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闫坤等: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

摘  要教育是提高综合能力、打破贫困代际传递的一条根本途径。20世纪以来,发达国家系统性地扩大教育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方面的作用,政府深度介入和支持教育扶贫领域,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政策体系和资助模式。本文结合不同历史时期各国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划分全生涯教育阶段,深入分析美国、日本、英国和北欧国家等发达国家阻断代际贫困的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展现其具体措施和独特的细节,梳理其核心特征与共性规律。在此基础上,建议根据现实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对我国教育阻断代际贫困资助政策体系进行精细化和系统化升级,增加学前教育支出,充分实现义务教育免费就读,优化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模式,以实用为导向加强职业教育。

关键词:教育扶贫;代际贫困;政府资助政策;社会保障制度


20世纪以来,“贫困代际传递”的相关问题不断受到关注,世界各国政府纷纷采取因应之策,以减少甚至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其中,教育领域采取的措施最为全面,在此过程中,不同国家根据自身历史、现状以及承受能力等,各有侧重地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了更好地对我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本文主要对发达国家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问题上实施的政策体系进行国际比较分析,总结其经验教训。

一、国外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概述

17世纪初,西方国家开始通过济贫制度对贫困儿童及其家庭进行救助,在贫困人口接受教育方面给予一定的资助,其后出台的社会福利制度延续了这一做法,一些国家提出了儿童义务教育问题,但这些做法缺乏系统性,没有专门针对贫困代际传递问题,也较少涉及理论层面。

直到20世纪50年代,一些美国学者在研究贫困问题的过程中发现了贫困在家庭之间代际传递的现象。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拉格纳·纳克斯(Ragnar Nurkse)在1953年出版的《不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一书中,考察了发展中国家长期贫困的根源,提出了“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他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发展中国家收入、储蓄、资本形成、产出之间的恶性循环关系,并没有深入到贫困现象的人口代际传递过程。随后,奥斯卡·刘易斯在1959年出版的《五个家庭:关于贫困文化的墨西哥人实例研究》一书中,首先提出了“贫困文化”的概念,指出落后思想观念的代际传递也是家庭持续性贫困的一个成因,从而明确提出了贫困可以代际传递的理念。受到他们的启发,1960年以来,英、美等国专家学者结合社会学中“阶层继承和地位获得”的研究范式,对东南亚、南亚、南美、非洲等地区以及美国、芬兰等国家社会底层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进行了研究,在贫困代际传递的成因、危害、政策措施及其效果等方面取得了成果,延伸了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的研究视野,逐步形成了贫困代际传递理论框架。

由于贫困代际传递现象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国和地区,单纯依靠民间组织已经无法应对,很多学者呼吁政府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此后,通过教育支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成为发达国家政府的普遍选择。教育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调节器,为全体社会成员提供平等的向上流动的机会,对低收入者而言,教育是提高综合能力,改变贫穷现状,打破贫困恶性循环的一条根本途径。许多国家在贫困代际传递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总结政府对贫困人口的救助措施,系统性地扩大教育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形成了各有特色的政策体系和资助模式。

二、美国教育阻断代际贫困的政策体系与实践

教育扶贫与美国其他反贫困措施一样,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联邦政府运用各种资助项目来贯彻教育扶贫的理念和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教育扶贫体系。目前,该体系注重教育机会平等与教育质量提升的统一,涵盖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社区教育等人生的各环节,而且各环节之间的政策安排相互衔接,为低收入者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教育资助和支持。

1.美国联邦政府教育扶贫体系的起源与发展

按照美国宪法规定和财政体制安排,教育事务的责任多在州与地方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负责制定教育政策、投入教育经费。20世纪60年代,美国经济进入快速增长的“黄金时代”,经济繁荣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但仍有近25%的人生活在贫民窟之中,15%的白人属于贫困阶层,非洲裔美国人中贫困人口几乎占50%以上,贫困代际传递现象非常严重。1962年,迈克尔·哈林顿(Michael Harrington)在《另一个美国:美国的贫困状况》一书中纪实描述了美国贫困人口的状况,指出美国已经“分裂”为“两个国家”,即“富人国”和“穷人国”,由于缺少必要的受教育机会或技能,穷人根本无法实现向社会高层阶级流动,只有改变穷人的受教育机会和环境,才有可能打破这个“贫困怪圈”。

严重的贫困问题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消除贫困成为联邦政府迫切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在此背景下,约翰逊总统发起了“向贫困宣战”的社会经济改革运动,力图在教育、医疗、环保、住房、民权等领域解决由于贫困引起的各种问题,缓和社会矛盾,把美国带入一个“伟大社会”。他把教育作为“伟大社会”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优先考虑的事项之一就是扩展教育机会,提高贫困人口的受教育水平,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和较高的劳动报酬,打破贫困循环。20世纪60年代开始,教育扶贫逐步成为美国整个反贫困体系中的关键环节,美国联邦政府深度介入教育扶贫领域,密集推出各项法案和政策措施。

(1)《经济机会法》

1964年8月,美国通过《经济机会法》,其立法宗旨为“美国的现行政策要通过使每个公民接受教育和训练来提供社会机会。为每个公民提供体面舒适的社会机会,以消除多数人对社会上贫困问题的各种抱怨”。该法案推出了促进教育发展、保障贫困家庭孩子受教育权利的三大方案,分别是开端计划、工读计划和职业团,面向学前教育、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提供联邦政府资助。

(2)《初等和中等教育法》

为满足工业化高速发展的需求,美国在19世纪建立了公立学校,公立学校主要由地方政府和州政府资助,对所有儿童开放,为全体民众提供平等的教育,但是,公立学校的教育质量不尽如人意,区域之间发展差异很大,贫困地区的学生辍学率也比较高。1965年4月,《初等与中等教育法》颁布,该法案授权联邦政府拨款用于改善处境不利儿童和青年的教育水平;援助学校图书馆建设、教材购买、各种教学材料和设备的购买;建立辅助教育中心;促进教育科研和培训;加强各州教育部门的职能等,开启了联邦政府干预教育的新纪元。

