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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三十│上海钻交所花开陆家嘴的十年风雨路

郭 继 党史镜报 2022-10-14

口述前记

     林强,1964年1月出生。1993年9月至2000年9月任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简称中国工艺)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2000年10月至今任上海钻石交易所总裁。亲历了上海钻石交易所从筹备到建成发展的全过程。


口述:林  强

采访:谢黎萍  郭  继  马  婉

整理:郭  继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2020年是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上海钻石交易所作为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要素市场体系中的佼佼者,可以说从酝酿到筹备再到建成和发展壮大,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陆家嘴金融贸易区从零起步到逐步建成的建设过程。我作为较早参加到上海钻交所筹备工作中的人员之一,倍感自豪和荣幸。


从参与筹建工作说起


       我是1997年作为外经贸部派出人员参加到上海钻石交易所筹备工作中去的。实际上,这之前上海方面已经就上海钻石交易所项目进行了长达6年的酝酿了。1990年4月,中央宣布同意浦东开发,并把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重任交给上海后,上海在7月成立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全力推动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建设。发展要素市场成为当时上海市委、市政府的关注热点。据记载,1991年,上海市委书记兼市长朱镕基带队到欧洲出访考察比利时安特卫普的钻石交易所后,就提出上海也应该建设钻石交易所的设想。

       从1991年到1996年,以色列的艾森伯格集团、意大利第一钻石集团等国际企业开始到陆家嘴沟通建立钻石交易中心的设想。由于项目涉及海关、金融、税收、工商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不是上海地方可以解决的。经过长期反复的论证调研其可行性,1997年8月,上海市市长徐匡迪致信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汇报了上海酝酿筹建上海钻石交易所的情况。

       我也是在这个时候,机缘巧合地参与到这个项目中去的。我那时是外经贸部直属的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在往来与部里沟通工作之时,了解到说国务院秘书二局将上海市市长徐匡迪报朱镕基同志关于成立上海钻石交易中心一事,批给李岚清副总理会何椿霖同志协调。李岚清同志当时分管外经贸部,建立钻石交易所又属于外经贸部业务范围,所以最后这件工作的牵头部门就落到了外经贸部。而我们中国工艺是承担钻石等商品进出口许可证发放职责的外经贸部直属企业。从操作层面上,上海方面具体操作落实这件事的是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公司(简称“陆开发”),因此,外经贸部安排我们中国工艺参加到这个项目中,与陆开发直接对接,从工作流程上就比较顺。也是这一年,我第一次随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的陈悃总经理到浦东陆家嘴跟陆开发的王安德总经理等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

       起初,中央有关部门因从未接触过钻石交易所,对建立钻石交易所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政策的把握上都很不统一,有的还提出了否定意见。对此,李岚清同志批示由外经贸部牵头,在1997年11月底组织国办秘书二局、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和中国工艺有关同志,赴比利时、以色列、英国等地考察,了解国外钻石业发展情况、钻石交易所的运作方式和管理规则。

       我们这个考察团的成员对此次考察非常重视,大家都是抱着学习的态度去的。每到一个地方,对于不懂的问题都是不耻下问,哪怕是一些对方可能认为是常识性的问题,也不怕丢人去谦虚求教。

       通过考察,我们首先对钻石这个商品的定位和对这种 商品本身的看法有了统一认识。在很多人眼里,钻石天生就是奢侈品,对这样一个奢侈品,为什么要给它开那么多优惠政策的口子?通过上海方面的努力,通过走出去请进来,大家实事求是地认识到钻石不是生来就是奢侈品,它只是制造首饰的一个重要的原材料而已。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老百姓手里可支配可消费的收入越来越多时,势必会对这些能美化生活的饰品产生越来越多的需求。我们建立钻石交易所,是为了杜绝钻石大量走私状况、规范钻石市场交易,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其次,就是关于税收政策的开放程度的认识问题。国际上,对钻石交易的税收政策,一般是实行保税政策,是异于其他商品的,应该说开放度很大。但在考察前,一些部门对这些是不理解的。毕竟钻石这个商品不是什么大宗商品,也不是关乎国计民生的必需品,其名声也不太好。不是有部电影《血钻》,讲述的就是钻石美丽背后的冲突、斗争、流血。所以说为什么要给钻石交易这么大的税收开放度,也是需要统一的又一思想认识问题。

