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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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花苑小区停车管理方案
——滨江花苑物业服务中心
一、总则
1、目的
为提升小区整体环境,保障道路畅通,秩序正常,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车辆收费标准、规范车辆管理工作,根据《民法典》、《宁波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滨江花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借鉴其他小区管理经验,结合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出滨江花苑小区的所有机动车。
3、基本原则
二、私有停车位/车库
1、私有停车位/车库按照实际车位购买确定停车权;针对部分大型车位旁边和部分车库门口可仍有停车空间,可单独向业主委员会申请并委托物业服务评估通过后可增加一个停车权。
2、此类业主在签署 “放弃公共车位承租(停车)权确认书”后,物业在不影响其他业主停车情况下,为此类业主单独划分(专用)停车位。
3、针对部分大型车位旁边和部分车库已多分配一个停车权的业主,故不再享有公共车位承租(停车)权。同时其车辆车必须停车至指定划分的区域,不得另行占用公共停车位,否则业委会有权将取消新增的停车权一年(取消后按照临停计费)。
4、一个车位可绑定多个车牌,但同一时刻只有一辆车可驶入地库(小区)。其他车辆不得进入地库(小区)。
5、未增加停车权业主,有权参加公共停车位承租报名和摇号,但按业主第二辆车辆登记缴费。
三、公共车位承租(停车)权确认方式
1、按照一个专有部分(即按户)享有一个承租(停车)权 ;
2、以12个月一个周期,通过摇号/抽签方式集中进行一次承租(停车)权顺序的确定;承租(停车)权顺序一个周期内有效。
3、每个周期开始前一个月,享有承租(停车)权业主需主动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参加摇号登记报名。集中确定承租(停车)权顺序的摇号工作,仅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进行摇号并排序。未报名业主,在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后想进行承租的,默认加入到已确定的顺序末尾。
4、集中摇号并确定承租顺序后,已经确定顺序但未能承租到公共停车位的车主,按照顺序进行排队。
5、一个承租(停车)权可以同时绑定多个车牌,但同一时刻只能有一辆车享受包月状态,其他进入小区车辆按照临停计费。
6、一个停车权或一个承租(停车)权绑定多个车牌,同一个车牌可同时绑定在停车权和承租(停车)权上。
7、每年公共车位停车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工作,由业委会聘请第三方或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滨江花苑公共停车位承租(停车)权产生办法》进行摇号产生。每次摇号工作产生经费由参与报名业主承担,报名费20元/次;如有结余转入小区经营性收入。(如车辆需求数量远超实际车位数,需求通过摇号方式情况下)
8、一个具备承租(停车)权业主最多可绑定一次非业主车,登记需要业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
9、以抽签结果为序,中签车主限期7天内完成缴费,否则视为放弃承租(停车)权。由后一位排序车主续上承租(停车)权。原中签未缴费业主如再次想承租的,默认加入到已确定的顺序末尾。
四、关于停车权和承租(停车)权判断和登记材料
车主类型 | 存在的情况 | 类型区分 |
私有车位车 | 小区购买私有车位(如:地面车库、地库车位) | 1、为产权人本人或需提供与产权人直系亲属关系或夫妻关系、与车位所有人有租赁合同证明 |
业主车 | 小区车主为本小区业主(或业主直系亲属或夫妻关系) | 2、小区业主(房产证、行驶证、身份证三证齐全为同一人)。 3、小区业主(房产证或行驶证不是本人名字,但能提供行驶证与房产证产权人拥有直系亲属关系或夫妻关系的证明)的车主; |
非业主车 | 小区租户 | 4、小区租户(租赁合同、行驶证、身份证为同一人)车主; |
五、小区车辆定价原则
序号 | 类别 | 收费标准 | 收费类型 |
1 | 私有车位(停车权) | 地库停车位:30元/月 车库(门口)专属区域850元/辆/车 停其他区域1200元/辆/车 | 车位管理费 设置专用车位 其他区域按第二辆车执行 |
2 | 业主 | 第一辆850元/辆/年 第二辆1200元/辆/年 第三辆车1500元/辆/年 | 车位包年费;每户业主最多限登记三部 |