(3)《高等教育法》

1965年11月《高等教育法》颁布实施,其立法宗旨是通过联邦政府的教育资助,让所有贫困家庭的学生都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促进教育公平。该法案授权联邦政府向贫困学生提供多项资助,在传统资助方式的基础上,创立了教育机会助学金和担保学生贷款两个新的资助项目。教育机会助学金主要资助一些特别贫困的学生;担保学生贷款主要面向有一定经济需求的中低阶层学生,采用由政府担保,商业金融机构贷款的模式。《高等教育法》同样被看作反贫困的措施,成为《经济机会法》的补充,它与《初等和中等教育法》一同被认为是美国历史上两部里程碑式的教育法案,具有深远影响力。

(4)《职业教育法修正案》

20世纪60年代初期,由于自动化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变化,美国对人力资源的重视程度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同时,在向贫困宣战的过程中,职业教育作为教育与工作之间的纽带,也受到重视。在此背景下,美国出台了《1963年职业教育法》,在资助对象的选择上不再局限于中学生,而是把范围扩大至整个社会群体,该法案中包含资助贫困人口的一些措施,例如,为15~20岁贫困青少年提供工读计划。《1968年职业教育法修正案》则加强了对处境不利者与残疾人的关注,规定在每年的职业教育拨款中,至少15%用于残疾人,至少10%用于处境不利者,为其发展适合的职业教育计划,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残疾人和处境不利者仍会获得优先发展的权利。

从20世纪60年代至今,美国教育扶贫政策在上述框架的基础上,不断地修订、补充、拓展相关法案,发展成为覆盖全生涯阶段的政策体系,在阻断代际贫困方面持续发挥作用。在不同阶段,教育扶贫政策的目标和重点、联邦政府资助的投入规模、管理方式、考核标准和政策效果有不同特点,同时,又保持着相对的连续性,持续关注低收入人群的教育机会均等。

2.学前教育阶段阻断代际贫困:联邦政府优先支持、促进普及和优质化

美国一直优先支持贫困儿童学前教育,在长期面临财政赤字和福利保障赤字的压力下,资助低收入人群学前教育的经费仍然逐年增加,相关的政策安排较为完备。美国联邦政府提供的学前教育资助主要包括开端计划、幼儿特殊教育计划、儿童保育与发展基金资助、《初等和中等教育法案》中的学前班计划、税收抵免等。联邦政府资助项目多数需要州政府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

在各类项目中,开端计划的历史最悠久、影响力最大,对美国整个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开端计划是一个联邦拨款资助的学前教育项目,服务对象是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家庭的儿童,其宗旨是保证教育机会的公平,主要通过教育、健康、营养和其他社会服务,提高儿童的认知发展水平,帮助低收入家庭的学龄前儿童做好入学前的准备,为他们一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斩断贫困循环的链条。

开端计划主要包含四类子项目,即3~5岁儿童开端计划;面向婴幼儿、学步儿童和怀孕妇女的0~3岁早期开端计划;为农业移民和流动人口提供资助的项目;资助美国印第安人、阿拉斯加土著居民的项目。目前,开端计划每年约为100万低收入家庭的学前儿童和孕妇提供资助。

美国联邦政府一方面逐年增加对开端计划的预算投入,另一方面高度重视对服务机构提供服务质量的要求,设立专门的机构考核财政投入资金绩效和法律合规情况,实施详细周密的绩效评价标准。在严格的管理下,开端计划在美国境内具有相同的服务规范和质量标准,不管受资助儿童生活在什么地方,都能保证得到同等质量的服务。

3.初等与中等教育阶段阻断代际贫困:提供从学前班到高中的免费教育

《初等与中等教育法》确立了在美国公立学校系统学习的贫困学生,只要提供家庭低收入的基本证明,便能从学前班一直到高中都免除学费、杂费、书本费,并且免费获得早餐和午餐。《初等与中等教育法》并非永久授权,每隔一定时间,美国国会都要对该法案进行修订与重新授权,每次修订都会调整一些条款,但其为贫困孩子提供平等受教育机会的宗旨始终不变。

在初期的法案中,拨款大多数直接交给各州教育管理部门,由其确定资助标准,各州教育部门可能并没有按照公平性和有效性的原则确定所属学校与教师的补助,甚至出现将财政资金挪用的行为。为了防止联邦教育经费的流失,后续法案增加了对资金使用的约束性条款,法案的实施越来越细化,但仍着眼于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和防止财政资金流失,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也就是教学水平缺乏关注。2002年,该法案修订版提出了联邦教育资助资金的效率性要求,正式推出教育结果问责制,督促接受资助的学校提升教学质量。

4.高等教育阻断代际贫困:多层次多元化的助贷学金制度

美国拥有一大批世界顶级高校,同时,学费高昂也是其突出特点,2017—2018年度美国前15名的私立大学每年学费平均5.3万美元,最高的哥伦比亚大学每年学费5.7万美元,公立学校对州内学生每年学费1.5万美元左右,而且学费上涨的趋势仍然在持续,如此高昂的学费对大多数美国家庭而言是不小的负担。

为了实现高等教育层面的教育公平,联邦政府不断整合对高等教育的资助措施,并鼓励大学和州政府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最终形成了一个多层次、多目标的高等教育贫困学生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学生贷款、勤工俭学、学费减免等措施。其中,学生贷款和课税扣除是最主要的资助形式,而且资助方式贷款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在学费不断上涨的背景下,这就意味着需要偿还的助学贷款越来越多,贷款本息不断膨胀,学费压力转移到学生自己身上,资助政策非但没有解决贫困生的问题,反而使真正贫困的学生对高等教育望而却步。

5.职业教育阻断代际贫困:弥补终身教育的短板

美国非常重视职业教育,提倡终身学习,与其他教育阶段类似,联邦政府也不直接管理职业教育事务,而是由州政府负责,联邦政府主要通过制定职业教育国家标准、开展绩效评估等手段,引导各州向国家教育目标、国家标准看齐,实现国家干预,同时,联邦政府为各州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补助资金。

