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选录】文学史能还原文学本来面目吗?
对于一个哲学家,仅仅说他是一个什么“主义者”,什么“论者”,所造成的对他的误解,会比对他增添的了解还更多”。——冯友兰
《本来的历史和写的历史》见之于冯友兰先生《中国哲学史新编》的开篇绪论,再次阅读,我才明白了冯先生的用意。他讲,本来的历史,是人类社会在过去所发生的事情的总名,是和时间脱离了关系的客观的历史,它是不能还原的。看着像是还原的,其实只是一个影子。史家写的历史,是本来历史的一个摹本。写的历史和本来的历史不是一回事,它们是原本与摹本、原形和影子的关系(这和柏拉图的文艺摹仿说有些相似,不同的是它用在解释历史上,更有说服力)。所以,写的历史永远要重写,史家永远有事可做,史家写的历史如果不力求反映本来的历史,就不是“信史”。
那么历史唯物主义和在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下写出的历史是不是一回事呢?不是,绝对不是。历史唯物主义和历史的任务都是讲历史发展的过程,但是历史唯物主义讲的不是某一个民族、某一个社会的发展过程,而是一般的历史的发展过程,它注意的是一般具有必然性的要素。当然了,它也必须以个别民族、个别社会的历史发展过程作为材料。换言之,主义讲的是一般规律,是普遍性,是共相。对于主义的认识也是从个别的具有偶然性的事物开始,但是,在它已经抓住这些事物的典型的时候,它就摆脱了这些偶然性的东西,实际上,把实际的历史已修正过了。
再来理解历史。历史的任务是如实地摹绘某一个民族或某一个社会发展的具体的过程,这些过程充满了偶然性的东西。写的历史不能摆脱它,而正是要对它们的发展过程加以摹绘。它当然不只停留在这些摹绘上,而还要对于这些过程加以分析以得出历史发展的规律。但是,它不是要离开个别的偶然性的事情而专讲一般性的必然的规律,而是要在摹绘这些事情中表现其中的规律。否则,它就不是一部历史著作,而是一部什么什么主义的著作了。
历史对于个别和偶然性的事情加以摹绘、分析,就可使人们看出来,历史发展的规律是以生动活泼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它是有生命的,有血有肉的东西,历史就是要表现出这些,否则就是一些空洞的生硬的主义。所以,历史的一般规律,在具体的历史中,有极其丰富的内容,也有变化多端的形式。必须通过这些内容和形式,这个一般的规律才可以充分表现出来,才可以更好地了解这个规律的意义。
一般情况下,讲理论,用抽象概念比较多。而抽象则易流于空虚,概念易流于僵化,内容就会极其空虚贫乏。所以即使是讲理论,也不能讲“抽象的共相”。如黑格尔,他就强调要讲“具体的共相”,讲理论、讲一般,但又顾及其所寓之特殊,这样的内容是极其丰富生动的,包罗万象、变化多端。
研究历史,只有从搜集史料开始,继之以审查、分析,然后把所得结论写出来,这是写的历史。历史学中的论断都必须以原始资料为依据。只有根据充分的史料,才可以认识历史发展的曲折复杂的过程。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和原则,不是一个预先提出来的结论,只等待我们用历史的事实加以说明;它也不是一个预先布置好的框子,只等我们把历史的事实填充放进去。它一方面是资料的统帅,一方面又有待于资料把它形成。这个先后顺序是不能颠倒的。
总结一下,历史的必然性(规律)只能在偶然性(具体的材料)的堆积中表现出来。一般必须在个别中表现出来。个别不存在,一般也不会存在。没有历史偶然性的东西,也就没有历史中的必然性的东西。通过对具体的历史的研究,从而得出历史的普遍性规律,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一个合情合理的程序。这是一个明晰的思考,是经典训练,是正的方法(当然,在(《正的方法和负的方法》)一文中,正的方法是研究形而上学的道的,和这里的语境不一样,我只是在说明一个道理而已,并不是在故意犯错)。而现在,我们仍然忽视了这个道理,忽视了,并不意味着我们注重负的方法,而是什么,而是我们的浮躁、功利,是我们僵化的思维模式、根深蒂固的思维定势,是思考的懒惰。我们很多人不愿意,或者没有这个意识,或是懒惰,不注意个别,不注意具体,不去思考从个别具体中提炼一般,从殊相中得出共相,从特殊性中找出普遍性。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思考过程。
西方有一个哲人说过,对真理的追求比对真理的占有更重要。过程可要比结果重要啊!遗憾的是,我们习惯了去谈论那些真理,而不去思考真理的由来。不知道真理的由来,怎么知道真理的意义呢!仅仅记住貌似真理的几句话,就以为得到真理了!而这恰恰远离了真理,是你思想前进的绊脚石。这哪里是做学问的态度?所以我看到,一些教师讲的课程明明是中国历史,却都是讲这个主义那个规律。实际上,你还是不懂这些主义,如果懂,你还这样讲?而学生呢,大多习惯于被那些条条框框的主义束缚,剩下的也有被迫接受的份。从功利的角度看,这样很省劲,再说神圣点,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老师学生都习惯了灌输,老师先入为主的给我们讲主义、规律、特点、特征,学生也不用思考,只须记下。而我要多问几下,你这个结论从哪来?