3 | 非业主车(租户) | 第一辆1200元/辆/年 第二辆车1500元/辆/年 | 车位包年费;非业主(租户)每户最多限登记两部 |
4 | 业主 | 120元/月/辆 | 车位包月费 |
5 | 非业主车(租户) | 150元/月/辆 | 车位包月费 |
6 | 亲情车 | 免费停放4小时;超出时间按外来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 |
7 | 外来(社会)车辆 | 1、免费停放30分钟。 2. 超过30分钟以上,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费;每小时10元/辆;每天24小时120元封顶;超过24小时后重新计费。 | |
8 | 备注: | 消防、公安、急救、工程抢险、司法行政等部门公务车辆进出小区免费停放 |
六、亲情车停放车辆登记政策
为提倡鼓励小区住户子女多来看望及亲朋走动,特别设置小区业主亲情车辆登记政策。凡小区业主/租户子女、亲朋定期经常要来小区看望、走动的。由业主提出申请,提供亲情车辆登记行驶证、身份证及小区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相关证件需提供复印件备查),进行亲情车辆信息登记,每户最多可登记2辆亲情车,凡登记过的亲情车辆进入小区每次免费停放4小时。超出时间的将按外来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收费。
七、小区车辆管理原则
1、包月、包年车主凭《停车权和承租(停车)权判断和登记材料》要求,带相关资料并提供复印件,到物业服务中心缴费登记办理,同时每辆登记车辆需留存两个可以正常联系的电话号码,以备应急使用。
2、如需进行以年为周期(非自然年,具体开始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每个周期开始前一个月,享有承租(停车)权业主需主动前往物业服务中心参加摇号登记报名。由业委会委托第三方或物业公司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集中进行一次承租(停车)权顺序确定的摇号工作(摇号工作仅针对已登记报名业主进行)。
3、小区停车泊位按照规划停车泊位总数量控制,不实行车位固定以提高车位使用率。车辆停放按照先到先停原则,就近停放原则,无固定车位原则,保证小区主干道消防通道畅通原则有序停放车辆。
4、小区业委会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在保证道路畅通前提下挖掘小区内部停车资源(一期、二期、三期在合适位置通过向通道左右外扩部分)增加相应的停车位。对四期外围区域以及小区北门外围区域设置相应停车道闸系统,纳入小区正常停车管理范围。相应改造费用业委会使用经营性收益支付。
5、小区车辆停放要确保消防主干通道畅通;每辆进入小区车辆前档需放置联系方式。
6、商铺业主车辆原则停放自己商铺门口,不得停放小区内部。但可享受业主停车权益。
7、业主地面车库用作他用,自己无车辆停放的,车库门口可指定固定的包年包月业主车辆停放。
8、小区实施车牌识别系统,自助缴费系统,原则上禁止人工现金收费。
9、僵尸车, 每季清点一次,发现半年内无进出记录的车辆, 通过以下方式联系车主在一周内离场:114查询车主电话通知、车上贴通知单。通知发放后一周内未离场,将被移动到指定场所存放,移车费用业委会使用经营性收益先行垫付,由车主承担。
八、违停管理
1、未停放在车位的车辆,有堵塞通道、压绿化停车等行为在通知后15分钟内未挪车,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对该车辆张贴《违停告知单》并进行锁车;车主做出书面保证后予以放行;如第一次通知后超过一小时未挪车或不愿出具书面保证或同一车辆第二次违规停放,授权物业服务企业予以车主100元现金处罚(以用于停车违规处理处理手续费),并可进行拖车,将车辆移动到违停车辆指定地点并锁车。拖车费用物业企业使用经营性收益先行垫付,由车主承担,在车主缴纳拖车费用后开锁。
2、因违停造成的公建绿化、设施设备的损毁,由车主承担修复费用,最低不低于1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车辆移动后导致车辆产生违停或停车费,由车主自行承担;
3、因拖车造成的车辆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车主未缴纳拖车费用之前将被禁止进入小区,如该车为包月车辆,将取消其包月资格,当月停车费用按社会车辆结算,剩余费用退回。针对多次违停(3次及3次以上)拒不服从停车管理,授权物业服务企业执行限制违停车辆三个月内驶入小区并取消其包月资格。
滨江花苑第五届业主委员会
雁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滨江花苑物业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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