早在1862年,联邦政府就通过《莫雷尔法》,向州政府赠送国有土地用于建设农业和相关机械技术学院,这些学院被称为“赠地学院”,1890年,美国国会明确提出由国库资金直接资助各州职业教育。此后,陆续出台的一些法律都要求联邦政府向各州及职业教育学校提供拨款,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金额不断增长。2018年8月,美国总统特朗普签署了《加强21世纪职业与技术教育法》,核心目的仍然是加强职业教育的发展,法案规定,每年联邦政府拨款12亿美元投入各州的职业技术教育。未来6年,大约超过1100万名学生将从这些拨款中受益,联邦政府的投入涉及先进制造业、健康医疗、网络安全等多个职业教育领域。

美国职业教育大体分为两类。一类是中等职业教育,美国大约有1000所全日制职业教育高中,还有800所区域职业教育中心,同时,在9500所综合高中里,很多学校都要求设置职业教育课程。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也受义务教育法案的覆盖,学生同样免除学费、书本费和杂费,联邦政府保障教育公平的政策也同样适用于职业教育,历次职业教育法律修正案都规定要保留一定比例的联邦政府拨款用于帮助单亲家庭、妇女、贫困学生获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机会,同时要求州政府提供配套资金。另一类是高等职业教育,主要依托于社区大学和一些公立大学的职业教育学院,其中社区大学是最主要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高中毕业就可以申请这些社区大学的入学资格,大部分学生采取半工半读的学习方式。

20世纪60年代以来,美国教育扶贫体系不断被补充和完善,已成为联邦政府阻断代际贫困问题的核心政策工具,不仅在增加低收入人群教育机会、减少贫困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而且在促进美国社会稳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方面产生了积极效果。总体而言,美国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阶段的扶贫政策措施比较完善,但是,大学阶段的政府资助政策相对薄弱,大学资助政策只针对部分学生和人群,都是独立的、非系统性的,不是普适政策,并非所有的贫困大学生都能够获得足够的资助,这造成很多美国孩子高中毕业即进入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教育阻断代际贫困的实际效果。

三、日本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

政策体系与实践

明治维新以后,日本非常重视国民教育问题,先后颁布了多部有关教育的法律,并切实推进教育公平目标,对贫困学生采取了许多资助措施,但长期以来没有专门针对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问题进行成体系的规划,只是在国民教育的相关阶段,根据自身对教育公平理念的理解,对贫困学生提供资助和支持。

1.全面普及免费义务教育,保障贫困学生的基本受教育权利

日本政府非常重视儿童的义务教育,1900年开始实施4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其后延伸到6年制,学校经费主要由地方政府筹资及家长共同承担,1942年中央财政开始负担50%的义务教育经费。二战后,义务教育成为日本教育体系支持的重点,义务教育延伸到9年制,教育经费也基本上由中央和地方各自负担一半,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上没有花费。

为了使学生享受的义务教育服务水平基本一致,日本政府设置了中小学校舍建设的具体标准及规范,即使是在偏远山区,中小学校舍的设施配备与大城市也基本没有差异。同时,为了消除教育水平的区域间差异,日本规定中小学教师要在一定区域内每7年定期轮换一次,以此保证特定区域内各学校的教学水平基本相当,让偏远地区的贫困儿童也可以享受到与区域中心城市儿童差不多的中小学教育。为了解除贫困儿童在生活上的后顾之忧,日本政府在对所有儿童发放基本育儿津贴的基础上,还专门对贫困家庭的儿童发放特别津贴,这些津贴大体上可以满足贫困儿童基本生活支出需求,尽可能杜绝因家庭经济因素带来的贫困儿童失学问题。

由于日本高度重视义务教育,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经费支出占全部教育经费支出的比重一直较高,最高的时候占总教育经费的比重超过70%,最低也占到50%以上。

2.实行有偿的高等教育财政资助体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日本高等教育的学费水平在世界各国中相对较高,高昂的学费成为制约贫困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重要因素。日本各界普遍认为,高等教育首先是提升自身素质和未来职业能力的需要,即使来自贫困家庭的学生也要自食其力,为此,日本政府将资助重点放在未来需要偿还的助学贷款方面。

日本政府助学贷款是以中央政府出资或者提供信用担保的方式融入资金,向大学生特别是贫困大学生发放。助学贷款主要分为两类,家庭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贫困大学生可以申请无息贷款,其他学生可以申请的助学贷款利率为3%。贫困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也需要偿还部分贷款本金,但如果生活确实困难可以申请延期支付。另外,如果贫困大学生确实存在还款困难问题,可以选择在毕业之后去中小学、特殊教育机构等工作,不仅可以部分减少甚至直接免除其助学贷款本息,还可以获得一份收入较为稳定的工作,摆脱贫困的困扰。

3.相对薄弱的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资助体系

日本学前教育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根据《学前教育法》设立的幼儿园系统,主要是看护3~5岁的儿童;另一类是根据《儿童福利法》设立的保育所系统,可以看护0~6岁的儿童。其中,前者绝大部分为私立,资金来源以收费为主,地方政府给予少量补助;后者以地方政府公立为主,也有极少数中央政府设立的机构,资金来源以地方政府为主,中央政府专项支出较少,主要体现在对地方政府的转移支付中。

保育所带有社会福利性质,是政府对低收入家庭的补助措施,儿童入园要提供家长的在职及收入证明,收费标准是根据幼儿年龄和家庭收入来决定的,一定标准下的贫困儿童可以免费,但政府规定的减免项目只是学费,其他费用以及交通等都需要家长自己提供,这对于贫困家庭而言也是不小的负担。对于学龄前儿童,日本政府同样给予儿童津贴,与中小学政策是一致的,对于贫困儿童也会给予附加津贴,但与养育孩子的费用相比,政府的津贴金额相对不足,贫困家庭有时难以负担。

