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中的民族议题
编者按
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形态。此文突破当代中国民族话语中狭隘的“民族”,从最早形成于欧洲的“民族”概念,说明了从nation到nation-state的形成,在民族框架和话语中阐述了现代国家及国家伦理的形成和当代西方民族国家面临的国家认同问题,中国由王朝国家实现民族国家构建的过程及当前“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意义,并从民族机制的差异化比较了中西方个体权利意识。此文具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强调了政治学关注民族议题的历史责任,有助于读者理解政治学视阈中的民族议题并呼吁学者对民族议题的关注。故,编辑部特推荐此文,以飨读者。
作者简介
周平,云南大学民族政治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突破中国民族话语中以“民族”概念专指少数民族的思维的限制就会发现,人类历史上的“民族”概念最早形成于欧洲,指的是具有国家形式的人群共同体。这样一种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具体表现为国民的共同体,是在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民族形成后便将形成过程中经历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等蕴涵于自身,使其成为蕴涵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的人口组织形式,并为欧洲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和现代政治的形成奠定基础。在“民族”概念的使用范围拓展以后,不具国家形式的各种历史文化共同体也被以“民族”概念来指称和描述,从而使民族的种类迅速增加。这样的民族共同体又对民族国家的统一、稳定和治理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在国内和国际政治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如此形态多样和影响深远的民族现象,政治学者不能漠然视之,而必须积极主动地关注和研究。由此形成的民族议题,既是政治学理论和知识体系构建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也是解释中国现代国家的构建和发展及政治学知识体系完备和创新的重要渠道。
一、问题的提出
今天,历史将如何认识西方国家的问题,再一次摆到中国人面前。鸦片战争前夕,当西方国家在开拓市场过程中将力量延伸到古老的中国,并对中国形成巨大压力之时,如何看待西方国家的问题第一次摆到中国人面前。林则徐由于在认识西方国家的问题上积极主动,被誉为“第一个睁开眼睛看世界的人”。随后,中国在探索救亡图存道路的过程中虚心地学习过西方,接受了肇始于西方的现代国家制度,却没有在国家建设和发展中走西方道路。在中国快速崛起并日渐走向世界舞台中央之时,如何认识西方国家的问题再一次摆在中国人面前。不过,今天对西方国家的再认识是在新的位置和历史条件下进行的,着意于透过表面现象挖掘现代文明生成机制,既为中华现代文明的塑造和发展寻找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也探索与西方文明交流对话的有效方式,因此不应停留于一般性认识,而须进行追根究底的考察,从而更具有历史追问的性质。
在对西方现代文明生成机制的深层追问中,西方国家在中世纪尤其是在中世纪后期人口形态演变中所形成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机制对现代国家、现代社会构建的影响就凸显了出来。在现代国家以民族国家的形式存在并对现代文明的构建形成持续影响的条件下,这样的机制都是在民族(nation)的框架和话语中来讨论的,从而成为民族研究的基础性问题。由此而论,在民族框架中从人口形态的变化和组织的角度来对西方现代国家、现代社会进行认知,就成为揭示西方现代国家、现代社会乃至现代文明形成和演变的一个重要角度。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西方国家在民族框架和话语中进行讨论的人口分化和组织方式对国家和社会的意义,又以一种新的方式凸显了出来:在人口经常性、持续性地跨国流动,尤其是朝向西方国家的流动持续增强的背景下,来自不同国度并具有不同文化背景和传统的人口在西方国家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对母国文化的认同和以此进行社会政治动员的现象便日渐增多,进而又导致移民人口在西方国家聚众成族的现象日渐发展,从而有力地冲击了西方国家长期存在的人口均质化结构,对既有的民族整体形成了破坏性影响。在此条件下,新形成的族群不认同现有体制的问题便越来越突出。而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同样是在民族框架和话语中进行的。
在民族的框架和话语中对国家制度框架和社会结构问题的讨论,在中国也同样存在并被今天的现实所凸显。中国近代以来在总结落后挨打的教训后,选择了通过现代国家的构建而实现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型的发展道路。于是,为现代国家提供支撑的民族机制被引入国内,进而就在构建中华现代国家尤其是抗击外敌入侵的过程中构建了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现代民族,并以此为基础而构建了中华现代国家即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随后,为了应对国内日渐凸显的民族群体问题,少数民族成为民族认知和民族话语的主要内容。但是,在中国以经济总量居于全球第二的事实将国家发展推入新阶段的问题凸显出来以后,由全体国民组成的中华民族又重新受到重视并被描述为国家发展目标的主体和归宿。于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被作为国家治理和发展的根本命题来进行认知和讨论。
