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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江苏省房地产开发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企业排名办法(请点击原文链接↓↓↓,或登录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网站http://www.jssfxw.com/98605)
附件2
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
综合实力50强企业排名办法
一、为了树立“江苏物业服务”的崭新形象,提升行业、企业、从业人员诚信度,推动全省物业服务行业创新与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由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组织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排名活动。
二、排名活动程序是:企业提供材料——各市协会确认(征求主管部门意见)——社会评议——专家评审——省房协认定。
三、排名活动名额
1、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企业50家。
四、指标要素
(一)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排名测评指标和计算方法
1、测评指标
(1)管理面积:权重30%。按合同签订面积并已进入实施管理的面积为计算依据。非建筑物面积及单一清洁服务、单一保安服务等管理类型不列入管理面积计算。
(2)示范优秀项目:权重15%。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包括评选年度以前的优秀项目)为基准,每个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计为1个,每两个省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计为1个,按历年获得全国及省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的总个数计算。
(3)总资产:权重5%。
(4)年经营总收入:权重30%。
(5)年净利润:权重10%。
(6)年度纳税总额:权重10%。
年度有关指标以评选年度为准。
2、计算方法
(1)在各要素中,取所有企业上报该要素的最高值为100分;
(2)再用最高值除以100得出固定基数(即每一分值代表数据);
(3)该要素所有数据分别除以该基数,其结果再乘以该要素所占权重系数,得出加权后分数;
(4)六个要素加权后分数相加得出最后得分。
五、材料
企业所申报的材料,数据务必真实有效,并与企业证照、报表、有效合同等原始资料吻合。
1、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排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企业排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承诺书(附件2)。提交打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5)企业获表彰文件复印件1份。
(6)评选年度企业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纳税证明或税务年报,提交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7)物业管理项目清单,提交打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展示企业业绩影像及电子版照片4张、《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排名评选申报管理项目清单》(Excel电子版)1份(附件4),以上材料一并存入U盘报送。
(8)其他需要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
参加活动的单位,应本着诚实守信的精神,所有数据务必真实,并与企业报表、有效合同等原始资料和数据吻合。签署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排名资格,在行业通报批评并记录于企业诚信档案。
六、相关说明
(一)外省市、境外在苏设立、备案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不参加本次物业服务行业综合实力50强排名。
在苏注册,在外省市、境外备案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支机构管理的从业人员、项目、创优、资产、营收、利税等列入在苏总公司计算。
(二)合资合作性质的公司或项目,合资合作对方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对方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面积、示范项目可纳入计算,经济指标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
(三)相关数据或文件,应与各地统计、诚信档案等基本一致。
(四)所有数据均以至年度末数据为准。
七、实施步骤
1、3月31日—4月15日,由企业向所在地行业协会提交相关材料。协会应核对所涉及数据的原始合同、会计报表、审核报告和纳税证明等原件进行确认,并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后送省房协。
2、社会评议
省房协秘书处整理汇总进行排序,4月下旬在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网站(www.jssfxw.com)上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评议。
3、专家评审
省房协5月上旬召开专家(名单待定)评审会议,根据排名办法和标准,结合初审意见、社会评议意见,审定拟排名企业名单。
4、省房协认定
省房协5月中旬召开会长办公会,认定排序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八、表彰宣传
1、排名活动结束,由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颁发奖牌。
2、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50强企业,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附表: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排名登记表(请点击原文链接↓↓↓)
附件3
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参与
综合实力50强排名承诺书
为确保江苏省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排名的公平、真实、可靠,根据江苏省房地产业协会要求,我公司对以下几点作出承诺:
1.管理面积为本公司截至排名年度末全委托在管的项目面积。
2.物业管理创优项目为截至排名年度末由本公司争创并在管的项目个数。不含已退出管理、已取消示范、优秀项目称号的项目。
3.总资产为截至排名年度末本公司自有总资产,不包括属于上级公司权益合资合作公司权益和业主共有权益(如物业服务费中非酬金和利润)部分的资产。
4.经营总收入为排名年度末各类经营和物业管理费收入总额。
5.净利润为排名年度末物业管理和各类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合法净利润,不含应上交给上级公司的和属于业主权益的物业管理费的节余。
6.纳税总额为排名年度末本公司纳税的总额。
我公司对申报材料和数据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愿承担相应后果。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4:江苏省物业服务行业2017年度综合实力50强排名管理项目清单(请点击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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