       第三个认识上的突破,就是关于我们钻交所的管理体制问题。考察前,大家对于钻交所是办成事业性质的还是企业性质的单位,存在不同的看法。考察回来后,通过外经贸部外资司专家组的论证时,达成一致,为钻交所管理体制给予明确,那就是一个中外合资的企业。这真的是一个非常大的、前瞻性的突破。说实在的,由这么多政府部门共同张罗创办钻交所这个事,结果最后的性质是一个企业,有些人不理解是情有可原的。考察让大家看到钻石交易的特殊性和规律性,坚定了这方面的认识。多年的实践也证明,钻交所这个平台采取中外合资企业体制,不仅没有阻碍它的发展,反之,对钻交所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考察回来之后,也就是在1998年3月,外经贸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签发上报了《关于上海钻石交易中心项目国外考察情况的报告》。在这份报告里,对建立上海钻石交易中心的设想给予肯定,指出建立上海钻石交易中心是促进我国钻石行业发展应采取的措施之一,在具体政策方面提出初步建议。一是将钻石加工列为鼓励类项目;二是参照国际惯例,对钻石进口关税实行零税率,将增值税征收环节后移至成品钻销售环节;三是交易所为发起式的中外合资股份公司,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上海浦东陆家嘴开发公司为主要发起人,地点在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四是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五是允许会员之间的贸易一律以美元结算;五是在组建的初级阶段,暂由上海市组织本市的外经贸委、外资、海关、税务等部门共同组成上海钻石办公室,行使有关政府管理职能。大家在按照国际惯例在上海建立钻石交易所的认识上基本达成一致。

       外经贸部等国家部委关于这次考察的报告上去之后,上海方面的反映非常迅速。这与上海方面对这个问题的高度关注是分不开的。经与上海方面的接触,我深深感觉到无论是上海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还是浦东新区的领导干部,都非常重视在上海创建钻石交易所,并且是从促进上海深化改革和城市发展定位的高度来思考和推动这个项目的;还有一批中坚力量,为领会这个精神实质而非常敬业、脚踏实地的落实者,他们为推动这个项目能变成现实一直在不断地努力工作着。

       1998年4月8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向国务院呈送了由徐匡迪市长签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上海钻石交易所的请示》。国务院不久批示,要求外经贸部商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报批。之后,外经贸部积极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多次进行协商,提出筹建方案并报国务院。外经贸部上报的筹建方案,国务院原则同意,要求外经贸部商上海市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体方案。

       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入从制定具体方案到按方案实施开业的阶段。


筹字头到正式挂牌营业的日日夜夜


       为了拿出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上海地方和国家有关部委之间进行反复磋商。上下往来十分频繁,交换信息、沟通情况十分及时。1999年2月,由浦东新区管委会牵头,外经贸部、国税总局、上海市外资委、上海市外经贸委、上海市国税局、浦东海关、浦东新区经贸局、陆家嘴公司派员参加,再次赴以色列、比利时、美国、印度进行专题考察,重点就税收政策及钻石交易所管理、运行方式作了深入考察。

       这次考察结束后,上海加快了筹备工作的推进速度,在1999年6月决定成立上海钻石交易所筹建工作小组,请中国工艺派员参加。当时我是中国工艺人员中对钻交所项目了解比较多的,对这个项目又很有感情,就被吸收为上海钻石交易所(筹)工作小组成员了,更加全身心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去。从此,我的职业生涯也随着钻石交易的实质性筹建发生了改变,以至于至今都没离开过这个行当。令我感慨的是,和我一块参与筹建的颜南海、袁文瑶、任正明、王晓岚等同志,居然成为二十年朝夕相处的同事,至今都还在为钻交所的发展而努力工作着。

       因为我是中国工艺的员工,和外经贸部里的同志比较熟悉;曾长期在上海生活学习,比较了解上海文化,无论是在北京沟通、还是跟上海地方沟通都会更畅通些。所以,我参加到钻交所筹建小组后,很大的一块儿工作就是作京沪两地的信息沟通。在这个沟通过程中,我深深地体会到上海钻石交易所最终能建成开业,并发展下去,真的离不开中央部委的大力支持和推动

       首先是外经贸部的大力支持。因钻石交易所项目一开始就涉及到以色列的艾森贝克集团,所以把它作为一个外资项目由外经贸部外资司牵头协调,分管的领导主要是部长助理马秀红,后来他任外经贸部副部长,一直关心这项工作到退休。2000年10月上海钻石交易所开业的时候,她曾亲临仪式并代表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宣读贺词。外资司主要决定钻交所成立前的一些审批和政策的突破,涉及到钻交所的基本架构和到底赋予钻交所哪些开放性政策。应该说,我们钻交所许多有含金量的政策突破都是外经贸部给予支持的。如钻交所实行会员制,这个会员制是接收外籍会员的,外籍会员可以在钻交所以会员的名义独资成立外资公司;如在外汇管理方面,交易所内会员一律以美元结算,开设外汇专用账户,等等。到现在为止,钻交所的重大问题还是由外经贸部负责协调,这也是吴仪副总理2006年作出的批示。我们钻交所这么多年还是跟商务部(原外经贸部)保持着正常的汇报程序。商务部领导也多次明确这是一个部市合作的项目。有一些重大事项,商务部领导还多次直接布置。