上述现象表明,不论是现代国家的形成、稳定以及危机的应对方式,还是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以及今天国家发展目标的确定和实现,都与民族现象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而这样一些问题,都是政治学不能忽视也不能回避的。直面这些问题并做出有效的回应,是政治学的责任。阿尔蒙德(G. A. Almond) 也关注民族现象,并给出了一个政治学意味很浓的民族定义:“民族是具有同一历史本源和同一命运感的人民组成的政治体系”。亨廷顿(S. P. Huntingtan) 更是以一部关于西方国家的国民异质化对国家认同构成挑战问题的著作《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而为自己的学术生涯划上了句号。
政治学对此类问题形成关注,并将其纳入到自己学术视野中来加以认知,这些问题也就成为政治学中有待讨论的问题,从而成为政治学的民族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政治学的民族议题,就是对历史演进中的民族机制、民族国家制度体系及其相关问题,基于政治学的学术立场和研究路径而进行的观察、思考和讨论所形成的问题领域。政治学的民族议题又可分解为若干具体的议题。因此,政治学的民族议题是一个纳入政治学视野并有待进一步讨论的议题的集合。
然而,关注民族政治问题的并不止于政治学学科。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和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也十分关注并聚焦于民族的政治权益以及围绕民族权利的政治斗争。因此,政治学的民族议题与民族主义的议题之间存在着相当多的关联。也正因如此,一些论者便将政治学的民族议题与民族主义的论述混为一谈。然而,如果我们突破对民族政治问题的现象层面和含糊其词的议论而进行深入分析,就不难发现二者之间的区别。政治学本质上是关于政治的知识体系,因而注重或着重于民族对于国家制度构建和运行的影响方面的解释,进而形成相关的知识。而民族主义本质上是反映、表达民族利益诉求的思想和理论,因而注重或着重于对民族利益诉求和实现方式的论证,主要表现为一系列的政治诉求。从总体上看,前者是知识性的,后者是思想性的。
综上所述,在对政治学中的民族议题进行必要厘清的基础上,将其置于政治学的视野中或视阈中加以深入的讨论,从中形成对我们熟知的现代国家制度和机制的准确认识,是大有裨益的,这也是政治学的历史责任。
二、民族国家之民族议题的形成及涵义
从政治学的角度来关注和讨论民族问题,首先受到关注的便是民族国家之民族,即nation-state中的nation。它与国家(state)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并具有了国家的形式。而国家(state) 也正是因为与民族(nation) 结合在一起,才成为了现代国家。而这样的民族,与中国流行的民族话语中的民族,是存在着相当大差异的。
当代中国的民族话语极富特色。1949年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典型的民族国家,即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就是中华现代国家中的nation。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庄严宣告“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的同时,也做出了中华民族“站起来了”的历史性宣示。新中国的国名,更是将国歌中的“中华民族”以“中华”二字而体现于其中,从而进一步凸显了中华民族的地位。但是,当中华民族嵌入到国家的结构和制度中并与之融为一体以后,就成为一种既定的存在而很少被提及了。在中华民族构建的同时,中国历史上的众多文化群体也被构建成为众多的民族。然而,如费孝通所指出的那样:“中华民族和它所包含的50多个民族都称‘民族’,但在层次上是不同的。”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存在诸多需要研究和讨论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又与其他一系列问题直接相关,因而在理论、政策、宣传和学术研究中一再被提及,在相当长时间内成为了热词。因此,当代中国的民族话语和民族分析中,被提及的往往是少数民族。与此同时,很少被提及的中华民族则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被淡忘。在这样的话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人们,自然对此习以为常并将这样的民族话语深深根植于内心之中,因而一说起民族自然就想到少数民族、少数民族地区,就连民族研究也往往仅限于少数民族。即便是谈到中华民族,人们往往也不是从nation-state 中的nation的角度去认知和理解。如此一来,民族概念就被狭隘化了,进而又以这样的民族认知、民族观念来理解nation-state中的nation,从而造成诸多误读和误解。但是,纵观世界历史,以“民族”概念来指称的人群共同体,即原本意义的民族,其内涵和特点都不是当代中国独特的“民族”概念所能涵盖的。这样的民族最早形成于欧洲,是欧洲社会历史和文化的产物。
在欧洲的历史上,西罗马帝国的灭亡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罗马与野蛮世界(日耳曼人、凯尔特人、斯拉夫人) 的相遇是西欧社会发生深刻变革的开端,这开启了中世纪时代。”在这一历史时代,“一方面是林林总总的封建邦国,另一方面又是凌驾于这些邦国之上的一统权威——教皇,罗马教皇成为整个西欧社会的无上权威。教皇把这些大小邦国联结而成为一统的基督教世界。”这是“一个天主教大世界,没有‘国家’,只有‘领地’”。于是,王权、教权、贵族、民众便成为了持续而稳定的社会政治力量。最终,王权在这四种力量激烈而持续的较量中胜出并取得了主导地位。因为,在当时那种“普遍的混乱状态中,王权是进步的因素……在混乱中代表着秩序,代表着正在形成的民族[nation]而与分裂成叛乱的各附庸国的状态对抗。在封建主义表层下形成的一切革命因素都依赖王权,正像王权依赖它们一样。”曾经的封建邦国也因此而成为了王朝,形成了王朝国家。