日本政府还给予孕妇专门的生育津贴,每个怀孕满四个月的妇女都可以获得42万日元的一次性补贴,同时,给予孕妇14次定期健康体检的支持凭证,基本可以满足孕妇分娩之前的健康体检需求。产前一个月到产后一年可以享受月平均工资的67%的生产休假补助及育儿休假补助。这些措施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孕妇的经济收入,帮助孕妇的家庭特别是贫困家庭度过育儿阶段。

日本的高中阶段不属于义务教育,政府对贫困学生的支持措施相对不足。由于推行受益者负担原则,日本长期实行高中收费教育,无论国立高中、公立高中,还是私立高中,都需要由受教育者家庭或个人支付相应的学费。这些学费不仅是私立高中的主要财源,也是公立高中财政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以2009年为例,都道府县政府所设置公立高中的学费收入占全部收入的93.06%。相对高昂的学费成为日本低收入家庭学生就读高中的一个沉重负担。

2010年4月,为减轻高中教育阶段的家庭支出负担,促进教育机会均等,日本对高中教育财政制度做出重大改革,对国立高中和公立高中实施免学费教育,学费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担;同时,对私立高中提供学费补助,对低收入家庭提供额外补助。具体的补助金额取决于高中生的家庭年收入状况,年收入在910万日元以下,每年可获得11.88万日元的学费补助,年收入低于590万日元,还可以获得更多的学费补助,对于免税家庭,即年收入250万日元以下的家庭,最多可以获得的学费补助是29.7万日元。

上述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贫困学生的负担,但是,在日本就读公立高中需要参加竞争激烈的选拔考试,约30%的学生还是要就读于私立高中,私立高中的学习费用大约是公立学校的3倍。如果贫困学生考不上公立高中,即使有补助也难以承受私立高中的高额学费,只能选择去中等专业学校,这些学校多由地方政府创办或资助,或是一些大企业设立的,学费相对便宜,在政府主导的学校里面还可以获得学费减免。

总之,由于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都不属于义务教育,日本政府的资助不能覆盖学生的所有需求。对来自贫困家庭的孩子而言,学前教育阶段还可以在减免学费和政府津贴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教育机会,而在高中阶段,他们即使顺利考上公立高中,还需要额外支付日常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在父母难以提供资金支持的情况下,一些学生选择了辍学打工。

4.在职业教育领域中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做法

作为制造业强国,日本建立了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体系,为各类企业培养大量职业工人并提供后续技能培训。日本政府在职业教育阶段对贫困人口减免学费,以期贫困人口能够掌握相应的职业技能,获得一份薪水中等且稳定的工作;在失业工人救助过程中,政府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技能培训,以帮助他们尽快重新找到工作;另外,日本政府鼓励高等职业学校和大学“开门办学”,设立继续教育学院,为在职人员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其他职业培训,贫困人口可以选择免费学习,一方面可以提升其当前的职业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他们获得更高薪水的工作机会。

5.安倍政府的最新措施

2019年5月13日,在日本参议院全体会议上,安倍政府提出的推进幼儿教育与保育免费化的《儿童及育儿支援法》和以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实行大学等高等教育免费化的《大学等修学支援法》获得表决通过。幼儿园和保育所免费化自2019年10月启动,大学免费化自2020年4月启动。上述两项免费的财源均来自2019年10月税率提高至10%的消费税。

幼儿教育免费计划原则上涵盖了所有3~5岁儿童的家庭,对于0~2岁幼儿则以免除居民税的低收入家庭为对象。政府计划对年龄在3~5岁且入读政府授权幼儿园的儿童完全免除学费。在学前教育阶段,只有免除了家庭的后顾之忧,家庭才敢放心生育下一代,日本政府希望通过以幼保无偿化为目标的补贴措施,减轻育儿负担,提升日本民众生育意愿,应对“少子化”所带来的严峻挑战,贫困人口也受益于此政策。

在高等教育阶段,日本政府将在原来有偿的教育助学贷款计划的基础上,直接向来自低收入家庭学生提供无偿的助学金,实现高等教育的免费化,以帮助他们完成学业,这对于提升贫困人口获得高等教育的机会有一定帮助,能够缓解刚毕业的年轻人普遍面临的偿还高额助学贷款本息的压力,是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新举措。

6.对日本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相关政策的评价

20世纪70、80年代,随着日本经济迅速增长,快速进入发达国家行列,日本的绝对贫困问题确实得到了解决,相关教育支持措施帮助贫困家庭儿童获得了稳定的受教育机会,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之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日本经济停滞不前,就业机会减少,工作压力增大,很多年轻人收入下降,陷入贫困境地,据日本政府统计,大约每7名儿童中就有1名来自相对贫困的低收入家庭,有些儿童甚至食物不足。这种情况下,以前经济向好时采取的政策,比如大学生的助学贷款政策,就成为制造贫困的重要因素之一,很多年轻人背负着助学贷款偿还压力却无法获得高收入的稳定工作,因而陷入贫困境地。

目前,日本政府也在修正前期政策,希望能够通过直接资助贫困大学生免费完成学业,减少助学贷款带来的负担,但实际效果如何需要时间来检验。日本教育阻断代际贫困的过程中,面临的更为突出的挑战是现行教育体制带来的问题。日本推行义务教育之后,学校内的学习内容不足以应对初中、高中以及大学的升学考试,加上日本后来在很长时间内实行快乐教育,学校功课更为简单,很多有能力的家庭选择让孩子参加补习班,以求升入更好的学校求学。贫困家庭的学生无力支付高昂的补习费用,只能就读普通学校,因此很难考上好大学,而好大学对应着更高的收入和更为稳定的职业,二流、三流大学的学生在经济不好的阶段就业出现困难,开始面临贫困的困扰,这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新层次的贫困代际传递现象。

