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法学院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及复试名单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及我校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我院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机位要求:双机位。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提前认真阅读《厦门大学法学院2021年考生远程复试要求及指南》《学生随会参会指南》,根据我院通知指令进行复试,严禁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录屏、录音、摄影、摄像,严禁考生传播与复试相关的内容,严禁考生作弊。
一、复试安排
1.考前模拟演练时间:3月25日星期四。模拟演练时,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承诺书》宣读、签订录像。考生提前准备1份纸质版《诚信复试承诺书》和1只黑色签字笔;
2.复试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具体复试安排将于复试前陆续通知。
请参加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并随时关注我院官方网站招录信息栏目及招生复试QQ群中相关通知。
注:复试QQ群通过我院座机短信形式通知考生,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加入复试QQ群,方便接收通知。
考生都需参加“模拟演练”“复试”,且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一)3月23日星期二前,将所有资料按照下列顺序汇总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扫描版,内部材料清晰)发送至邮箱:kangxiaoning123@163.com。文件统一命名:全日制/非全日制+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总分(空一格)姓名+联系电话,如“全日制法律(非法学)420分 王某某15276484643”(该信息同时作为以下材料的首页信息)。
1.身份证;
2.准考证(可登陆研招网重新下载打印);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交学生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5.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
6.考生本人签订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告知书》(2021硕士版);
7.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6门及以上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
2021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将以下纸质材料原件通过邮政快递或顺丰快递寄送至厦门大学法学院B320办公室,康老师收,电话:0592-2186991。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政治表现情况审查表》(该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若考生档案由工作单位寄挂在人才市场,则由考生工作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
2.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三个月内有效)。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该项根据专业学习需要进行取舍)、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 非全日制专业拟录取考生与我院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注意: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复试、调剂及录取办法
详见我院官方网站招录信息《厦门大学法学院2021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厦门大学法学院2021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调剂通知》。
五、复试费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有关政策的复函》(闽价函〔2018〕364号)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研究生复试费为130元/生。
六、联系人
复试工作秘书:康老师,0592-2186991
复试技术保障老师1:胡老师,18959280908
复试技术保障老师2:薛老师,15080061086
厦门大学法学院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厦门大学法学院2021年法律(非法学)复试名单.pdf
附件2: 厦门大学法学院2021年法律(法学)复试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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