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新冠疫苗接种坚持知情自愿的原则
为什么那么多地方要和国家卫健委唱反调呢?
广西桂平市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年满18周岁以上无疫苗禁忌的人员均需接种新冠疫苗。各个阶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的学生户口本上家庭成员符合接种条件的在开学前就近完成接种。原则上未完成接种的,暂缓入学。
浙江宁波宁海县、丽水青田县实行了严厉的疫苗规定:7月25日起,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禁忌症者除外)进入医疗机构住院部、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监所等重点场所。
陕西:韩城市发布关于在全市重点公共场所开展查验疫情防控码的通告称:7月15日0时开始,对出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门店、火车站、汽车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医疗机构、政务大厅、羁押场所、养老院、宗教场所等各类重点公共场所的人员,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查验工作。
江西省赣州市下辖定南县、安远县和鹰潭市月湖区发布了类似内容的通告。鹰潭市月湖区还提出,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托幼机构)学生家长要主动配合教育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按要求及时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并留存接种凭证,以备9月份秋季开学时查验。
4月1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的相关情况。尤其是针对近期,个别地方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中出现了简单化,甚至“一刀切”的情况。国家卫健委指出,强制要求全员接种必须坚决予以纠正。
现在各地发布的相关通告来看,是否还属于新冠疫苗接种的“知情自愿”的原则呢?如果属于,那家长们没有打疫苗,是属于“自愿”让孩子放弃入学吗?如果我没有打疫苗,就视为“自愿”放弃出入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门店、火车站等等场所的机会吗?
如果已经不属于“知情自愿”的原则了,那么他们为啥要违背国家卫健委的“知情自愿”原则呢?而且各地对未接种人员的限制均不是悄悄进行,而是正大光明,大摇大摆地白纸黑字地发布通告。这说明什么?相信没有阻力了?管理(服务)起来轻松?
又或者,是因为最近国家卫建委已经把“知情自愿”的原则改成“知情必种,不漏一人”的原则了吗?毕竟卫健委强调“知情自愿”的原则的时候是4月份,现在已经7月了,也有可能发生了“历史性原则不具有现实意义”的现象。有时候,也许我们需要灵活地看待一些原则吧。
(上文中新闻信息来源包括腾讯新闻、网易新闻、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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