四、英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

政策体系与实践

英国历史上就非常重视济贫工作,1601年制定了全世界首部《济贫法》,同时,作为老牌工业国家,英国根据1942年的《贝弗里奇报告》建立起社会福利制度,对居民的各项保障措施较为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政府负责其国民的“生老病死”。英国社会福利制度包括较为完善的贫困家庭救助措施,涵盖救助金、食品券、疾病护理、孕产妇照料、儿童津贴、教育等各个方面,政府非常重视贫困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希望通过为他们提供完善的教育,提高收入能力,阻断贫困的家庭代际传递。

1.完全免费的学前教育与义务教育帮助贫困儿童健康成长、自食其力

英国政府社会福利政策对儿童的关注从孕期就开始,孕妇正常检查及怀孕期培训等都是免费的,政府向每个孕妇提供津贴,以满足她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贫困家庭的孕妇,政府还会额外提供部分资金支持。孩子出生后即可享受定期补助金,所有儿童领取津贴一直到16岁,这些津贴基本上可以维持儿童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贫困家庭还可以在正常的儿童补助金之外申请部分特别津贴。

所有儿童3岁时都可以免费上公立幼儿园,5岁时上公立小学创办的幼小衔接班,其后从小学开始直到11年级毕业都属于强制性的义务教育阶段,在这一阶段,所有儿童只要在公立学校学习,就会免除所有学费,并且免费获得早中餐。贫困儿童除享受这些福利之外,还享受补助金和特殊津贴,一般不会因为生活问题而出现辍学的情况。

英国贫困家庭儿童基本都能够免费完成义务教育,此后,如果他们没有考上大学,还可以选择进入英国政府设立的继续教育学院,选择适合自己的课程,获得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工作获得薪酬,不至于因为缺乏谋生手段而再次陷入贫困的境地。这实际上起到了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功能,因此典型意义上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在英国并不明显。

2.助学金制度帮助有能力的贫困青年接受高等教育,彻底改变自身命运

英国的公立大学免费政策成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一环,帮助有能力的贫困青年及其家庭摆脱贫困。政府对贫困大学生不止免除公立大学的学费,为了避免出现贫困学生因为缺乏生活费用而无力维持学业的情况,政府还会对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给予补助金,帮助他们维持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大学免费政策和对贫困大学生的生活补助,使得大学教育由精英教育转向国民教育,很多来自贫困家庭的年轻人通过高等教育的学习,成功改变了自身命运。

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夫人执政时期,为降低政府负担、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对福利政策进行了较大调整,高等教育领域最大的转变就是开始对大学生征收学费,将政府助学资金由无偿划拨转向有偿使用,以助学贷款的方式帮助年轻人完成学业。一些学生接受政府提供的无息贷款,并按照要求在毕业之后开始归还,在经济增长稳定、新增就业压力不大的情况下,贫困学生大学毕业后可以很快找到合适的工作,有能力偿还助学贷款;但在经济下行时,工资收入减少、失业增加,归还贷款本金也成为明显的负担,很多学生贷款都面临违约。

为此,英国政府又调整了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首先,增加了对贫困大学生的生活补助金,同时要求接受政府资助的大学也要对贫困学生配套给予无偿补助金,有的学校能够给予一比一的配套。增加之后的补助金差不多可以帮助大学生维持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其次,如果各种补助金还是不能满足贫困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费用,可以选择无息贷款,毕业之后,政府将贷款归还系统划归到个人税收系统管理,并且只有当其工资收入达到一定标准之后才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如果毕业后的薪酬持续多年达不到相应的工资标准,还可以减免部分助学贷款。

3.完善的继续教育制度帮助贫困人口适应社会变化,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作为老牌工业国家,在工业化进程中,英国为了快速获得大量的合格技术工人而建立了很多职业培训学校,为年轻人就业和在职工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经过200多年的发展,这些职业培训学校逐步发展成为拥有高等教育资格的继续教育学院,为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的衔接、高等教育后的终身职业培训等提供继续教育服务。

英国大部分继续教育学院都是地方政府创办的,其经费主要来自地方政府预算以及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为了帮助贫困人口获得职业培训机会,提升职业技术能力,从而获取更好的工作机会,英国政府规定,所有25岁以下的国民都可以免费到公办的继续教育学院读书,25岁以上的低收入群体也可以免费在继续教育学院获得职业培训。

4.对英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政策的评价

英国通过实施一贯制的免费教育,提升了贫困人口的个人素质,提高了他们将来获得较好工作的可能性,贫困家庭的后代不再因为无力求学而只能在低收入工作中寻求工作机会,从而避免了贫困儿童复制父辈的轨迹,陷入贫困代际传递的困境。

与此同时,英国的社会福利政策还为贫困学生提供相应的救助金和津贴,为他们专心从事学业免除了后顾之忧。在义务教育阶段,英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的做法类似,区别在于英国对高等教育阶段贫困学生资助上,采取了“免费+救助金”的方式,或者是“救助金+偿还带前提的助学贷款”的方式,这比完全市场化的助学贷款更为人性化。更为重要的是,它能够保证贫困大学生毕业后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准,不会因为偿还助学贷款而再次陷入贫困的境地。

从总体情况看,英国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中的政策选择优于美国和日本。英国的问题在于,公立学校的教学质量很难比得上私立学校,在并非所有的高中生都能够进入大学学习,同时大学之间的水平差距明显的情况下,精英阶层通过将孩子送入私立学校接受教育,将会获得比其他学生特别是贫困学生更好的教育环境,将来更有可能考上一流大学,贫困学生要做到这一点非常困难。

五、北欧国家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

政策体系与实践

瑞典、挪威、丹麦等北欧国家推行福利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侧重于社会福利在全体国民中间的公平分配,全面贯彻普遍主义原则,社会福利的具体内容包罗万象,主要目的是维持全体国民的生活水平。北欧国家在儿童抚养和青少年接受教育方面制定了非常完善的保障政策。这些政策基本涵盖了公民从孕期到大学毕业的所有阶段,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方面发挥了非常好的作用。

