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成为“霸王搬运”帮凶 检察监督发力“削株掘根”
近年来,乐清新小区交付后,“霸王搬运”时有发生,原因竟是与物业勾结!
日前,乐清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章学某等21人犯强迫交易罪被法院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刑罚。
21
人被依法判刑
2016年10月份以来,乐清市某小区一、二、三期房屋先后交付业主,装修搬运市场需求上升,引来一帮社会闲杂人员觊觎。随后,张某、章学某、章华某、章国某、李某等人出面,找到负责该小区物业的温州某物业公司总经理吴某(另案处理),送给吴某共计47万元。随后,该物业公司和他们签订该小区一期、二期、三期业主装修搬运管理规约,将该小区的搬运等业务指定给张某、章学某、章华某等人。
吴某还指使该物业乐清分公司经理刘某对该搬运队给予特殊照顾。刘某等小区物业人员利用物业管理的便利,通过对建材进场、垃圾堆放、人员进出、施工监督区别对待等手段,帮助该恶势力搬运团队实行“霸王搬运”。
随后,张某、章学某、章华某等人又以95万元、50万元不等的价格,将搬运业务转卖给马某(另案处理)、李某、柳某等人的搬运队,从中赚取差价。
马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拿到了搬运业务后,搬运队通过殴打等暴力手段、威胁恐吓、显露纹身或支付好处费的方式,并利用当地社会闲杂人员的社会威慑力,将其他搬运队排挤出小区,驱赶业主自行雇用的搬运工人,控制、垄断小区的装修所需搬运、建材、浇筑等服务或商品,强迫业主接受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服务或商品等,实施恶势力犯罪,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且该搬运队还在乐清其他多个小区,伙同社会闲杂人员和物业公司人员实施类似的犯罪行为。
刘某、张某、章学某、章华某、章国某、李某、张财某、赵某等21名被告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并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属于恶势力犯罪,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
2020年7月3日,经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刘某、章学某等21人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四年不等刑罚。
捕捉
“漏网之鱼”
小区物业设立的初衷是为业主服务,但近年来乐清多个小区物业反而沦为小区“蛀虫”,与“村霸”“楼霸”等社会闲散人员相勾结,收受社会闲杂人员钱财,通过对建材进场、垃圾堆放、人员进出、施工监督等方面的限制、控制,垄断小区的装修所需搬运、打孔、浇筑、建材等业务,迫使业主接受高价的服务和商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小区业主深受其害。
在案件办理初期,多名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案件办理难度大。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检察官通过梳理证据材料,全面引导侦查机关补强证据,询问小区业主的意见,采取表格式登记、调取支付票据等方式准确认定强迫交易金额,完善证据体系,在完整的证据链面前,通过多次释法说理,原先拒不认罪的嫌疑人均认罪认罚,最终全案21名被告均自愿认罪认罚,没有提出上诉。
同时,检察官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通过细致的审查,发现另外一批“村霸”存在犯罪嫌疑,并依法追诉漏犯3人,其中1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
建立
物业“黑名单”加强监管
检察官在办完该 “霸王搬运”案件后,总结类案问题,综合分析治理,于2019年4月3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掌握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经营情况;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为组织自选自律作用,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犯罪预防和警示教育;建立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制度,推动对失信者、违法者实行联合惩戒;建立与相关职能部门尤其司法机关的信息共享联动机制,对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实行动态信息登记管理,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针对物业领域存在的法律盲区,检察官还专门召开了物业领域的专题法治宣讲,召集乐清市物业协会班子成员及乐清市区较大小区的物业经理等人,围绕物业定位、存在的问题、职能部门加强监管、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等多方面展开宣讲,并就乐清市物业存在问题进行通报,警示物业负责人要引以为戒。
各物业公司负责人认真听取上述意见,均表示将吸取刘某等人强迫交易案的教训,普及物业工作人员的相关法制知识,坚决杜绝“霸王搬运”现象的出现,做好物业领域的犯罪预防工作。
文丨王隆 郑佩娜 编辑丨李紫嫣
犯罪者变成维护者, 这项制度为醉驾人员“醒酒”
一个工伤引出两起诉讼!行政检察人上阵,化矛盾,止纷争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叶伟琼调研乐清检察工作
点个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