欧洲历史上社会政治关系的这样一种演变过程,又导致更加深刻的变化:一是,组成社会的人口逐渐地从地域性、依附性的关系中挣脱出来,实现去地域化、去依附化,成为效忠国王并由此而获得庇护的臣民;二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及其所导致的城市化的进程,为个人的流动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从而促进了臣民对国王效忠和获得庇护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逐渐地个体化,使其演变成为了王朝国家的国民;三是,逐渐形成的国民又在王朝国家的框架内经过长期而持续的整合过程而实现社会人口的组织化,最终使个体化的国民成为整体。“国王的神话粉碎了领土割据,建立了适应经济需要的辽阔共同体,所有居民都被忠君的思想联结在了一起。”这样一个在国家框架内形成的国民整体,就是nation。
在王朝国家的框架内,王权在没有制衡力量的情况下不可避免地朝着绝对化的方向不断地发展,进而成为专制君权。“专制君权的本质是把国家视为王室的私产,民族服从于王室利益。”与此同时,国民的权利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并朝着以民族整体的方式来维护个体权利的方向发展,进而促成民族意识的觉醒。这样一来,绝对主义君主与日益觉醒的民族之间的矛盾就日益突出,越来越具有不可调和的性质,并通过国王与议会之间的矛盾集中地体现出来。“从政治史的角度看,17世纪的大部分时期是英国议会和王权的较量”。最终,一场国民争取自身权利的资产阶级革命不可避免地爆发了,最终将由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定的君主拥有的国家主权转移到由议会所代表的民族手中,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结合,建立起一种完全不同于王朝国家的新的国家形态,即nation-state。于是,“君主之国”转化成为了“民族之国”,国家由“君主所有”转变为“民族所有”。正因为如此,安东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便特别强调,民族国家是绝对主义国家的“继承者”,是由绝对主义国家转换过来的。这样的国家形态,首先出现于“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自由民主制度,国家不再属于君主个人,而属于整个‘民族’。于是,英国民族国家形成了。”具体来说,“英国作为一个整体,它不再属于君主个人,而是属于整个民族。这样,真正意义上的英国民族国家终于确立了起来。”关于民族国家的本质,“按照马克斯·韦伯的看法,民族国家是国家与民族的结合”。
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民族具有了国家的形式,并成为具有国家形式的国民共同体。由于民族具有国家的形式并且是典型的政治共同体,所以,在很多时候它也能代表国家,联合国就称为United Nations。但是,民族在国民共同体的形式背后却将自己形成过程中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等机制蕴涵于自身之中,从而成为蕴涵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的社会人口组织形式。与之结合的国家即state,则是包含着一系列制度化机制的政治框架。而这个政治框架的各种制度化机制的形成,皆同与之结合的民族所内涵的社会政治机制直接相关,或者说,民族国家一整套制度化机制的构建和运行,皆是适应民族所内涵的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的产物。其中,民族所内涵的人口国民化机制及由此形成的国民权利要求,成为一系列国家制度构建的基础性促动因素。就连民族国家本身存在的合理性,也来自于对国民权利的维护和保障。而这样一种基于国民权利的国家存在合理性的机制,又演变成为民族国家基本的国家伦理。正是由于如此,国家便把获得民族的认同作为自己的道义基础。而国家则成为保障民族权益的手段或工具,所以被称为民族的政治屋顶。由于民族国家制度机制基于民族内涵的社会政治机制而建立,其本质上就是一套保障国民权利并因此而保障国民或民族认同国家的制度机制。
民族国家所蕴涵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以及一整套维护国民权利的机制,为现代社会及其各种社会组织的构建提供了基础,进而又为工业革命等生产领域的革命性变革的形成提供了条件。在促进现代文明形成的同时,也使这些国家的综合国力得到全面的增强,朝着强国的道路上快速迈进。于是,民族国家这种国家制度框架便受到了普遍效仿。“在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内,欧洲的民族国家都是一种适合欧洲发展的制度安排。因此,谁要想在现代化的过程中不落后,就必须尽快地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在此过程中,民族国家逐渐向全球拓展、越来越具有世界的影响,从而具有了普遍性的意义,并成为现代文明构建和发展的基本政治框架。与此同时,与民族国家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及其内涵的机制,也成为了现代文明构建中不可缺少的基础性社会政治机制。
民族国家的构建,在人类的政治发展史尤其是国家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民族国家本质上是国家与民族结合的一种政治框架。在民族于长期历史形成过程中积淀和蕴涵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等内在机制的作用下,民族国家逐渐地构建起了一整套基于一元性国民权利的制度体系,以此来体现民族对国家主权的占有,维护国民对国家的认同,从而将国家权力置于一个制度化的框架中,并实现了政府的制式化。同时,随着民族国家世界体系的逐渐出现,国家主权规则逐渐被接受,基于规则的世界秩序的构建也成为可能。因此,随着民族国家的构建,人类政治进入现代政治时代,在人类政治发展中处于核心地位的国家也进入现代国家时代。
