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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楼栋悬挂条幅,一业主被罚 5000 元
深圳晚报2月6日讯 招租广告、宣传条幅看似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东西,但随意悬挂,会被依法处罚。近日,龙岗区坂田街道执法队就对一当街悬挂横幅的业主开出 5000 元的罚款。
当天下午,该街道综合执法队在巡查过程中,发现象角塘社区中浩工业区某栋 5 楼悬挂一红色的厂房招租条幅,上面写着 "5 楼厂房出租 600 平方 " 几个醒目的大字。而该条幅并未经相关部门审批。该行为违反了《深圳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第二目,未经城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置其它户外广告的规定。坂田街道执法队员当即拍照取证,现场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处以 5000 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该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自行清理乱挂的横幅。坂田街道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乱悬挂的户外广告、条幅,不但影响市容市貌,而且不稳固、易掉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接下来我们还将继续对各类市容环境违规现象进行严打,加大对违反城市管理行为的处罚力度,营造文明街区生活氛围。"
深圳晚报记者 李其聪 通讯员 袁乐君 编辑 刘小涛 实习编辑 潘雪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