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微讲堂丨第13期:啊?讨薪不成反获刑!
外出一年,辛苦赚钱。结算工资,回家过年。可万一工资被拖欠,该怎么办呢?
点击边框调出视频工具条 https://v.qq.com/txp/iframe/player.html?vid=t0538ox05i6&width=500&height=375&auto=0本期主讲人:谢鹏
崇明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因为工钱打了一架
被告人施某是云南曲靖人,家里经济比较拮据,于2017年3月到崇明大东船厂做杂工。被害人王某是其带班工友,负责记录工时。
4月,工作刚满一个月的施某因家里老婆要分娩,准备结算工钱后返乡。施某在居住地与老板结算工资时,与王某就工时计算问题产生了分歧,继而发生口角,并扭打到一起。被人劝开后,王某骑电瓶车离开。
随后,为防身,施某从房间拿了一把锤子准备外出,却在屋前又遇到了返回的王某,双方再次发生口角,并相互扭打。期间,施某掏出藏在身上的锤子击打王某胸、腹部,导致王某脾脏破裂,构成重伤二级。
结果赔钱又被判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施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7年6月,崇明检察院依法以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施某提起公诉。
后经法院调解,施某与王某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本已生活拮据的施某,在亲戚帮助下向王某支付了共计8万元的赔偿款,取得了对方谅解。
最终,法院判处施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
权益被侵害要理性维权
出门在外,面对自身权益被侵害,更要保持冷静、理性维权,切不可因一时激愤而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
目前我国《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对劳动报酬问题都有明确规定,各地法律援助机构也有许多配套制度予以保障。农民工朋友们遇到薪资问题时,要记得及时寻求合理合法的方式维权,切不可作出过激行为,否则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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