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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考勤及处罚制度
物业公司考勤及处罚制度
1、礼仪、礼貌不按工作人员文明服务规范用语处罚10元。2、不穿工作服、佩戴工牌上岗处罚10元。3、保洁用品、工具不按规定分类使用,不干净、不消毒处罚10元。4、保洁责任区不按保洁服务标准质量要求作业、不干净,每项处罚5元起,总项20元止,加班整改直至保洁达到服务质量要求。5、不参加集体劳动处罚20元。6、迟到早退5分钟内处罚5元,15分钟内处罚20元,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7、不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垃圾处罚10元。8、不服从上级管理的处罚10元。9、不团结同事,互相争吵,处罚20元。10、聚众议论甲方或者公司人和事的处罚50元。11、泄露国家机密处罚100元,辞退,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2、带酒上岗处罚100元,自动离职。13、破坏、损坏、丢失公共设施、办公用品照价赔偿。
14、工作期间不坚守工作岗位、串岗的处罚20元。
物业公司考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各个项目经理负责各项目的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并于每月10日前统计上月的出勤情况。
第二条 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等。
第二章 考勤管理规定
第一条 指纹打卡管理办法1、公司特许岗位之人员外,其余人员上下班均应指纹打卡;2、员工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进行打卡,上、下班时间忘打卡一次扣5元;3、不按旷工处理:若该员工确实正常上下班,但忘记打卡的,应填写《员工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在部门经理的签字确认下,及时交至办公室,进行报备;4、上班时间内,员工因私事请假外出者,先填写请假条,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需指纹签退;5、遇考勤机故障等无法打卡的情况,或特殊人员不是按公司规定时间上班,请每天至项目经理处签到,再向公司办公室报备;6、新员工入职当天应立即采集指纹并按公司规定打卡,但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打卡者,应先进行签到,以免由于未及时打卡造成考勤不全的,而影响工资的核算;
7、员工因私事造成当天无法至公司打卡者,应提前一天填写请假条,经项目经理签字批准后,再向公司办公室报备;
第二条 迟到或早退30分钟(含)以下的,即是迟到、早退的违纪行为,以考勤机的记录为准。
第三条 迟到细则
1、每月第一次迟到5分钟以内免责,超出5分钟按迟到时间罚款;
2、迟到早退5分钟内处罚5元,15分钟内处罚20元,30分钟扣除半天工资;
3、每个月内连续迟到达5次的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达10次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随时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第四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旷工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不出勤或擅离工作岗位的。
第五条 一个月内连续旷工达3次的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5次或一个季度累计旷工达15次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第六条 公司考勤按月进行,每月的第一天至最后一天为一个周期。
第七条 员工不得委托或替代他人打卡或签到,否则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双方一日工资,累计三次的,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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