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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编辑:深度解读“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

桑本谦、王晨晨 雅理读书 2023-09-10


为什么人们看到法律时首先想到的是公平正义,而不是理性选择?”

—— 桑本谦

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简史》作者


法律为什么如此简单?

我遇到的最深奥的法律问题,是法律为什么如此简单——那种令人吃惊的简单。法律是以其简单性而非复杂性向整个宇宙来展现它的神奇和幽默的。

其实我最初的打算只是兑现一个承诺。身为法学院的老师,……要讲的东西太多,但时间有限,不能在规定的课时把我想的东西全部讲完。末了,只好哄骗学生说:“将来我会写本书……”这不过是结束课程的套话,也没人信以为真,但套话说的次数多了,就变成了承诺。我是一不小心掉进了自己的套路。

按说兑现这个承诺并不难,毕竟有那么多年的教学资历……但人心总是贪婪的,写作的野心很容易膨胀——我希望吸引更多的读者,也希望讨论更多的问题……把道理讲清楚并不难,难的是把道理讲得让人容易懂,让人喜欢听。

我确实很希望,把法律曾经带给我的那种惊奇感和幽默感,传递给每一个读者,甚至是外星人——如果它们确实存在,并且有兴趣了解人类制度文明的秘密的话。

至于法律为什么如此简单,老实说我还没有完全搞清楚,如果非要让我给出一个答案,那我会说:唯有简单,才能容得下复杂。


历史是被我撕碎了的布娃娃

我承认这样对待历史的态度很粗暴,但同时相信有创造,就有毁灭。但是你放心,我能向所有读者做个承诺,虽然历史成了废墟,但是在这本书呈现的历史的废墟上,能让你捡到一些更加稀缺更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脑洞、创意和想象力。

《法律简史: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

- 雅理出品 -
桑本谦-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2年9月刊行
(点击图片即可购买)

这本书叫《法律简史》,但其实没有常规意义上的法律史 ,我所讲述的是法律的演化史,更像是一种虚拟的历史或者叫作一些历史模型。其实你把这些历史模型转移到另外一个平行时空比如维斯特洛大陆或者潘多拉星球他们也照样适用。

有人说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可是在这本书里历史更惨,它已经变成一个被我撕碎了的布娃娃。在我眼里,历史还可以是一种知识编码,一个按照时间顺序组装法律知识的框架。当然,这里所说的“时间顺序”,不过是个逻辑上的先后次序。

倘若追根溯源,那么人类制度文明的古老起点应该是个非常简单的法则。而我能找到的简单法则,就是演化博弈论中的著名策略——“以牙还牙”(Titfor Tat,TFT),我给它取了个更好听的名称叫作“返还法则”,它也许就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而所谓“法律简史”,讲述的就是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

我只能说本书有的只是因果关系,但这些因果关系,可以为真实的历史提供解释。只要承认原因先于结果,需要先于满足,简单先于复杂,那么,诸如此类的命题——契约先于规则,产权制度先于交易制度,松散型婚姻先于紧密型婚姻……就是可以论证的。这些命题没有确切的时间刻度,但在我眼里这就是历史,哪怕只是逻辑的历史而非真实的历史,你把这套逻辑的历史搬到地球之外的另一个平行时空也照样适用。

其实,对绝大多数读者来说重要的不是了解历史,而是理解法律,尤其是理解法律的深层逻辑,这对于职业法律人至关重要。


我拆掉了专业门槛,但没有拆掉智力门槛

来自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生物学或者其他学科背景专业人士都不难读懂,甚至一个高中生也能读得懂,但你得是非常聪明的高中生。

“该当性”“违法性”“期待可能性”“请求权基础”……老实说,我觉得传统法学里的这些词汇从来就不是奔着深层逻辑去的,只是便于把可以相互替代的描述伪装成前因和后果。“该当性”的依据是道德直觉,“违法性”的依据就是法律,用这样的词汇去定性一个行为,你不觉得是在兜圈子吗?要是顺着这个路子走下去,我还可以创造一个新概念叫作“请求权事实基础坍塌之抗辩”,可别被吓住,它的意思不过是“我不欠你钱了”。

