该怎么维权?
答:没有人证和物证的口头协议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职工要进行维权,首先要收集证据,证明当时有与公司协商过工资的标准。你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如果有证据能证明存在口头协议,口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但如果没有人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和物证来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是很难认定有口头协议的。要自己举证,举证才能证明当时的口头协议有效。
公司近年来效益不好,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并争取到补偿吗?
答:员工可以与公司协商,但仅以“公司效益不好”为由要求经济补偿缺乏法律依据。
在公司工作了8年,拖欠工资的时间越来越长,前年12月的工资没发,去年有5个月没发,今年的也没发,请问我解除公司关系,公司会赔偿我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机构是否支持你的诉求取决于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
我是某学校饭堂的员工,居住在学校附近,并且孩子在此就读,饭堂公司电话通知我,要求调离我到很远的地方饭堂工作,现在与公司无法协调,引起纠纷。
答:首先要看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地点有无明确约定;其次即使调离其他工作地点,“很远”究竟有多远,是否构成对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的障碍,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和证据综合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作地点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会对工作地点进行明确约定,并根据约定实际履行。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变更。企业无权单方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
关于该情况,你可以了解更多:
职工在工作中突然晕倒又吐去医院住院,公司不给报销怎么办?
答:可以先跟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部门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节假日顺延)通知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负责支付。
关于该情况,你可以了解更多:
如果职工遇到相关劳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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