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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借国务院对《物业管理条例》作出部分修改之机,一篇《国务院出台条例了:这8种情形业主可拒缴物业费!》的不实推文,在各种网络媒体疯狂传播。详情请见对近期疯狂传播的不实文章“遇到这8种情况,可拒缴物业费”的说明
4月11日和12日,河南省和湖南省住建厅就近期省内部分网站、微信公众号大量传播诸如“新规出台8种情况可拒缴物业费”等文章发表声明,提醒大家不要轻信谣言,不要传播谣言。
声明内容如下:
近期,我省部分网站、微信公众号有大量传播诸如“新规出台8种情况可拒缴物业费”等文章,对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内容解读有误,望各单位不信谣、不传谣,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共同建设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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