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文冲旧改横幅标语,伤害性极小,侮辱性极高!

房二娃 房二娃 2023-02-24

二娃说

小时候,总把不开心写在脸上,长大后就不这样了,因为写不下!

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早上,有位群友发了两张图到二娃的华润旧改群里面,然后说了一句:这标语让人太无语......



出于好奇,我立马点开看了一下,原来这是文冲村村委挂上去的旧改横幅。


那么,横幅上的标语到底写了什么,才会让这位群友如此无语呢?


我们来看两张大图!



是的,你没看错,横幅上的标语写的是:“人在做,天在看,全村签约你最慢,留守户请自觉,别拖我们文冲村民的后腿”。


“文冲今年要签完,你们不要太丢人,村民齐心促改造,幸福文冲就在明天”。


我的天啦,短短两句话,伤害性极小,侮辱性极大!


什么叫做“人在做,天在看”啊?不签约,不同意,难道就伤天害理了吗?人家留守户是杀人放火了吗?


什么又叫做“你们不要太丢人”啊?不签约,不同意,这哪里丢人了?这怎么就丢人了呢?


所以,我看完后,自然也觉得很无语了!


但就在这时,有其他群友跳出来了:“不过,确实人家都签了,干嘛还要拖着呢?”


于是,争论之战就此开启......



因为,在我看来,既然是旧改,既然有一个征询村民同意的调查问卷和投票,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村民有权利选择不同意呢?


如果答案是“有”,那他不同意拆迁,不愿意拆迁有错吗?没有错吧!


所以,他凭什么遭到大家拉横幅羞辱和谴责呢?


这时,又有另一位群里跳出来持反对意见:当然要少数服从多数,因为大家是一条船上的,钉子户何尝不是用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来要挟集体,中国得以发展迅速就是得益于特色民主,像欧美那样的充分民主,疫情都控制不了。



但在我的思想里面,却完全不认同这个观点。


请问,哪条法律规定了,少数人必须服从多数人?人家签了,剩下没签的就一定要签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坚持和选择的权利吧?


至于最后,他愿不愿意拆迁,这个还是得靠开发商和相关部门去沟通协商。


就好比以后我自己买的小区(目前也在搞旧城改造),如果真的拆迁,有人不愿意,不同意,我也表示理解,我虽然会特别希望对方赶紧签,因为这样我就能赶紧换新房了呀。


但我绝对不会去骂人家,说人家,怎么怎么样,因为他不同意这是他自己的权利,我不应该以自己的利益去道德绑架别人。


就好比我家隔壁的阿叔,上次开发商做旧改前做调查时,他就不同意拆迁,原因是他装修了,也加装了电梯,觉得没必要。我当时听了还挺错愕的,我都很想去劝他同意,但我最终没去。


因为我觉得,不应该去逼迫人家同意,当然,必要时我会去给他做思想工作,但最后还是不行的话,我会选择放弃。


等不到拆迁,大不了不等了嘛,我重新换房就好了。



当然,有些人还是赞同我的观点的,比如上面有位群友说:如果你自己是那个少数人,你只想要守住一份祖宅留个念想,也许就不会想要服从了。


但也有很多不同意我观点的群友,他们说:我个人倾向于顾全大局,不支持漫天要价。

但问题就在于,很多留守户并不是漫天要价啊!


就这好比去年爆火的海珠之眼一样,我看官媒采访他们时,对方说,他们其实根本没有漫天要价,只是相关部门给他们的方案不合理,三套房子,都是很差的那种,所以,他们才选择一直留守。



最后造成这种结果,估计也不是他们所愿意的。


但很多人看完后,第一反应就是骂他们贪得无厌,狮子大开口。其实呢,背后的原因又有几个人真正去关心和调查过?


与其说这是政府和留守户博弈的结果,不如说,这是对人权尊重的结果,社会进步的表现。


当然,我可不是宣扬和赞同这种做法哈,能拆的当然全部拆除最好啦。这样,城市才能继续发展,城市面貌才会越来越美。


只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是给留守户一丝尊重吧。



对了,希望大家以后对不愿意拆迁的原居民,称呼为“留守户”,而不要用“钉子户”这个词了。


因为,钉子户其实是一个贬义词,带有歧视和有色眼镜的元素。但人家,不愿意拆迁,有什么错呢?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三面性,你的一面,我的一面,以及事实真相的一面,所以,我的观点和言论也不排除是错的。


那么,最后问大家一句:你们怎么看待文冲村旧改的这个横幅标语呢?来留言区说说吧!



加群、付费咨询,请扫这个二维码 ☝

° 推荐阅读 °

· 又是合景泰富!黄埔双沙TOD项目,今年3月将亮相!

· 吹风20万/㎡!金融城合景泰富项目,你行不行?

· 华润新溪旧改项目曝光!老黄埔将上演5妃争宠?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