这样的机制对古老的中国由传统文明向现代文明的转型来说,也发挥了基础性、根本性和关键性的作用。中国自古以来就是有王朝而无国家。中国光辉灿烂的古代文明本质上是传统的农业文明,在农业文明环境中形成并在其中发挥作用的政治框架是王朝国家。但是,当那些率先建立民族国家和现代工业文明的西方国家将势力延展到古老王朝国家并对后者形成严重挤压之时,与西方国家在文明发展上存在着代际上差距的古老中国便遭受严重的生存威胁。逐渐觉醒的中国人为了自救图强而学习西方,在经过若干挫折和失败之后,最终选择了通过对国家制度框架的改造而实现由传统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转型的道路,其核心便是建立民族国家。其间,又经历了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以及以一个日益凝聚和一体化的中华民族支撑现代国家制度体系的建立等基本环节。民族机制在其中都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中华民族成为中华现代国家的基石。因此,中华现代国家制度的构建和运行,不仅可以而且也应该从民族的角度进行解释。
三、不具有国家形式之民族议题的凸显
在民族国家时代,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在具有国家形式的同时,也通过国家这样的政治形式而使自身的利益得到有效的维护,从而具备了活跃于近代以来的世界历史舞台的根本条件。民族国家本质上就是一套维护民族利益的制度化机制。因此,民族国家的建立在开创了人类政治新时代的同时,也对不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群体带来了示范性的影响,导致未能建立民族国家的民族群体在既定国家内的民族政治活动的活跃,导致民族政治关系的复杂化。
随着民族国家这种国家制度框架被广泛采用,以及民族国家影响日益扩大,“民族”概念也日渐突出并被经常使用。不过,在民族国家形成以后的相当长时间内,“民族”概念所指的皆为民族国家之民族。但是,在民族国家之民族的利益受到有效维护的情况下,那些早就形成却又未能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的历史文化共同体的自我意识也逐渐觉醒,并为争取自身的利益而不断开展集体行动。一些国家将既有众多历史文化共同体整合为统一的民族而建立民族国家以后,国内的历史文化共同体也由于自我意识的觉醒而提出了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此背景下,“民族”概念也逐步用来指称这样一些日益活跃和突出的历史文化共同体;众多的研究和文献也以“民族”概念来描述和分析这样的历史文化共同体。在此过程中,“民族”概念反过来又对这些历史文化共同体产生了唤醒和动员作用,促使它们朝着民族的方面进行“想象”和凝聚,导致其组织化程度提高。这样一来,众多不具国家形式的民族就逐渐凸显出来。
有了民族国家的示范,不具国家形式的民族将诉求指向国家政权或者要求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就成为具有必然性的趋势。事实上,这样的现象在世界不同地区都或迟或早地出现了,从而凸显了不具国家形式民族的政治行为主体和政治关系主体的地位和意义。与此同时,它们对民族国家、国家间关系、地缘政治的影响也越来越突出,从而使民族政治关系更加复杂和多样。在对这样一种复杂的民族政治现象的关注和研究中,政治学当然不能缺席,必须将其纳入自己的议题范围来加以关注和研究。在这样的民族议题中,以下几种情况较为突出:
一是,在不具国家形式之民族的政治行为和政治关系的形成演变中,民族主义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也需要政治学投入更多的关注。埃里·凯杜里(Elie Kedourie)对民族主义做了深入的研究之后,不仅“将民族主义视为一种意识形态”,而且认为“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产生于欧洲的一种学说”。民族主义本质上是一种民族利益至上的思想观念,执此观念的人们往往“认为自己的民族比其他民族优越,特别强调促进和提高本民族文化和本民族利益”。民族主义根植于民族对自身利益的自觉,随后逐步演变成为“以该民族及其国家为最终效忠对象的一套既定的思想、信念和行动”。民族主义形成尤其是不断丰富并理论化以后,其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动员能力逐步提升,逐步渗透到学术研究之中,并将民族的利益诉求以学术和理论的形式加以表达。在此背景下,民族主义的影响不仅更加深刻,而且所表述的民族利益诉求更加执着和理性。
民族国家为民族披上了国家的外衣,民族因为具有国家的形式而有效地维护了自身利益。这样的事实不仅是民族主义形成的一个重要外部原因,而且对民族主义的发展产生了强烈刺激。因此,民族主义往往对不具国家形式的民族的建国要求给予坚决而强烈的支持,并将其作为自己的基本政治诉求。厄内斯特·盖尔纳(Ernest Gellner)就指出: “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它认为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是一致的。”于是,随着民族主义的广泛传播和影响的提升,民族主义的这一原则也被提炼成“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原则,即所谓的“一族一国”论。随着该原则的传播和影响的扩大,这一原则还被很多人当作民族国家的基本定义来使用。
二是,在不具国家形式的民族的民族议题中,民族自决权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在民族国家成为近代以来主导性国家形态的条件下,民族自决权的针对性十分明显。列宁指出,“对我们纲领中关于民族自决权的那一条,除了从政治自决,即分离和成立独立国家的权利这个意义上来解释而外,我们决不能作别的解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列宁又在《论民族自决权》中明确指出: “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组织独立的民族国家。”不过,列宁提出的民族自决权原则的主旨,在于反对或对抗民族压迫。但是,在第二次大战后的民族解放运动中,尤其是帝国主义殖民体系解体以后,民族自决权原则逐渐成为普遍性的原则。这样的民族自治权原则,尤其是其中的“一族一国”论,对现有民族国家和国际秩序的冲击也日渐显现。无休止的民族自决权运动,更是对现有民族国家造成严重威胁。这样的现实不仅促成对民族自决权原则的反思,也导致相当多学者对其采取谨慎态度。埃里·凯杜里就将“民族自决权被奉为国际法中的有机组成原则”这一现象,描绘为“这种意识形态狂热的最辉煌的胜利”。
