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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钱吃饭,咋就不能对服务员有要求呢?

踢米尼 见我 2023-10-22



 


台风过后的晚上凉风习习,跟朋友坐在阳澄湖边的户外吃晚饭。一人一杯柠檬冰沙,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恍若置身十月的清迈街头。

 


我点了凉皮,朋友点了烤串。给我上凉皮的是个非常客气的小伙子:“打扰一下,您要的凉皮到了,请问放哪儿?”我接过来,开心地跟他说谢谢,他也笑着说:“不客气,您请慢用”。


过一会儿,一个胖乎乎的姑娘端着朋友点的烤串,蹦蹦跳跳地从厨房出来了,一边走一边扭过头大声跟餐厅里面的同事开玩笑。离我们桌子大概还有一步远,她整个盘子扔过来,盘子连同烤串顺着桌边滑到我朋友面前。虽为她的身手惊叹,我还是吓一跳:如果桌旁坐着小朋友,烤串飞过来扎到小朋友怎么办?

 

小姑娘甩完盘子,一句话没说,一蹦一跳回去了。我是又气恼又无奈,跟朋友感慨说,现在服务人员的服务真的没有统一的标准,你看同一家餐厅,前后两个服务员真是判若云泥。朋友白了我一眼:“这些服务员都不容易,忙了一天了。你看这小姑娘年纪也不大,你要多体谅一下。不是说吗,看一个人的修养,要看TA怎么对待服务人员。

 

我本来只是哭笑不得发个牢骚,被朋友这么一说劲儿就上来了,扔下筷子凉皮也不吃了:


“这叫什么话?提正当要求和修养有什么关系?”

 

“我觉得糟糕的服务人员就是被你这样的给惯坏的!尊重服务人员是一回事,对他们服务有要求是另外一回事,是正当要求好么,咋就还跟修养扯上关系了呢?” 


“说辛苦,没有不辛苦的工作吧?但再辛苦的工作也有个最低限度标准吧?我作为客人对服务不满却不说出来,那他们的服务质量怎么提升?咋就还说不得了呢?” 


朋友知道我的脾气,见我哔哔叭叭没完赶紧打岔。可我劲儿还没过(甚至到现在还在上头):


这样的事可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我朋友也不是唯一一个说这样话的人。


没几天之前和另外几个朋友在另外一家餐馆聚餐,也碰上个毛毛躁躁的服务员。上酸菜鱼的时候,一盆汤汤水水,服务员端菜就漫不经心的,放菜的时候更是“况”地一摔,汤水在盘子里晃荡几下,高高溅到了桌上,热乎乎的油汤还飞溅到了旁边女生的裙子上。


那位女生有点来气,强忍着脾气对服务员说:“我说您这是赶时间呐,还是心情不太好呀?” 服务员置若罔闻,直接掉头走了。


我坐在靠门的位置,气不打一处来,起身就要找餐厅经理投诉。桌上一位男性赶紧制止了我:“算了算了,你跟他较什么劲呀。你这一投诉他今天可能就白干了。”

 

他这么一说,我犹豫起来:如果我继续投诉,他可能被扣工资、被训斥,明天的服务也许更糟糕。可是,如果我不指出这个问题,他也许完全意识不到自己的问题,根本不可能有改善的意识。


不过,不得不考虑,如果这种场合我“不依不饶”,不仅扫了大家的兴,第一次见的朋友会不会认为我是个恃强凌弱、没有教养的人?


想了想我到底忍了,只是心里默默决定以后再也不来这家餐馆。


我对朋友讲了这个故事,气呼呼地说:

 

“你说这是不是很荒诞,顾客明明是花钱来享受服务的,明明有权要求优质的服务,现在却被‘捂住了嘴’说不得。今天这么美好的夜晚,这么优雅的环境,这么高评分的餐厅,我当然期待一流的服务。现在却因为考虑服务员的处境,考虑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反倒不能理直气壮提要求了。”


这个朋友一向大度佛系:“唉,中国服务业就这样,你既没法改变一个人的行为模式,更不可能改变服务行业。”


我从没指望改变行业,我只希望我作为“客户”的基本权利不至于得不到尊重,我的权利没被尊重时我发声并不是不道德的事。


但好像就这一两年的事,对“生活不易”的人提要求好像突然变成了天理难容的事,说些原本天经地义的话变成了”品格低劣“。


我时不时碰到这样的事,相信你们也有过:


网购的水果,快递小哥一声不吭扔在某个驿站,连电话都不打一个,等自己找到包裹水果都烂透了;
饥肠辘辘又急着出门,点了个外卖,订单显示半小时送到,没刮风没下雨没意外,一个小时后热菜变成凉菜才送到;
看到路边卖菜的老太太只剩下最后一点蔬菜,想着索性全部买下来好让她早点回家,谁知道她严重缺斤短两;
跟牙科前台预约了看牙,请了假到了诊所,发现自己的牙医竟然给别人看上了。前台:要么你等两小时,要么你改天再来;
挂了300块钱的专家号,排队三小时,终于叫号了,医生头都不抬,没正眼看你一下,没等你主诉完,一边看手机一边不耐烦地说:“你没啥问题,回家多休息、多运动就好了”。


碰到这样的事,你要不要投诉?但想要投诉却又各种顾忌,其中最大的顾忌恐怕就是政治不正确,怕被人指责。可我就不明白了:


我又不是克扣工资的平台,凭啥我就不能做个堂堂正正的甲方?


凭啥我堂堂正正地提要求就是欺负弱势群体或者不尊重人?


我们被要求忍耐,这到底是包容还是纵容?


这次是我受委屈,下次难道不会轮到你吗?


在我付出金钱的时候,我履行了我的主要合同义务。服务提供者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是TA的合同义务。服务不合格、不及时,我要求纠正要求改善,这不是我基本的违约救济吗?


天天嚷着契约精神,要求履行契约怎么就跟人品扯上关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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