1.保障周全的学前教育体系免除了低收入家庭育儿的后顾之忧

北欧各国都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前教育体系,免费提供孕期辅导和学前教育,与其他国家免费学前教育体系的最大不同是强调了父母在儿童成长中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北欧各国都通过法律,给予新生儿父母大量的休假以陪伴和照顾孩子,北欧国家的育儿假期间的薪酬都是由政府补助。在学前教育阶级,北欧各国为鼓励妇女工作,在孩子半岁时就可以送入政府创办的托幼机构看护,因此,瑞典和丹麦都建立了0.5~6岁的免费学前教育体系,只有挪威由于学制问题,儿童6岁即进入小学就读,因此其学前教育为0.5~5岁。

北欧国家托幼所的费用大部分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以瑞典为例,瑞典学前教育的财政分担以国家财政为主,为家长提供了收费低、质量高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2014年,瑞典学前教育公共经费支持占GDP的1.4%,幼儿学前教育人均经费达到13198美元,远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8723美元)。2013年统计数据显示,瑞典的学前教育中,公共财政支出占94%,家庭缴费的分担比例仅占6%。为了全面普及学前教育,政府根据家庭收入,限定了公立和私立幼儿园的收费,2017年1月1日起,第一个孩子入园最高缴费是1362瑞典克朗(约150美元),第二个孩子入园最高缴费是908瑞典克朗(约100美元),第三个孩子入园最高缴费是454瑞典克朗(约50美元)。对于贫困家庭幼儿,政府会根据家庭子女数量提供补助津贴,第一个幼儿入园缴费最多约占家庭收入的3%,第二个幼儿和第三个幼儿最多占家庭收入的2%和1%。此外,北欧国家也建立了育儿津贴制度,对每个16岁以下的孩子提供每月1050瑞典克朗(约120美元)的补贴,低收入家庭也完全有能力将孩子送入托幼机构。

免费的孕期保健、完善的父母休假制度、接近免费的托幼服务以及健全的育儿津贴补助,这些措施整合起来就能够帮助低收入家庭没有后顾之忧地顺利养育儿童,帮助这些儿童与其他儿童一起顺利度过幼儿时期。

2.免费的中小学教育帮助低收入家庭子女完成中等学业,使其自食其力

北欧各国都实行免费的9年或者10年义务教育。北欧中小学的管理体制和资金来源大体一致,主要是由地方政府成立和管理,资金主要来自地方政府,中央政府会给予资金补贴。北欧国家义务教育免费的范围非常广,学费、书本费都不用缴纳,学校提供免费午餐,有的城市还提供交通工具,并支付外出游览考察费用,学生在学校基本没有什么花费。

义务教育结束后,北欧各国高中阶段也是免费的,基本学制都为3年,有些职业高中由于需要学习一定的职业技能,可能会延长到4年。受传统手工业培训的影响,北欧各国都将高中教育区分为学术教育和职业教育两类,这种区分的主要目的是,参加学术教育的学生将来要读大学,参加职业教育的学生大多会在高中毕业之后参加工作,获得工资收入,做到自食其力。在此过程中,选择参加职业教育的学生多为低收入家庭子女,希望尽快工作以获得收入。由于北欧劳动力市场相对封闭,外来劳动力很难进入,因此,北欧国家的国民高中毕业大多能够找到工作获得薪酬,但一般而言,高中毕业生能够找到的工作类型通常属于简单劳动,薪酬水平相对较低,虽不至于成为贫困人口,但成为中等收入的家庭还是有一定困难,这种情况实际上会存在贫困代际传递的隐患。

3.免费的高等教育帮助有能力的低收入学生摆脱低收入的困境

北欧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机构一般包括传统的大学、大学学院及职业技术教育学院等,由于北欧各国高等教育直到博士都是免费的,期间还会提供补助金,因此很多人选择一直在大学读下去。另外,虽然大学免费而且还有一定的助学金,但北欧各国的生活费用相对较高,很多大学生选择边打工边读书的方式,陆陆续续地修学分,有些大学生30多岁还在学校读书。北欧国家的就业机会相对较多,与高中毕业开始工作相比,大学生就业具有优势,可以相对容易地获得一些社会地位高、薪酬收入高于平均薪酬水平的工作。只要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自身能力足够,大学毕业之后成为中产阶级的可能性比较大,可以彻底改变自身命运,阻断贫困继续传递下去。

4.建立了较为成熟的成人职业教育体系,帮助低收入人口提高素质,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

北欧各国传统工商业从业者都是学徒制,各国有职业培训的传统,建立了自己的成人教育体系。北欧国家成人职业教育不仅为各类企业培训了大量合格的职业工人,而且还为不满足于现状的低收入人口,特别是高中毕业即参加工作的工人提供继续学习的机会,提升职业能力。北欧各国职业学院的出资方主要是地方政府,也有私立机构,但其经费一半以上是由地方政府资助,因此,北欧各国的职业教育都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之中,低收入人口可以免费学习。这些措施保证了低收入者能够通过接受继续教育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防止他们因为技术脱节而被企业淘汰,更能够帮助他们在企业不景气的时候获得转换到其他职业或者岗位的机会。

5.对北欧国家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政策的评价

目前为止,北欧国家极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最大程度关注社会公平,实行财富再分配的福利制度,国家通过高税收,对国民实行高福利,保障国民的“生老病死”各个时期的权利。因此,绝对贫困问题在北欧基本上不存在,贫困的代际传递问题也因为义务教育及长期的免费教育政策而基本得到了解决。

由于实施全面免费政策和儿童津贴政策,北欧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学更加重视个人能力的发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生的整体学习能力较强,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举办的国际学生评价项目中,北欧各国的评价结果一直名列前茅。

进入21世纪,北欧各国的经济增长面临问题,开始对其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一些修订,但在教育领域,北欧国家并没有对投入进行削减,一定程度上还在继续加强和完善。北欧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投入和追求教育平等性的努力,较好地解决了贫困的代际传递问题。但北欧国家的成功存在经济总量较小,人口较少,人口结构相对简单等因素,发展中的大国很难全部采取类似的政策,但在学前教育期间的父母假期、义务教育阶段的助学津贴、大学阶段的低收入学生直接补贴、鼓励成人职业教育发展等方面还是有值得借鉴之处。