       当然,钻交所的成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起了重要的协调作用。作为一个项目,从国务院的角度看,牵头负责单位就是外经贸部外资司。但由于这个项目牵涉到很多方面,因此一些重大的事情,业务上外资司不一定很好衔接,一般都是由国办秘书局来出面协调的。

       从2月组团出访考察到1999年12月,经过中央地方之间、中央有关部门之间不断的协调沟通达成共识,外经贸部正式向国务院上报《关于筹建上海钻石交易中心有关问题的请示》和与有关部委协调的情况。2000年2月,外经贸部经与外汇管理局就外汇管理问题协调统一后,再次向国务院上报了《关于筹建上海钻石交易中心有关问题请示的补充报告》。2000年3月10日,外经贸部正式下发《关于筹建中外合资上海钻石交易所的通知》,明确上海钻石交易所的性质、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会员及其资格认定,政府管理机构及职能,配套服务机构,有关政策等。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入到紧锣密鼓的筹备开业阶段

       经外经贸部授权,上海市还专门成立了一个钻石交易所联合管理办公室,该办公室在钻交所从筹备到成立的过程中起到了无可替代的推动作用。钻交所成立,要与商务、海关、检验检疫等五六个政府部门打交道,完全由钻交所直接面对是不现实的,也是耗时耗力的。而成立钻石办这样一个由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外汇、工商、税务等政府职能部门联合组成的政府管理机构,需要找哪个部门帮助协调解决问题,钻石办就可以帮忙请来;需要几个部门坐下来一起商议的,钻石办也可以帮忙把大家请到一起来面对面沟通解决。

       我们中国工艺主要参与的工作是与艾森贝克集团进行合资谈判。谈判的过程是艰辛的,主要原因是中外双方在合资资金及资金分配上,在钻石交易所的税收政策上产生分歧,导致谈判久谈不成。后来外经贸部给出明确指导意见:一是注册资本不能太少,要体现出与上海钻石交易所今后的地位和作用的匹配性;二是在有些根本性政策上不能有退让,必要时可找第二家外方谈;三是外方股权可研究,但原则上中方要控股。根据这些指导意见,我们及时与艾森贝克集团进行了合情合理的长时间的沟通,历经屡次催促却没有明确答复的情况下,经外经贸部领导同意,由我们中国工艺出面,与香港百利贸易有限公司、香港利兴钻石有限公司磋商,他们同意作为外方投资参与筹建成立“中外合资上海钻石交易所有限公司”。

       2000年9月25日,上海市市长办公会议确定,于10月下旬举行上海钻石交易所成立大会。时间进入倒计时,我们所有相关人员是没日没夜地投入到成立大会的各项工作中。我当时是大会领导小组副秘书长,参与了成立大会筹办的全过程。


       2000年10月27日,上海钻石交易所成立大会在金茂大厦召开


       2000年10月27日,上海钻石交易所建成典礼和上海钻石交易所有限公司成立大会如期召开。在开业当天,上海市的两位主要领导,市委书记黄菊和市长徐匡迪一起来的,这在当时也是很少见的。开业典礼是在金茂大厦大会议厅举行,上海市委书记黄菊为上海钻石交易所揭牌,市长徐匡迪为交易所开业敲锣。


两次税改后走向行业前列


       老实说,开业锣声是敲响了,但是上海钻交所能否运行好,运行下去,还是未知数。让我倍感荣幸之至和诚惶诚恐的是,我被推荐出任上海钻石交易总经理,压力真的很大。钻交所对我们中国来说,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全国范围内,有大把类似交易平台开业没多久就开不下去的先例。

       况且,我们最初的那些投资总有用光的一天。我们的办公场地是在金茂大厦租的,虽然非常优惠,但还是要钱的。还有装修也是要用钱的。最初的十几个管理层员工要支付工资。开业一年多,我就是不停地签字往外付钱,没看到有一笔钱进来的。我当初就认为我们是在没有盈利点的情况下维持钻交所低成本运营,后面还有一句大白话,争取让它活得长一点,我还开玩笑,让同志们坚持住,千万不要牺牲在政策落实的前夕。


