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业主:
您好!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物业公司的支持与理解,感谢每一位按时缴费的业主家人。
截至今天,还有部分业主朋友没有交物业费,不催是信任,催是责任。按时缴纳物业费是诚信、是义务。
请您抓紧缴纳2024年的物业费。物业服务费不仅是物业公司提高服务的基础和各项服务开支的来源,更加是小区治安秩序、环境绿化及卫生、房屋公共设施配套管理、公共区域维修,以及电梯、配电、公共照明等设备设施正常运转的根本保障。
物业是干什么的
很多人以为物业就是每天看看门、扫扫地、收收物业费?其实远不止这些,下面才是我们的主要工作: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管理;
3、档案资料的管理;
4、环境卫生的管理;
5、秩序的维护;
6、交通秩序与车辆停放的管理;
7、房屋装饰装修的管理;8、小区绿化、景观的管理;
9、各类工程报修并记录;
10、专人值班、专人接听电话服务;
11、对外事务管理。
所以说物业并不是那么轻松。
物业费用包含了什么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物业费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⑥办公费用;
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⑨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物业费用不包含什么
许多业主对物业费的认知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物业费里什么都包含,只要交了物业费,小区物业就该啥都管。其实,并非如此。
小区物业提供的是公共服务,服务范围是小区公共区域和公共设施设备,以下几个方面就不包含在物业费里:
1、不包括住宅内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
物业费不包括业主住宅内部,也就是业主入户门以内设施设备等维修的费用。比如,业主家里电灯坏了、电路坏了、水龙头坏了、马桶堵了等等,物业是没有责任负责维修的。业主如果要求物业帮助维修的话,物业则可以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2、不包括因建筑质量导致的种种问题而产生的费用
物业费也不包括因房屋建筑质量导致的种种问题,比如漏水、渗水、裂缝等。这些问题,物业有责任、有义务替业主向开发商反映,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保修期外,属于共有部位可动用房屋维修资金维修,非共有部位由业主个人负责维修。
3、不包括小区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及重大部件的更新改造费用
小区业主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费用及重大部件的更换改造费用也不包含在物业费中。
需要说明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很多业主认为只要自己交了物业费,自己家里无论什么事情,物业都应该管。这些业主不明白,物业提供的仅仅是公共服务,不包括业主入户门以内的(装修管理除外)服务。如果提供的话,也是有偿服务。
所以!质疑物业“不作为”的时候要质疑的“对”,有些事情真的不该物业负责。
不交物业费面临什么风险
01 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业主违约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把拖欠物业费增加的罚款叫作“滞纳金”是不妥当的,但如果合同里明确规定了相关内容,物业公司有权加收“违约金”。
需要注意的是,被要求缴纳违约金的业主如果对违约金的金额有异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02 法院强制执行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因此,如果业主没有交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履行催告程序未果后,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拒绝履行的,物业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03 司法拘留
根据《民事诉讼法》: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拒不履行法律判决的,如果情节严重,还有可能被司法拘留。
04 列入失信名单
物业费案件数额一般都不大,但时间跨度久,很多几千元标的的案件往往都拖了七八年以上,也正因为数额不大,当事人往往置之不理,当起了“老赖”,其中不乏生活富裕者。
对于此种行为,法院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