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结合信阳罗山县用人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2023年信阳罗山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2 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职位 教育系统人员109名; 医疗卫生人员93名; 县直、乡镇(街道)单位人员50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罗山县2023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要求:符合招聘岗位年龄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应为199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含8月1日),其它年龄以此类推。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能报考的职位,年龄未注明的,均按35周岁以下;在职县外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5.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本公告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级。我省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相对应的同等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6.户籍要求: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下情况视为罗山户籍:(1)罗山户籍;(2)夫妻双方一方为罗山户籍(提供户口簿和结婚证),对方视为罗山户籍;(3)考生父母为罗山户籍,本人由于上学将户籍转出暂未转回者视为罗山户籍(信阳户籍和河南户籍确定原则同上述原则一致)。具体要求详见《罗山县2023年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7.报考教师岗位需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等学校颁发的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低学段岗位的,视为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资格(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岗位除外)。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的或因违纪违法正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已被罗山县录用的特岗教师、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7.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服务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luosh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报名以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罗山县人社局前楼一楼大厅 3.报名费用:报名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需按规定缴纳考务费30元。 4.报名要求: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毕业证、学位证或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印章的就业协议书(2023年毕业生)及报考岗位要求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可登陆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站下载打印。 相关材料说明: 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放毕业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 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③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④除上述条件外,按所报岗位相应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1日。 5.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以个人身份证为准(身份证的年龄与档案年龄不一致时以档案年龄记载为准)。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根据豫人社〔2017〕75号文件精神,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能形成差额的即可开考,不能形成差额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本岗位不再招聘,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符合条件或不愿意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 7.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仔细审读本公告,根据公告要求报考适合自身条件的岗位,如对公告理解有歧义的,应事前咨询,事后不予支持辩解。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8.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考务费票据,到县人社局前楼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三)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时间:2023年8月19日上午8:30-10:30 (2)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注明为准。 (3)内容: ①报考县直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及卫生系统非医疗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满分为100分。 ②报考卫生系统医疗岗位的人员笔试内容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③报考教育系统笔试内容为《教育基本理论》,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等,满分为100分。 (4)方法: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 (5)加分条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河南省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实施办法》和《信阳市激励大学毕业生入伍6条优待办法》等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笔试总成绩再加2分。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多个加分条件者,只享受一次加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须在领取笔试准考证当天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相关证书、证明,逾期将不再受理。 (6)笔试设最低控制分数线,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结束后,由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 2.面试 (1)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请考生关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具体通知。 (2)面试方式: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对同一职位招聘人数3人(含3人)以上的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遇有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规定执行。 在确定体检人员时,若考试总成绩出现该岗位超出1:1比例人数的并列人员,按下列办法确定体检人员。优先次序如下: 1.户籍优先原则。按照“罗山户籍-信阳户籍-河南户籍-外省户籍”的次序确定录用人员。 2.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3.有本岗位相应资格证(职称证)者优先。 4.学历层次高者优先。 5.年龄大者优先。 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共同实施。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考察阶段结束后如有自愿放弃的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考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拟聘人员名单在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其中罗山县医疗健康服务集团乡镇医疗机构拟聘用人员,根据乡镇医疗机构岗位需求,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教育系统除罗山高中、罗山二高、职业中专、江淮南路幼儿园外,其余职位根据岗位需求,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自主选择聘用单位),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通知。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15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新聘用人员服务用人单位不低于3年,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纳入编制管理。 七、招聘纪律 罗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此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整个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招聘工作坚持公示制,阳光操作,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招聘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如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严肃追究责任,从严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罗山县人民政府公众网(www.luoshan.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以上公告由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卫生系统 0376-2128220 教育系统 15937642669 县直单位、乡镇(街道) 0376-2202126 罗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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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人!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工作需要,经许昌市委市政府批准,学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或任职资格要求;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6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1日8:00——2023年8月23日18:00
3.提交报名申请:
所有报考者均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系统《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点击同意《诚信承诺书》。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和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与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报考者通过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系统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等事项。
4.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报名系统自动即时审核,主要审核报考者填报的信息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报名申请一旦保存成功,即为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再修改任何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可于2023年8月24日18∶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拟招聘岗位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2日内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03房间重新选报其他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报考者报名时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避免误报、错报。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误报、错报岗位或提交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初审仅为信息完整性审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时将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各环节,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5.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8月25日18:00前持相关材料到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403房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为《综合知识》测试,主要内容为职业道德、教育基本理论(含教育法规)、形势与政策。笔试成绩在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发布。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2.面试资格确认:
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为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有职称或技能要求的需提供对应的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在职人员同时出具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面试资格确认时,报考者本人携带一寸免冠照片3张(要求和报名系统提交照片一致)并对有关材料进行核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不全及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至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下午17:30逾期未到的,视为放弃面试,对面试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1)面试方式
①专业技术岗位1面试方式为试讲,满分为100分。
试讲: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②专业技术岗位2面试方式为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
试讲:采取传统教学方式,不使用多媒体课件。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教学组织、逻辑思维和归纳概括能力及板书等。
答辩:采取陈述、提问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应用能力、综合素质等基本情况。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60%+答辩成绩×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试讲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在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时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学院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许昌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xcitc.edu.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因报考者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本次招聘不向报考者收取除体检费之外的其他费用。
3.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各类人才招聘活动,均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在外设置任何报名咨询点,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组织考试辅导、培训事宜。
4.本次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进行监督。
咨询电话:0374-2270911
监督电话:0374-2270146
附件: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