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老牌“蝶贝蕾”传销组织覆灭,4头目河北廊坊获刑!!
4名被告人案发,是由2017年的一起命案牵出的。彼时,一名邱姓大学生误入传销组织,在传销组织窝点,他被其他成员强制灌水之后死亡。当年12月,廊坊中院一审判决多名传销人员犯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分获有期徒刑2年6个月至15年不等。河北高院此后维持原判。
廊坊安次政法机关对辖区内非法传销组织排查过程中,对“蝶贝蕾”组织再次彻查,这4名被告人,就是此次彻查中发现的。据廊坊市公安局安次区分局经侦大队专案组民警介绍,传销组织等级从低至高分别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前三级的头目反侦察意识很强,且都用化名,一般现场抓获的传销人员都是最底层,根本与传销组织“领导”级别头目很难见面,也难获得有价值线索。
安次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记者分析,与以往案件的显著不同,在于此次案件起诉罪名包括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按照法律规定,这个罪名要求嫌疑人至少是“三级头目”,且组织包含30名以上的普通成员。
“怎么证明有30名以上的成员?得有相关证人证言,并且能和相关书证等证据形成脉络。”检察官表示,一些传销成员反侦查能力强,而且人员流动非常大,很难确认上级是谁。一旦出事,他们常会一起躲到小树林,这给取证、讯问都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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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这次,安次区相关部门工作力度很大,最后以涉嫌该罪起诉,“确实是一个突破”。
事实上,面对传销,安次区已采取了一系列行动。为彻底粉碎辖区内非法传销组织,安次区专门成立以区委政法委书记、副区长挂帅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蝶贝蕾”非法传销案被列为该区2017年打传1号案件。安次区打传办、公检法相关部门多次召开案件研讨分析会,在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提出检察建议,法院对证据合法采集与使用亦提出建议。
安次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磊告诉记者,以往传销案件的被告人多是组织底层人员,多构成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等等,能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高级别成员很少,而该案的证据达到了相关定罪标准。
在安次区多名受访政法干警看来,由于证据认定困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过去十年几无适用,算是“沉睡”的罪名,此番当地改进工作方法,准确适用了法律,或是打击传销的一次突破。
安次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看来,这离最理想的局面仍差“最后一公里”,“打而不散,遣而不返”仍是打击传销面临的问题。安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长王玉江介绍,该区抽调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力量,成立了一只专门的打传队伍,并组织小区、村庄进行反传销的大量宣传,发动群众让传销成员无处栖身。
保护年轻人更成了十分要紧的事情。安次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安次区辖区集中了廊坊市多所高校,为此,他们组织大量人力进高校宣传,提示毕业生莫误入传销,把预防针打在学生走出校门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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