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者变成维护者, 这项制度为醉驾人员“醒酒”
乐清检察
7月13日,一群身着红色马甲的志愿者顶着烈日,站在清远路与良港路路口及旭阳路与伯乐路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维护交通秩序。
参加此次志愿活动的人员十分特殊,他们是醉酒驾驶的犯罪嫌疑人,从7月13日起,他们将化身“文明倡导员”,听从交警的安排站在路口,进行每天2个小时持续5天的交通疏导工作。
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
为构建多元化、多层次的案件处理机制,乐清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中心出台了《关于“醉驾”案件引入志愿服务落实不起诉制度的实施办法》,对认罪悔罪、自愿参与志愿服务,同时符合相对不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相对不起诉的审查环节引入犯罪嫌疑人参与志愿服务制度,通过考察犯罪嫌疑人在自愿提供志愿服务活动中的具体表现,作出不起诉或起诉的决定。
社会志愿服务
此次活动由市检察院、市文明中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方联动,在乐清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中推出的一项志愿服务项目,尝试由政府部门引导、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在不文明行为处罚中引入社会服务。
市文明中心与市检察院共同明确志愿项目,向犯罪嫌疑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社会志愿服务项目。
市交通大队的执勤民警会将志愿者的服务表现反馈给市文明中心,市文明中心出具评估报告,最终由检察院作出结论是否不予起诉。
此次推出的志愿服务项目,意在为醉驾人员“醒酒”。截至目前,乐清已有12名醉驾人员加入了志愿服务队,从交通违法犯罪者变成了交通维护者。
检察官说法
为了使认罪认罚真正体现“有罪有罚”,让犯罪嫌疑人深刻反思自己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乐清市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前,组织犯罪嫌疑人参加一定量的社会公益服务。
建立“醉驾”案件引入志愿服务落实不起诉制度,一方面是为了让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有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尽快回归社会;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我们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新智慧,符合惩戒警示和教育改造相关结合的法治精神。
文丨杨文 编辑丨李紫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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