在金茂大厦时的交易大厅


       这时候,困扰我们发展的最大困难还是政策,特别是税收政策没有完全到位。对此,我们主动加强与中央部委的沟通。因为我们钻交所这个项目,无论是筹建还是建成之后的发展,都离不开国家部委的支持。2000年开业之后,对我们的发展起着关键性作用的2002年和2006年的两次税政政策调整,就是在国家财税和海关等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实现的。

       经过多方努力,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向上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钻石进出口管理和税收政策调整问题的复函》,同意将全国一般贸易下钻石进出口集中到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办理手续;同意对钻石免征进口关税,钻石消费税由原来的10%减到5%;同意将钻石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后移到零售环节;同意将钻石加工环节的出口退税率由13%改为零。2002年5月,海关总署在国务院复函精神的基础上,研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监管办法》《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自2002年6月1日起,全国一般贸易下钻石的进出口和加工贸易项下钻石因故内销的,统一集中在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其他海关均不得进出口这两类钻石。这标志着我们上海钻石交易所开始进入到实质性的运作阶段。钻石一般贸易进出口的金额明显增加,据统计,2002年1月至7月,通过我们钻交所进出口的钻石为3786.36万美元,是往年钻石一般贸易进出口年进出口额的3.6倍。钻交所会员也不断增加,到2002 年8月达到79家,其中中资会员25家,外资会员54家,占68.4%。

       2002年税收政策的调整,应该说使我们规范钻石交易有了抓手。但是实事求是地看,还存在着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我们与钻石办共同努力,积极组织邀请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具体负责政策制定的人员来沪考察、调研,共同商量可操作的政策建议。2004年4月,上海市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要求进一步调整税收政策的请示,即将成品钻的增值税调整为4%,剩余13%即征即退,毛坯的增值税调整为即征即退。说白了,2002年调整后的17%的增值税和非正常渠道6—7%成本的之间还是有空间的,一些从事钻石交易的人很容易再通过其他不规范的行为来稀释过高的成本,这不利于我国钻石行业长期的可持续的健康发展。从财政部的角度看,税收政策是很敏感的政策,需要慎之又慎,他们观察了我们钻交所开业几年的发展后,对我们的管理能力有了一定的认可,对我们提出的税收政策调整还是积极支持的,这才能取得2006年的税收政策大突破。2006年,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调整钻石及上海钻石交易所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从2006年7月1日起对上海钻交所进口的成品钻石实施进口环节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200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又对钻交所的外汇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

       不论是2002年税收政策的突破,还是2006年税收政策的突破,都是花了相当大的功夫,才从统一思想到形成一致意见的,里面涉及很多创新问题。最典型的就是我们这个税收在17%的增值税的情况下,是征4,退13,这是最关键的也是全国唯一的。我们既考虑了商品的特殊性,也考虑了国家利益。当初我们是有希望把17%的部分全额即征即退,这个事情是我们钻交所和上海市主管部门,以及北京的我们的行业协会共同向财政部提出来的,我们认为我们理应承担一部分,既照顾行业特点又兼顾国家利益,我觉得实现了国家企业消费者三方面的利益高度统一。由于政策的突破的论证工作很扎实,具操作性,而且风险控制得很好。这么多年,这些优惠政策,或者特殊政策对行业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同时还避免了被挪用或恶意利用的风险。


2009年建成启用的中国钻石交易中心大厦


       2006年税改后,政策驱动效应十分明显。到2007年前后尤其是之后,我们的会员一下子发展到300个以上,到现在为止将近400个。其中外资会员的比例变化不大,开业时是70%,现在是60%多,说明整个国际钻石行业是看好中国市场,对中国市场有信心的。

       2009年10月,业务量越来越大的上海钻石交易所搬迁到中国钻石交易中心大厦,上海钻石交易所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在钻石税收政策调整的影响下,钻石交易市场日益规范、优化,一些自主品牌应运而生,还有相当数量的珠宝类公司发展壮大,纷纷上市。我们钻交所也在助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中发挥着应有的作用,现在,东亚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商人要钻石也会来我们交易所,我们可以说上海钻交所已经成了东亚地区的重要钻石集散地之一了。我们也积极参与融入国际钻石组织体系,积极跟国际通行规则接轨。这也是钻交所酝酿筹建之初,国家部委和上海市对钻交所提出的一个原则性要求。随着我们中国市场的不断发展和扩大开放,我们上海钻交所的发言权也越来越大。我也在2018年很荣幸地当选为世界钻交所联盟的唯一副主席。这说明我们中国在国际钻石行业,已经从学习消化国际规则到掌握国际规则进而发展到参与制定国际规则的阶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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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编《奇迹:浦东早期开发亲历者说(1990-2000)》编辑 / 丁达制作 / 丁达 转载请注明来自“党史镜报”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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