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2021年开放式基金项目申报公告
天津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开放式基金项目,热烈欢迎各界专家学者申报,期待您为民航强国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项宗旨
选题立足于为民航强国战略服务,有关民航法治、政策和民航文化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体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的引领作用,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立项范围
本年度申报项目类别:航空法律理论与实践研究项目;民航政策理论与实践;民航文化。
(一)航空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
立项能够支持民航强国战略和法治民航建设,针对航空法律实践的理论与实践中的基础问题、重大问题和紧迫任务,突出问题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二)民航政策理论与实务研究
立项能够支持民航强国战略建设,针对民航政策制定实施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对推动民航发展具有指导与促进意义。
(三)民航文化
立项体现和聚焦中国民航发展的经验和智慧。
三、项目类别、资助经费额度及成果形式
(一)“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3至4万,研究期限1至2年。结项要求:完成2篇重要期刊(重要期刊以中心公布为准)系列论文或者著作1部或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
(二)“一般项目”资助额度为1至2万,研究期限1至2年。结项要求:完成1篇重要期刊(重要期刊以中心公布为准)或著作1部或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
四、发表或者出版的署名要求
作者第一署名单位应为“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第二署名单位可以署作者所在单位(如本校专兼职人员所在院系、校外专兼职人员所在单位等)
成果须注明 “天津市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开放式基金项目(项目编号)”。
五、申报限制
(一)一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二)凡有在研“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开放式基金项目的,不得再申报。如有违规,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
(三)有不良科研信誉者不得申报,一经核实,即取消申报和评审资格。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符合“立项范围”要求。
(二)提交《2021年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开放式基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将电子版发至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邮箱,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二份签名盖章邮寄(建议选择顺丰或EMS邮寄)至指定地址。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25日24点。
七、其他事项
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书评审,并公示立项结果。
联系人: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王玉林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南校区南2教学楼210(邮编300300)
电话:13920694705
邮箱:hkflyzcyjzx@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中国民航大学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立项申报书”。
航空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
2021年7月15日
https://www.cauc.edu.cn/fxy2019/info/1078/171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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