三是,民族国家内的历史文化群体的集体权利得到国家承认和保障以后,便成为这些国家的国内民族,进而对国家的内部治理造成深刻影响。
十月革命前的沙皇俄国存在着众多的族类群体。在此情境下,“承认具有自己语言文化和自治传统的少数族群为现代政治意义的‘民族’(nation,nationality) 并允诺中央政权被推翻后这些少数族群享有‘独立’或‘自治’权利,这是激进的革命党进行广泛政治动员以推翻反动皇朝的十分有效的夺权策略。”布尔什维克也因势利导地采取这样的策略。“列宁、斯大林为了发动沙皇统治下的各少数族群参加反对沙皇的斗争,宣布他们都是‘民族’并应当享有‘民族自决权’,可以自由地脱离俄国并建立自己的独立国家。”但是,革命胜利后“各地以‘民族’为单元建立的‘苏维埃政权’和‘自治政府’就如雨后春笋那样遍地出现。新生的布尔什维克中央政府没有力量在军事上进行镇压,而只能与它们妥协,在政权建构上给予各‘民族’很大的权力。”于是,国内的这些族类群体就这样被构建成为不具国家形式的民族,苏联也因此而被定义为多民族国家。此后,国内复杂的族际关系一直是影响苏联国家统一、稳定和治理的根本性因素。
中国自秦代至清代,国家皆以王朝的形式存在,属于典型的王朝国家。在这样的国家框架中,人们在特定生存环境中形成的历史和文化具有并发挥着纽带的功能,将人们联系成为不同的历史文化共同体。但是,古老的中国既无“民族”的概念也没有塑造出西方用“民族”概念指称的国民共同体。梁启超把西方的“民族”概念引入中国后,对国内众多的族类群体产生了积极的动员作用,并促成了它们朝着民族的方向去构建,或者用本尼迪克特·安德森(Benidict Anderson)的话来说是朝着民族的方向去“想象”。其中,中国共产党的推动作用至关重要。“在苏联共产党指导下成立的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之时起就完全接受了苏联的民族理论。”因此,不仅在政策文件中将这些族类群体界定为民族,而且提出了民族自治的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内各民族的构建迅速推进,并通过全国规模的民族识别而最终完成,从而“奠定了今天中华民族56个族群的大框架,今天凡是涉及到少数民族和民族关系的各项政策,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都是在这个框架下实施的。”获得了国家法定名称和权利的56个民族,在党和国家政策的调整下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其间,作为整体的中华民族与组成中华民族的56个民族之间如何保持适当的关系,在实践的探索中经过了反复,但最终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体框架中得到重新定位。从当代中国的实际来看,国内各民族构建及其关系在当代中国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影响,是国家统一、稳定、治理和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和审慎对待的重要因素。
四是,近半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又为民族议题增添了新的类型。曾经首创民族国家并通过民族与国家结合的方式而将民族推向近代以来的历史舞台的欧洲,以及采取这样的国家制度框架的其他西方国家,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皆为同质化国民所组成的人群共同体,并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性的支撑。这样一种具有国家形式的民族,一直都是民族议题主要的甚至相当长时间内唯一的内容。但是,随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全球化时代的逐步成型,这些国家又出现了不具国家形式之民族的问题,给政治学的民族议题增添了新的内容。
随着经济全球化导致的人口跨国流动的经常化和规模化,西方国家的移民人口在数量增长和代际累积方面都达到了相当高的程度。在此基础上,移民人口通过诉诸母国文化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的现象日益增多,进而便出现了以母国文化为纽带而凝聚的问题,从而使族性认同问题逐渐突出起来。的确,“利用族性寻求慰藉、维护自身也是流迁人口在异文化环境中的本能反应”。但是,这样的问题并不是普通的社会现象,“这意味着如何以集体方式和其他族群竞争国家资源,如何保护这个族群免于歧视排挤,如何扩大这个族群成员的机会并降低不利于他们的因素。”随着这样的族性认同的持续存在和不断增强,它对西方国家的移民人口产生的凝聚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并导致了移民人口的族体化,从而形成了一个聚众成族的社会过程。这样的现象持续发展,又致使最早构建和普及民族国家的西方出现多族化的问题。
在西方国家多族化持续发展的背景下,为新形成的民族或族群表达利益诉求的思想、观念和理论也逐渐地形成了,多元文化主义、族际政治理论就是其中的典型。这样的思想和理论反过来又对多族化的巩固和发展产生促进作用。但是,西方国家并没有承认这些新的族类群体的集体权利,更没有将它们当作民族来看待,因而也没有制订专门的“民族政策”来保障其权利,而是将其界定为“族群”(ethnic group) 。这样的多民族化及其形成的族群对西方民族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以及对其他民族国家的影响,都已经表现得十分突出。此种状况的进一步发展,还有可能促进西方国家对民族国家的调整,进而导致西方国家制度演变出现新的趋势性变化。
四、政治学在民族议题中的若干关注点
政治学将民族及其相关的问题纳入自己的学术视野并使之成为自己的议题,是由于民族现象与政治学的核心对象国家及其相关问题发生了直接和本质的联系。政治学是从现代国家的形成、国家的治理和发展的角度来关注民族问题的。然而,即便从国家的角度来梳理民族议题,所涉及的内容也十分丰富,具有突出的多样性。从中国政治学知识体系的构建和发展的角度来看,其中的一些问题特别值得关注。