从这个角度谈中国文学的教学与学习。对于文学怎么教,一直以来有两种看法。有的主张以“史”为主,比如有的教材直接冠以什么什么文学史,有的主张以作家作品为主,各有各的道理,我是主张以作家作品为主的,这也是我一贯的重视原典的立场。一、无论文学史怎样写、怎样变,但作家作品是不会有太大的变化的。文学史从哪来?从作家作品来,谁是第一位的啊,自然是作家作品了。相对而言,作家作品比文学史更能反映文学本来的历史。二、这样有助于经典训练,从作家作品入手,这是最基本的学术训练,这样重视的是思考的过程。好!即便是以“史”为主,那你怎样理解“史”,是主义吗,是那些干巴巴的规律吗?我对此深恶痛绝,先劈头盖脸地讲规律,之后拿材料论证填充,貌似无懈可击,实则错漏百出,尽管没有脱离具体,但是给人的感觉是在戏弄历史,不尊重历史,历史就是可以随意打扮的小姑娘。直白地说,我怀疑你的治学态度,有没有受到严格的学术训练。最直接的感觉就是在灌输。
讲文学史,就是如实地摹绘那一个时期文学发展的具体过程。这个过程充满了偶然性的东西,呈现的规律也是丰富多彩的,讲普遍不能脱离特殊。好,那或许有人要问了,“你的意思不就是要把所有的材料都罗列出来而不必注意其中规律的探讨吗?那么请问,如此浩如烟海的资料,谁又能罗列完?”,当然,我非此意。结合前面所谈,文学史当然不能只停留在这些具体的摹绘上,而是要在摹绘这些材料中,潜在地表现出文学的规律。第一,你要有足够的材料积累,掌握大量的素材;第二,你要有剪裁能力,知道哪些材料能用、该用;第三,要有分析综合的能力。一个优秀的教师,当他有意识的罗列材料时,会思考的学生就立即能明白老师要表达什么。其实,这是一个师生共同思考交流的过程,当学生的思考和老师的一致时,师生都会有愉悦感、成就感,这也是启发式教学。把方法教给学生是最重要的。水平一样,教学方法的不同,教学效果就会有天壤之别,灌输与启发的差别就在此。
无论讲文学史以谁为主,都应该由具体的、个别的推出一般,这个顺序不能颠倒,你要讲出所以然来,它也是非常重要的思考过程。还有就是要深入浅出,这是专业知识真正内化为思想的表现。我觉得我对高校教师这样的要求并不高,达不到这样这样的要求就别误人。这是一种对所学专业的自觉,它也来自于教学经验教训的总结反省。所以,我建议那些有问题的教师,好好反省,最好能读一读教育学、心理学的相关书籍;或者当回学生,听听名师的课,学会换位思考,查找在教学上的差距,要做有心人。
后记:钱穆先生在《国史大纲》序言中,对这个问题说得非常透彻,有心者,可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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