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律师:很多同学在做法务,但我却没法让他们成为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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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日子写青年律师获客难,一位朋友私信我:“T总,我是名律师,你能不能抽空写写这个问题:我们这些律师,明明有那那么多法务同学,但为什么一直没有案子?我一直不好意思去找他们,该怎么办?”
咦,有意思的话题,我之前从来没留意、没想过。经他这么一说,想想这事可能还真未必是个别现象:我自己做法务十多年,也从来没有一个律师同学来approach过我。
为什么,到底为什么呢?要说第一批客户,不应该“兔子先吃窝边草”,从身边最熟悉的人做起吗?为什么这些律师舍近求远,宁可吭哧吭哧做那些成交很低的市场活动,也不想办法去做同学的生意?不是说同学关系是人一生中最纯洁真挚、互相扶持的关系吗?
我与提问的律师和一些朋友聊了聊,大家觉得可能有几个点:律师心态上,不太好意思张口;结果上,害怕被同学拒绝伤了感情和自尊;方法上,掌握不好熟人“营销”的尺度。
在此谈谈我对这事的看法。
首先,从心态上,找同学拓客没什么可耻的。
很多人对“销售”行为抱着天然的羞耻感,觉得那是在“求人”。对于青年律师来说,这份羞耻感可能比普通人来得更强:我明明是靠专业吃饭的,为什么要低声下气去求别人?读书的时候他成绩都没有好,现在让我去求他,他会不会得意洋洋地等着看我笑话?我去找他开拓业务,会不会给他带来困扰?他如果拒绝我了,以后还怎么相处?
先别想那么多,首先记得一件事:所有法务都有需要外部律师的时候。
在你为找不到客户发愁的时候,你的法务同学也许正在为找不到合适的外部律师发愁。困了有人送枕头,饿了有人递馒头,这是雪中送炭的行为啊。
再有,如前文《青年律师获客难,难在哪儿?》所说,律师服务高度基于信任。如果说每一次委托律师都是一场冒险,你说,正常人是愿意将自己的后背托付给自己知根知底的人,还是完全不熟悉的陌生人?
你觉得找同学开拓业务是求他,但某种意义上也是在帮他,你们在互相帮忙。经济学家哈耶克说,“商业是最大的公益”,可能也有这个意思吧。这样互相帮助的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呢?
话说回来,谁不是出来“卖”的呢?不过你的法务同学是“批发”,将自己的时间和服务wholesale给了公司,而你是“零售”,将自己的时间和服务分解出售而已。批发和零售,谁比谁优越多少?
其次,从逻辑上,找同学付出的成本不会更
高,结果不会更糟。
获取陌生客户付出的成本普遍较高,无论是时间成本还是金钱成本。但找同学就不一样了:不需要七弯八绕的介绍,也没有迂回曲折的考验和七上八下的防备。曾经朝夕相处的人,有事说事,成就成,不成拉倒,干脆利落。
不少律师担心找同学开拓业务,万一失败丢面子、伤自尊。但任何拓客都可能失败,找同学的成功率显然要高于“陌拜”。如果每次被拒绝注定要受伤,那为什么不先从被拒概率低、即使被拒也是客气拒绝的同学开始呢?
不去尝试就永远不会有好结果,试了又能有多大损失?
第三,找同学拓客,所有结果都是好结果。
“哎呀大卫,这次标的太大了,老板都盯着,我们法务总监说只能找红圈所。下次,下次有合适的案子我一定通知你来竞标。”
根据社会心理学原理,人会为拒绝别人而感到不安。如果你此刻再提一个较小的要求,比如能不能先成为他们公司的供应商(俗称“入库”),他答应的可能性会大大提高。
这一点在我的新书《四步说服法》第六章第一节里有写。书里有很多律师工作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和说服方法,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买来一读。
很多年前,我机缘巧合结识了一位律师。我们一见如故,谈了两个小时愉快地分开了。过了几天,我收到了她的微信:“Timini,咱们聊得那么投缘,我就开门见山啦:你们公司有没有需要外部律师服务的地方?我们可以提供这些服务:XX”。
她这么直接让我很意外,但却并没有不舒服的感觉。我认真回复她,当下我们没什么案子,常法我们已经有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律师,所以可以看看以后有没有机会。她没有任何纠缠,就此打住了,我很欣赏这种风格。
可巧,没一两个月,我们就发生了一起质量纠纷。我想起她说她的诉讼团队打质量案子很有经验,立刻联系了她。果然,那个案子她们处理得很漂亮,我们就此开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所以不要害怕被拒,这次被拒,下次的成功概率就更高了。这次被拒,下次你也可以表现得更好。这次被拒,还是你们加深互动的好机会。
因为忙碌,很多律师其实是顾不上主动社交的,多数人也不太会没事找人“尬聊”。然而,即使获客不成,一扇窗也被推了一条缝,不妨趁机跟同学打听打听其他同学的情况,回忆回忆读书时的往事,一起吐槽吐槽不靠谱的另一半,说不定说到兴头,你俩张罗起一场同学聚会来了。
聊得越多,信任越深,可能性就越多。
第四,从方法上,不要刻意营销。
很多律师从理智上也知道同学是优质客户源,但就是不知道怎样才能让他们成为自己的客户。“如果我约他吃饭,他会不会怀疑我目的不纯?”“我现在给他儿子送套限量版乐高,过几天就问他有没有业务给我做,会不会显得太功利?”
来看个故事吧:
这个故事说明什么?说明人受了别人好处,自然地会想着回报,那个好处哪怕很微小。而且率先给予恩惠的人并不需要施予多大的恩惠,但受惠者愿意付出非常高的代价来偿还。
我记得很清楚,有个群友曾经在别人误解我的时候为我挺身而出。这个举动在他自己看来可能都不算事儿,可能说完那句话就忘了,但我一直记得很清楚。后来他在我们法律人俱乐部群里求助一个法律问题,我立刻转到隔壁9个群里,很快拿到了答案。是的,我那么积极,是因为我觉得自己有义务“回报”他。
回到与做法务的同学交往,是的,如果你们三年没联系过,上来你就问:“嘿,大卫,你们能不能给点案子我做做?”大卫可能心里朝你翻了一百个白眼。
然而,如果在这三年间,你时不时地给他转发一篇与他工作相关的文章,给他推荐一个周末露营的好去处,偶尔约他一起撸个串,让他知道你的近况,知道你的业务领域,知道你最近又做了什么漂亮案子,那根本不用再绞尽脑汁地考虑给他儿子买什么乐高,下次他有律师服务需求,都不需要你开口就会想到你。
当然,给朋友送一本书,尤其是新出版的、可能对他日常工作生活有帮助的书,几乎是最好的表达惦记和品味的事了,成本不高,但你们可以就书的内容一直聊下去。
注:关于吴起的故事在我的书《互惠》一节也有写过。
分
割
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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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律师是来解决问题的,他怎么反过来提一堆问题啊?他到底懂不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