(一)民族机制在现代国家制度构建中的作用
现代国家是相较于传统国家来说的,一是它“不是基于血缘的或地缘的自然关系纽带而形成的,而是基于特定的制度性安排而形成的,其出发点就是: 通过一套制度体制将一定区域的人民整合为一个能够共享制度安排的统一共同体。”二是它“以现代社会为基础,以构成国家的每个人拥有平等的解放为历史和逻辑前提”。在人类国家形态演进中,这些基本方面都是在民族国家制度框架中实现的。正是民族国家的构建,将国家形态的演进推向现代。列宁也认为: “民族国家对于整个西欧,甚至对于整个文明世界,都是资本主义时期典型的正常的国家形式。”
民族国家的本质在于民族与国家结合。而与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是一种蕴涵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的人口组织形式。正是这些机制尤其是其中的人口国民化机制,将曾经依附地域、领主、教会的人口转化为自主行动的个体,并强化了国民个体的权利。所以,一方面,由国民组成的民族拥有了国家主权,使国家成为民族的政治屋顶后,又促成维护一元性国民权利的一系列制度体系的建立,实现了国家政权的组织和运行的制度化,实现了国家制度框架的稳定,并促成新的国家伦理的形成,从而促成现代国家的成型。另一方面,民族内涵的人口国民化机制将依附性的人口转化为享有权利并行动自主的社会成员,又促成现代社会的构建,并为现代国家的建立和运行提供基础和创造条件。因此,蕴涵着一系列社会政治机制的民族,与现代国家以及现代政治文明之间存在着内在的本质的联系,并成为解释现代国家和现代文明形成的一个重要角度。
由此可见,以民族国家为主要形态的现代国家是适应特定社会历史发展需要的产物,并因此而打上了该社会历史条件的烙印。它内在地蕴涵着个人权利为本、民族利益至上的价值底色或价值偏好。因此,西方国家缺少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一些国家把本国利益置于其他国家利益之上,实行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坚信修昔底德陷阱等,也就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从而也凸显了民族国家制度价值的有限性。
(二)民族国家对现代国家伦理形成的意义
民族国家之前的王朝国家,在对国内居民进行统治而形成的道德关系基础上,建立特定的价值取向并形成了相应的国家伦理。此种国家伦理的核心便是强权统治,即统治者凭借强势的权力来建立统治和服从关系。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统治者便创造君权神授等意识形态来论证这个基于强权而建立的统治的合理性。同时,与此相适应,国家权力在代际传递中采取世袭制,并建立相应的传统来维系国家权力的代际接续。
民族与国家相结合的民族国家,把国家的“民族所有”或“国民所有”的性质展开为一整套建立在国民权利基础上的制度体系,从而将国家维护民族利益的性质转化为维护国民个体权利的具体机制。同时,也将国家的民族主权转化为民族的成员即国民自身权利得到保障后而形成的对国家的接受和拥护的机制。这样一来,民族国家便将国家的道义合理性建立在国家与国民的关系中,通过国民对国家的认可、接受来建立自己的道义说服力,建立自己的道义合理性。因此,民族国家便促成或构建了一种以国民的接受和认可为核心的国家伦理。在学者们将这样的道义合理性以“国家认同”概念来表达以后,建立、巩固和提升国家认同就成为民族国家存续必须着力解决的根本性问题。这也是为什么亨廷顿在看到西方国家的国家认同受到严重侵蚀和解构时,便发出国家可能分裂或解体的警示的根本原因。
(三)西方国家的多族化对国家制度的影响
西方民族国家完备的制度体系、国家伦理等,都是建立在国民个体化、原子化、同质化或均质化基础上的。国民的这样一种均质化分布一旦遭到破坏,民族国家的制度体系就会受到根本性冲击,国家所必须的心理认同也会受到侵蚀甚至瓦解。西方国家近代以来数百年的制度演进都是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的。这个基础在数百年的时间内也未发生根本性改变。
但是,随着人口跨国流动的经常化、规模化和代际累积的形成,西方国家人口均质化的状况逐渐改变了。在此条件下,移民人口在母国文化基础上重建族性并以此为纽带而聚众成族的现象也越来越突出。由此形成的多族化使人口的异质化获得了组织化的保障而逐步固化。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多元文化主义、族际政治理论等,在反映了人口异质化和多族化背景下多样性的利益诉求的同时,又为这样的人口异质化和多族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对最早构建民族国家制度体系的西方国家来说,这样一种趋势变化所产生的影响是破坏性的。其中表现得最突出的便是对国家认同的侵蚀,进而对现代国家伦理形成直接冲击,导致了国家面临解体的风险。亨廷顿描述的“20世纪90年代初,苏联不复存在了”; “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联合王国的联合不那么强了”,“有了分崩离析之势”,“有可能继苏联之后成为历史”,以及他担忧的在2025年美利坚合众国有可能“成了另一国家或几个国家”,都与此直接相关。西方国家内部的社会撕裂和不同族裔群体间矛盾引发的社会不稳定,也与此直接相关。于是,西方国家的制度演变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要么继续坚持这样的国家伦理,并重新创建认同机制,单靠保护个人利益即自由主义的机制已经难以为继了; 要么重新创建维护国家统一和稳定的新机制。但无论如何选择,对于西方国家制度的演变来说都是一种重大的调整。
(四)中华民族对中华现代国家构建的意义
中国是多民族国家的判断,是从国家的民族构成而对国家属性做出的判断,而不是对国家形态类型的定性。从国家形态类型来看,当代中国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这一点经过近年来的讨论已成为共识。但是,英国伦敦政经学院研究员马丁·雅克(Martin Jacques) 近来关于中国是文明型国家的说法提出后,一些学者又将当代中国界定为“文明型国家”。这是对民族国家的误解。民族国家是现代国家的基本形态,当然也只是人类国家形态演进中的一种形态或一个阶段。中国自秦以后一直是王朝国家,辛亥革命终结王朝国家后开启了构建民族国家的进程,最终以民族国家取代了王朝国家。这是人类国家形态演进规律在中国的具体体现。