六、发达国家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政策的

经验与启示

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教育对消除贫困人口的重要作用,在各项社会福利制度中,保障儿童学习的权利一直是重中之重,即使因为难以承受高额的社会保障支出而对一些政策进行调整,教育支出特别是对低收入家庭儿童的教育支出方面经常是不减反增,相关政策不断完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这些政策的实施对于减少贫困代际传递问题的效果显著。

1.发达国家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政策体系的经验总结

发达国家向低收入家庭提供教育支持的方式有所不同,水平也各有差异,但在教育投入的方向上存在很多共性。

(1)“全覆盖式”的教育资助政策为贫困家庭儿童提供全面的教育支持。发达国家基本实现了国民从出生到大学毕业的“全覆盖式”的教育资助政策,并在国民“终身教育”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这些支持政策大多数是向国民免费提供的,即使在收费学习阶段,也会向学生提供不同方式的资助。发达国家资助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不断提高国民素质,为国家输送合格的劳动者,但在实施过程中客观上也起到了减少贫困,特别是贫困代际传递造成的长期贫困现象的发生。

(2)免费的学前教育,解除了贫困家庭的后顾之忧,保障了儿童健康成长。在学前教育阶段,发达国家普遍从出生开始注重儿童的素质,普及了孕妇免费检查和孕期辅导,低收入家庭的孕妇还会得到救助金或者津贴支持。孩子出生后也会给予育儿假,其中,北欧国家的育儿假长达一年。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了公立的托幼机构,有的是全免费,有的是补贴的方式,但不管何种方式,贫困家庭的儿童进入托幼机构基本都是免费的。不仅如此,为了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大多数国家都建立了儿童津贴制度,低收入家庭还会获得特殊津贴,这些津贴大致能够满足贫困儿童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帮助贫困家庭儿童接受常规学前教育,实现儿童的优生优育。

(3)12年制免费教育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自食其力。发达国家普遍实行了免费的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阶段不尽相同,比如美国是12年,英国、日本、瑞典与丹麦都是9年,挪威是10年等。不采取12年义务教育制的国家主要是在高中阶段给予学生一个选择的机会,是继续接受高等教育,还是直接进入社会参加工作,并且向选择直接参加工作的学生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即使不属于义务教育,学生进入公立的高中学习也是免费的或者缴纳较少的费用,对于贫困学生而言,各国在高中阶段也都是免费的,只要贫困家庭的孩子愿意,都可以完成中小学教育。

从历史情况看,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选择高中毕业直接参加工作的比例要远远高于普通家庭的学生。这表明贫困家庭的孩子在接受12年的免费教育之后基本上能够成为合格的劳动者,参加工作自食其力,不会陷入贫困的境地。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造成低收入水平在家庭之间的代际传递,某些情况下还会成为贫困人口。这是因为,在高等教育普及的情况下,高中毕业生能够从事的工作主要是成为蓝领产业工人以及文员、建筑、餐饮、旅游、维修等服务行业工人,这些工作需要的专业技能较低,替代性较强,薪酬收入也往往会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在经济状况正常的情况下,从事这些工作足以维持正常的生活,但收入水平整体较低,抵御经济波动风险的能力较差,一旦经济不景气,很容易陷入失业状态,成为需要社会救济的贫困人口。

(4)高等教育助学补助制度帮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高等教育对于提高薪酬水平和相应的社会地位非常重要。在高等教育普及率越来越高的发达国家,由于免费义务教育的普及,来自低收入家庭的贫困大学生也越来越多,为帮助这些学生完成学业,获得改变命运的机会,发达国家都根据本国情况建立了助学援助制度,但具体做法并不相同,主要原因在于对社会公平的理解不同,据此可以将发达国家的做法分为三种。

第一种是以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有偿资助方式,美国和日本认为,大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对于社会虽然重要,但受益程度最大和最直接的是其本人,出于社会公平的需要,政府要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出于经济效率和受益方的角度,大学生接受的资助不能是无偿的。因此,美国和日本主要采取助学贷款的方式,贫困大学生可以借入无息贷款,但需要偿还本金,而且偿还方式基本上是按照市场化进行的,无论学生的收入水平如何都需要还款。

第二种是以北欧国家为代表的完全免费的资助方式。北欧国家重视社会公平,实行了较为彻底的社会福利制度,对于大学生实行的是完全免费的学习制度,同时,还会对贫困大学生提供助学金或者学习津贴等,减轻他们的日常生活压力,帮助他们专心完成学业。

第三种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救助金加合理的助学贷款的资助方式。英国设置的贫困大学生奖学金高于美国的佩尔奖学金,但与大学的整体收费水平和越来越高的生活成本相比,这些奖学金的整体规模仍然不足,很多贫困大学生还是会选择有偿的助学贷款方式。英国的助学贷款还款方式更为合理,政府根据学生毕业后的收入水平,动态调整学生贷款的还款时间,达不到收入门槛无须还款,而且收入门槛每年调整一次。2019年8月,英国教育部公布了最新还款标准,对本科生而言,2012年以前的学生贷款,在年收入超过19390英镑的时候开始还款,2012年以后的学生贷款,在年收入超过26575英镑的时候开始还款,每年还款额为年收入超过收入门槛的部分乘以9%,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还款的收入门槛仍然保持21000英镑的标准,每年还款额为年收入超过收入门槛的部分乘以6%,上述贷款均可以分30年还清。

以上三种方式各有利弊。完全免费加助学金的方式,对于资助大学生完成学业以及维持学生大学毕业后的生活是最有利的,对于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也是最有效的,但财政支出压力也是最大的。北欧国家作为小国经济,在人口有限的条件下,全部免费的方式可以持续运作,但这种资助政策也会带来一定的问题,例如,有的大学生会选择一直在学校学习不同的课程,迟迟不愿意毕业等。

