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值得做的事,值得好好做
难而必要的事
前篇说了,我是如何的惧怕镜头。
那为啥还非要跟自己过意不去?
第一,“视频可能成为法律人的第三种表达”。常律师为此专门写了文章《未来律师只有两种:一种会做视频的,一种不会的》,这事很重要,有必要尽快行动起来。
第二,人活着不就是一个不断克服自身恐惧、懒惰从而逐步自我完善的过程吗?
对于难而必要的事,没什么好说的,迎难而上,干就是了。
比直播还费时间的预告片
直播还没开始,我就要先拍个小视频作为预告片。
几十个片段里的一部分
一个一分钟的预告我花了整个晚上。不是这儿卡壳,就是那说错话。比如“合同全生命周期管理”我总说成“合同全生命管理周期”。
到后来,一直在旁边玩耍的小朋友都忍不住过来说:“妈妈,我觉得你说得已经挺好的了,不要对自己要求那么高嘛”。
常律师一向要求极严,见我这么纠结也忍不住发出“警告”:
这次我完全ignore,还是一直重录,直到发现已不大可能通过重录改善了。事实上,重录100次可能也达不到自己期望的标准,也许第100次还没有第10次的好。
但这100次的重复绝非毫无意义:它说明此事不是简单重复可以精进的,也说明细节额外10%的质量提升可能需要额外90%的精力投入,还说明,早点发现知道自己的limit在哪儿很重要。
更重要的是,这是一种态度:I'm taking this seriously.
再说准备
前篇文章我提到,直播前的过多准备限制了直播中”自动驾驶模式“的启动,反倒失去了互动感。但这绝不意味着以后就有理由偷懒,不做任何准备。实际上,我依然坚信,充分的准备是消除紧张和焦虑的良药。准备越足,出错的概率越低。
想起来第一次听常律师的课,那种惊艳又困惑的感觉:为什么如此平平无奇的一个”瘦子“,讲合同这个平平无奇的话题,用一种平平淡淡的声音,能有效传达那么多信息?这跟我平时认知里的好讲师画像完全不匹配嘛。
后来又听过几次课,观察出一些门道,但还不够有说服力。直到听他拆解讲课的思路,拆解自己的课件,我才恍然大悟并心悦诚服:准备到极致,再加上数以百次的practice。
比如说,PPT的封面为啥要放自己照片,二维码为啥不放自己微信,怎样开头,甚至以什么样的音量开头,什么地方插入视频,图片的设计逻辑……一节公开课的内容,他拆解开来又是一节课都讲不完的内容。
为什么要如此认真、大力地讲好一门课?因为这门课很重要,值得花时间、花力气。
值得做的事,就值得好好做。
就带着这个精神去做完30期“合同相对论”。
下周三晚上九点,我邀请了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程阳律师,分享“法律人的知识管理与职业发展话题”。欢迎提前预约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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