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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关于案涉化工生产装置拆除工程施工的招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2) 最高法知民终541号民事判决,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义务销毁记载有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案技术秘密的载体,销毁该公司10万吨/年三聚氰胺项目(一期)中涉及涉案技术秘密的设备(销毁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有关设备中包含四川金象赛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涉案技术秘密的部分)。为执行上述判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决定公开招标征招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完成化工生产装置的拆除工作,具体文件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化工生产装置拆除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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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融媒体工作室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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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18期>
文稿丨执行局
编辑丨李丽莎
一审丨张子纯
二审丨陈 睿
三审丨周力娜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