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和《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在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中,我院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成好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我院2021年学术型博士指标78人,全部为全日制,其中已招收直博6人,硕博连读生56人。
二、组织管理
招生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何 军
副组长:任峰 乔豪学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建波 方国家 方鹏飞 乔豪学 任 峰 刘惠军 何 军 张一飞 张宇宁 陈志权 徐红星 常 胜
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招生过程中规则制定和考核专家组的组成。
考核专家组都应具有博导资格,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校要求选拔产生。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安排学院在博士招生过程的各项事务。
我院在2021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专业均不区分导师.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21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2020年12月20日—12月14日)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2. 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21年3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寄送达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1-211;联系人:熊老师;联系电话:027-68752979;邮编:430072)。我院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我院将在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考生可在2021年1月3号以后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查询准考结果。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无固定格式,自己撰写)
(二)《武汉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20年12月14日)向报考院系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4. 确定候选人。
培养单位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5. 现场确认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6. 综合考核与录取
综合考试时间一般在2021年五月份,具体时间和安排在考核前会在学院主页公示。
考核方式以综合考核为主,由三部分组成: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核内容为PPT形式报告及口头问答,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等。
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创新潜质30%的比例确定,最后根据博士指标按照综合科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在学院主页公示。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培养单位按学校规定收取。
七、其他事项
1. 本细则未规定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2. 本实施细则由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3.学院招生导师招生专业和方向可在物院主页查看。相关链接如下:http://physics.whu.edu.cn/szdw/jsxx.htm
4.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27-68752979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1-211办公室
邮编:430072
(QQ群611310141,需实名申请加入,验证信息:学校+姓名,硕博连读生和直博无需加群)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