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物业费,将导致4个后果!
近年来,物业费官司忒多了,且有递增的势头。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各种各样、五花八门,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家里被盗、汽车被砸被划、邻居违章搭建、油烟噪声干扰以及未入住等等。
房价上了天,买房着实不易(金主除外),高高兴兴收房了,却遇到各种毛病,换了谁,心里都堵的慌。但小编看过的海量案例,绝大部分是业主输了官司。
为什么物业费官司,绝大部分是业主输?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8月2日发布的涉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显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一中院共审理各类涉物业纠纷案件1373件,其中涉物业服务费纠纷占比73.59%,物业企业作为诉讼主体具有相对优势,胜诉率较高。
看看法条就知道原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如未入住)或者无需(如一楼不需要用电梯)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业主不交物业费的理由,要么是和物业无关,要么是理解不够。如未入住,并不是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因为入户门以外的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物业公司一直在打理。
不交物业费,有哪些后果?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圈微信平台小编对看到的海量案例进行了归纳:
1、补交全额物业费和违约金。
2、补交全额物业费(物业公司服务存在较小瑕疵)。
3、物业费打9折、8折补交(很少)(物业公司服务存在明显瑕疵)。
4、如果业主不执行法院的判决,就会进入失信黑名单,处处受限,无法坐飞机高铁、无法贷款、不能住星级宾馆、限制旅游……
只有这些情况业主不用“交纳”物业费?
小编也进行了归纳:
1、物业公司没有书面催交(见第一处红色字体)。
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但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3、因质量问题,房屋达不到交付条件,业主没有收房,物业费由开发商交纳。
4、没有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双过半”业主要求物业公司退出,物业公司没有退出继续提供服务的。
统稿:晓乐
编排:子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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