英国与美国、日本在高等教育资助方式上的区别使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效果有着较为明显的不同。如果对贫困大学生资助的结果仍然因为助学贷款的本息偿还问题使其不能摆脱贫困的困扰,贫困代际传递的现象将会继续存在。

(5)建立了职业教育体系,提高低收入者的职业技能。为了向国家提供更多的合格劳动者,并且帮助每个人尽可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发达国家都建立了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例如,美国的社区大学、日本的专修学院、英国的继续教育学院、丹麦的民众高等学院等都提供高等职业教育,这些职业教育学校多数是地方政府设立的公办学院,即使是私人创办的,也大多接受政府的经费资助,通常对低收入者减免学费,并且免费为失业者提供再就业培训等。它们作为国家“终身教育”理念的运作机构,在提高劳动者素质、使低收入劳动者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2.发达国家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政策体系的借鉴意义

发达国家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对我国下一步教育扶贫工作有较好的借鉴作用,我国未来可以在以下方面更好地开展工作,发挥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作用。

第一,增加学前教育的支出,使贫困儿童与其他儿童处于同一起跑线。学前教育对于优生优育具有重要作用,学前教育的社会化,也能够帮助年轻父母顺利工作。发达国家的学前教育已经成为其免费教育体系的一部分,尤其是对于贫困家庭而言更是如此。我国学前教育即使在大城市都是属于儿童家庭自己的事情,收费较低的公立幼儿园不是大多数孩子可以进去的,私立幼儿园不但收费较高,教育质量也参差不齐。这种学前教育状况在一定程度上与政府的缺位有关。政府在学前教育的服务提供方面还需要做很多工作,例如,建设更多的公立幼儿园,降低幼儿园的费用,增加1~3岁儿童托幼服务,在贫困地区推广托幼服务以及对贫困人口托幼服务的属地化管理和费用减免,给予贫困儿童补助金和津贴等。

尤其要高度关注贫困儿童的托幼工作,目前,我国有一些贫困家庭无力送孩子入托,政府因此需要增加对贫困儿童学前教育的投入,为他们接受学前教育,提升认知水平提供更多的机会。

第二,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的支出,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就读。在我国一些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仍然无法实现免费就读,虽然基本上能够做到对贫困儿童免收学费和书本费,但文具的费用、吃饭的开销、花在路上的时间等都制约着贫困家庭儿童的入学。需要继续加大义务教育开支,从具体事情一件件推进义务教育事项的落实,保证每一个孩子的正常入学就读。例如,从免费午餐入手,减免学生的各项在校支出,建设符合标准的校舍,实现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的同工同酬,建立对贫困儿童的津贴制度,解决中小学生的到校交通问题,等等。另外,根据我国实际情况,逐步实现在某一行政区内推广教师定期轮岗制度,实现同一区域的学校教学水平的基本相当。

第三,优化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模式,切实减轻学生压力。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实行高等教育完全免费的政策条件,选择“助学金+助学贷款”的方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同时要坚定实施对极度贫困学生免除学费和给予无偿助学金资助的方式,并要以科学合理的方式确定符合标准的学生。对于来自收入水平不高的贫困家庭或者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可以通过部分助学金,部分无息贷款的方式给予资助,对于收入尚可,但支付学费有困难的大学生,可以通过无息贷款的方式进行资助。

在这种模式下,要特别注意优化助学贷款的偿还方式,不能对学生助学贷款的偿还设置一刀切的市场化偿还原则,应该要考虑毕业生的承受能力来设置归还的条件。为此可以借鉴英国的经验,为大学毕业生设置一定的薪酬标准,当毕业生的薪酬超过该薪酬标准之后才开始归还助学贷款本息。即使毕业生开始归还贷款,也要控制毕业生偿还的贷款金额占其实际薪酬的比例,防止毕业生因为偿还助学贷款而出现生活困难。当毕业生面临失业时,则可以允许其延期偿还贷款。另外,为了支持极度贫困大学生,还可以考虑支持他们参军、担任基层工作人员、从事特殊工作、从事艰苦工作等,并减少甚至完全免除他们的助学贷款。

第四,以实用为导向加强职业教育,为贫困人口提供职业技能培训。与发达国家一样,我国也设立了很多中等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但在教育产业化的背景下,一些学校的运作实际已经脱离了职业教育的目标,开始追求学历教育,追求向学生收费创收。职业教育机构对于提升国民整体素质、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劳动生产率都有重要意义,因此,需要对我国职业教育机构进行重新调整,将其发展重点放到学生的职业教育方面,并且要与区域内或者行业内的大型企业合作,为它们培训合格的产业工人或者文员。同时,职业教育机构也要承担起我国“终身教育”的重任,为区域内的居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还可以根据需求,开设各种生活技能培训课程。

一旦专业的职业教育机构体系建立起来,政府也能够借助相关的职业教育机构,通过补贴的方式,鼓励其对贫困人口开展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素质,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从而能够找到相对稳定的工作,基本实现脱贫目标。这种脱贫并不是一次性的,而是从根本上改变贫困人员的基本素质,使其具备长期从事某些稳定职业的能力,有能力为其后代提供比自己幼年好得多的生活水平和教育资源,从而使其后代大概率不会陷入代际贫困的境地。

总之,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方面还存在很大的政策空间,可以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对相关任务进行梳理,一项项订立教育资助计划,针对不同情况的贫困人口采取合理的措施,对他们进行切实的教育资助和支持,提升贫困人口的个人素质和职业技能,帮助他们找到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脱离贫困境地。




作者信息

闫坤,1964年生,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妇女/性别研究中心副主任。

孟艳,1973年生,博士,北京中财公私合作发展研究院研究员。



来源

文章原载: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模式的国际比较研究,《国外社会科学》2019年第6期。

因文章篇幅原因略去注释。



推荐阅读

2019年第6期目录

曾燕萍 I 信任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一个研究综述

陈伟光等 I 混合治理:全球产业治理的一个分析框架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