古老的中国在近代受到了西方民族国家挤压,为救亡图存而选择了民族国家的制度框架。但长期处于王朝国家时代的中国并不具备西方那样的人口条件,也没有形成现代民族。中国在近代选择了民族国家之后,与民族国家结合在一起的“民族”概念便被引入到国内,并且创造了与西方民族对应的“中华民族”概念。辛亥革命终结王朝国家后,中国在开启民族国家构建的同时也开始中华民族的构建。首先,在破除了专制统治后,逐步将摆脱了专制制度束缚但却处于家庭、家族、部落等地域性社会组织中的人口解放出来,并加以国民化的改造和引导,实现了去地域性和去依附性,并将其一步步引向同质化并且不依附于强权的国民;其次,将这样的国民在“中华民族”的族称下一步步朝着整体化的方向推进,引导具有国民身份的社会人口朝着一体化的方向凝聚。这样的中华民族构建进程,有效地支持了民族国家的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中华民族具有了国家的形式并最终完成了自己的构建,全面地支撑了民族国家制度,完成了中华民族国家的构建。不过,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的构建,包括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等机制的形成,以及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和运行,都是在深厚的中华文化或中华文明的背景下实现的,浸润于深厚的中华文化之中并深受其影响。因此,当代中国属于民族国家的类型,但也蕴涵和体现着丰厚的中华文化的内涵,具有突出的文明形态的特征。
(五)中华民族在国家发展目标塑造中的价值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下描述我国国家发展目标的核心词汇。此前相当长的时间,一般都在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来表述我国的国家发展目标。今天并不是在国家发展目标的描述上以民族复兴来取代原有的强国目标,而是增加了一种新描述方式。强国目标是国家发展目标的一般性的表述,也是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发展追求的目标。在中国经济总量居于世界第二位而凸显强国特征之际,国家决策层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样一个浸透着文化和道义内涵的词汇来表述国家发展目标,凸显了中华民族在国家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从而使国家发展目标的内涵得到了进一步丰富。
以民族复兴来表述国家发展目标,还包涵着更深层的意蕴: 一是以中华民族来塑造国家发展目标,可以使国家发展更具中国内涵,更有利于运用中国悠久的历史文化资源来凝聚国民共识;二是把国家发展与中华民族的未来结合起来,在以中华民族来支持和塑造国家发展目标的同时,也可以国家发展来塑造中华民族的未来,为中华民族居于世界舞台中央创造条件;三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来体现中国发展的独特性,进而促成国家发展的新机制的形成。这不仅包涵着深深的中国情怀,也体现出满满的中国自信。
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由全体国民组成,但它也是中国数千年历史发展的产物,尤其是历史上形成的众多民族群体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既是与现代国家结合在一起并支撑着现代国家制度体系的国民共同体,又是一个承载着中国数千年文明的历史文化共同体。因此,以民族复兴来表述国家目标,既能将今天的国家发展与悠久的历史以及近代以来的奋斗结合起来,又在遵循人类发展进步的共同轨迹的同时凸显了中国的内涵,更着眼于中华民族未来发展以及在世界格局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因此,以中华民族来表达国家发展目标或塑造国家发展,彰显了对中华历史和文化的自信,以及深深的中华情怀。
(六)民族国家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了新的制度空间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今天中国的快速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是将中国认定为文明型国家论者的一个重要证据。的确,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内容丰富,是今天中国塑造其发展道路和走向世界舞台中央进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但也要看到,优秀传统文化之所以能够在民族复兴中发挥巨大作用,是由于加入了新的变量,从而使其发挥作用的条件和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否则就无法解释,为什么拥有这样传统文化的中国未能在近代反抗帝国主义列强入侵中形成优势。忽略这一点,就无法客观、全面准确地认识传统文化的作用,并加以有效的发挥。
中华民族和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今天能够发挥作用的重要的变量。传统文化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但从个人和民族行为的角度来看,根本上是影响人们应对问题或挑战时“如何看”和“如何办”的态度。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看,国家的制度体系、人口的组织方式、国家的政治制度、国家发展的领导力量等,都对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作用具有根本性的影响。如果说,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作用提供了具体的制度和方向指引的话,那么,中华民族、中华现代国家的构建则为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作用提供了基本的人口组织方式和国家制度架构。
