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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 对“泰国人妖”进行人身检查 是否需要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周末,一移民局的战友发来微信:
吕sir,探讨个问题,
工作需要,对“泰国人妖”进行人身检查,
护照上是男性,
可从身材、穿衣打扮等外表上看女性特征比较明显,
似乎男警对其检查又有不妥。
是否需要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该如何处理呢?
这个问题吕sir也是头回遇到。
需要认真思考一下。
首先要了解下什么是“泰国人妖”?
泰国人妖大多数都是家境贫寒的男性,通过手术或者药物把自己变成半男半女的或者全是女的变性人,被称为“人妖”。“泰国人妖”大体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长期服用药物,身体呈现出明显的女性化特征,一身女性打扮,但没有进行变性手术;
第二种是进行了变性手术,除了没有子宫,身体各个器官看起来跟女性别无二致。
那么,“泰国人妖”在法律上的性别是什么呢?
据称,在泰国,人妖在法律上是定为男性的。身份证上性别也是标注“男”。表述一般也是用他或他们。不过目前泰国政府中呼吁修宪的声音也越来越多,也许在将来的有一天,他们会如愿以偿的得到女性的身份。
回到开头的问题,个人认为:既然被检查人(“泰国人妖”)护照上记载的性别为“男性”,则应按检查男性身体的程序操作,而不必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由女性工作人员进行。
话题延伸
在国内,“变性人”是否可以申请变更性别?
虽然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未对变性人的性别变更申请、条件和程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但实践中已经采取由地方政府部门逐级上报请示的尝试性探索,如:
虽然该批复仅为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是法律法规,但在立法没有明确禁止的情况下,上述规定足以表明,国内已经允许“变性人”有限制的行使性别变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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