作为现代民族的中华民族,一方面将人口从各种依附性的羁绊中解放出来而成为国民个体,另一方面又将个体化的国民整合为一个整体。中华现代国家则通过一个完整的制度框架和国家伦理,将全体国民置于一个与王朝国家完全不同的制度构架中,从而将在王朝国家框架下“一盘散沙”的人口条件下发挥作用的传统文化,置于现代国家的框架下和人口凝聚为一个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国民整体的条件下发挥作用,再加上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便能焕发出巨大的活力和促进国家发展的巨大能量,从而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资源。
(七)民族在国民整体与个体关系构建中的影响
民族国家的民族与国家结合的本质特征,进一步突出了国家的政治共同体属性。也正因如此,在民族国家的国家伦理关系中,作为国民共同体的民族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民族认同构成了国家道义的基础。这样一来,国家政治共同体内的国民整体与个体的关系就具有了不一般的意义,并制约着一个国家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状况。
在民族国家的框架内,国民整体与个体的关系是通过民族来构建并协调的。民族以国民整体的形象出现和存在,但它所蕴涵的国民个体化、国民整体化机制的存在和作用是根深蒂固的。对于一个具体的国家和民族来说,民族在形成中发生的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的具体机制及其内涵和特点,对其国民整体和个体关系的形成的影响是深层次的,同时也是不可忽视的。因此,民族尤其是其内涵的机制,是解释一个国家国民整体与个体关系的重要视角。
西方国家的民族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深入而透彻的国民个体化过程,民族整体是在个体为争取和维护自身权利的基础上形成的。国家的整个制度体系都建立在维护国民个体权利的基础上。民族国家所必需的国家认同也通过对个体权利的维护而获得。而中华民族的形成虽然也经历了人口国民化、国民整体化过程,但这样的过程较为短暂,因而深入和彻底的程度都比较低,国民的个体权利意识并不强烈。相反,传统文化对国民的凝聚作用在外敌入侵的刺激下迅速而有效地释放,使得国民整体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强。因此,中华民族的国民整体化显然强于个体化。国家统一和稳定所必需的国家认同,既依赖于对国民个体权利的维护,更依赖于对国民整体利益的维护。中国和西方国家民族机制的差异化,是中国国民整体性与个体性关系不同的重要原因,也是国家建设和治理必须考虑的因素。
五、基本的结论
通过上述对民族议题的梳理和分析,可以得出几个基本的结论:
第一,政治学的民族议题具有丰富的内涵,并非少数民族意义上的民族议题。民族议题的首要内容,是与国家结合在一起并具有国家形式的国民整体的形成,以及民族内涵的机制与国家制度的关系问题。随后出现的不具国家形式的民族的政治权益的实现和维护,既涉及新的国家共同体的构建,又涉及既有国家的治理。这样的民族议题,本质上是关于国家的人口组织形式及其对国家制度机制的构建和国家治理方式,以及近代以来基本的社会政治机制和国家治理的关注和讨论,其内涵并不是当代中国民族话语中那个狭隘的民族观所能涵盖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样的议题显然不是非主流和边缘性的民族现象讨论,而是涉及政治学若干基础理论的重大问题。
第二,民族议题对于政治学来说,具有不可回避和不可或缺的性质。我们在过去不关注这个议题,至少是没有对该议题给予足够的重视,根本原因在于对民族及民族议题作了过于狭义的认知和理解。只要突破思维和认知上的限制,把民族议题回溯到民族的本来意义并形成完整界定的话,就会发现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机制的形成和运行都与民族这种人口的组织方式直接关联,甚至现代西方文明的形成和兴衰也与这样的民族及其内涵的机制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政治学如果忽略了这样的民族议题,就难以甚至无法形成对现代社会、现代国家和现代政治,以及现代国家治理和发展等基本问题的全面而科学的认知。
第三,民族议题对政治学具有十分突出的重要性。对民族形成准确的认知尤其是挖掘其作为人口组织方式的本质内涵以后,民族议题的丰富内容及其与现代国家等政治学的核心对象之间的关联就凸显出来了。政治学的许多基本问题,以及中国现代国家构建及国家发展道路和国家发展目标的选择等都可以从民族议题中找到答案。或者说,民族议题是对这些政治学的基本问题做出全面而合理解释的重要视角和重要途径。政治学不关注民族议题,或许不会给政治学现有的知识造成多大的影响,但会对这些基本问题的深度挖掘形成限制。反之,如果能够对此投入更多的关注和研究,就不仅能够在这些基本问题上形成更加深入的认知,而且有利于形成新的知识的生产,甚至形成原创性的观点和理论。
第四,政治学今后应该更加重视民族议题。当现代国家制度、现代政治、中国的国家治理和发展等基本问题与民族议题的关系被揭示出来以后,在民族议题上投入更大的关注就成为必然的选择。至少,政治学不应该对已经被揭示出来的有可能对政治学若干基本问题的阐释具有重要影响的途径漠然视之。对于中国政治学来说,在中华民族被凸显于世界舞台中央的当下,更多地关注和重视民族议题,不仅能够更加全面和准确地认识现代国家制度,包括其内在的功能和蕴藏的局限性,而且能够对中国的现代国家制度形成更加深刻的认知,从而完善政治学的知识体系并进行知识创新。另外,这也许能成为衔接中国政治学知识与西方政治学知识的环节。
责任编辑:张潇丹 一审:陈鑫 二审:王铮
文章来源:《政治学研究》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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