传统法学里有太多的概念以及对概念的解释,都与日常语言渐行渐远,终于变成各种稀奇古怪的行话和黑话。在这种氛围中,想了解或学习法律的人要做到头脑清醒着实不易,术语学的乌烟瘴气令人窒息,现在的法学教育如果还没有把法科生的创造力和思考能力消磨殆尽,那简直是个奇迹。

这本书写作的风格很亲民,但是亲民不意味着简单,这是一本硬书,道理讲得很密集,你读懂每一个部分都不难,但是要连续阅读一个小时就会感觉很烧脑,这是意料之中的,因为,我拆掉的只是专业门槛并没有拆掉智力门槛。


它会成为你世界观的一部分

本书讲述的大部分知识是不需要记忆的,只要你理解了,就不容易忘记。这些知识是活的,它能在你头脑里自动扎根,然后开枝散叶,成为你世界观的一个组成部分。

解释历史只是本书的副功能,主功能还是解释现行的法律制度,历史可以拿来作为对比和参照——如果你了解了它过去的样子,你就更容易了解它为什么是现在的样子,没准儿还能想象它未来的样子。本书的写作目标,一如副标题所示,致力于呈现法律乃至“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

现有法律经济学的教科书都是按照法律的不同门类编写的,……如此编写有利有弊,好处自不必说,隐含的代价是没能缓解法学内部原有的割据状态,没能让法学和其他学科对接起来,也因此削弱了理论本身的威力。这就是机会,一个打破学科壁垒的机会,就这么阴差阳错地留给了我。机不可失,所以本书的写作自始至终带有强烈的联结色彩,我完全无视不同法律部门之间的人为界限,尽可能让每个道理的穿透力发挥到极致。

只要能归结到一个逻辑之下,我才不在乎所讨论的问题属于哪种法。没把话题扯到病毒或昆虫就算我很克制了,虽然不克制的讨论也时有发生。这种看似混乱的写作并非没有章法,它能抹除传统法学烙在你头脑里的思想钢印,深化你对法律的理解,直至融会贯通。

当然,本书准备的磨石不是为法律人专用的,因为我没有设定任何专业壁垒和知识门槛。只要具备常识,不带偏见,拥有开放的心灵,来自任何专业背景或没有任何专业背景只要有一定文化水平的人,都能轻松愉快地从头读到尾。而且本书讲述的道理,原本就可以和生物学、生态学、经济学乃至工程学无碍兼容。如果有谁说法律是个封闭的城堡,那么本书非要在城堡墙壁上凿出个窗口不可。对于外行人,这个窗口是通向城堡的路;对于法律人,窗口外面是灿烂的星空。


《法律简史》为当下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的写作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 王晨晨

三联书店编辑

现代社会发展至今,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都受到法律的规范和保护,它是支撑人类文明的一条主线,没有人能保证自己一辈子不和法律打交道。然而,在多数读者的印象里,法律充满了行话、黑话,高深莫测的专业术语把法律武装成知识的壁垒,极高的专业门槛使得大部分人只有在遇到纠纷时才想到它,法律是一个冷冰冰的工具,令人望而生畏。

既然如此,拨开覆盖在细节之上的缠绕枝蔓,理解法律的深层逻辑,显然是十分必要的。三联书店新近出版的《法律简史: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桑本谦著),就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的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重新理解市场、政治、生态、人性等常识性问题。


逻辑的历史,而非真实的历史

作者桑本谦是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他在此书的序言中首先强调了“法律简史”是逻辑的历史,而非真实的历史。在一般人眼里,历史是一些过去的故事,具体到法律人眼里,则可能是那些伟大的法典,闪光的思想,还有卓越的法官、律师和法学家等。但在桑本谦看来,历史还可以是一种知识编码,一个按照时间顺序(这里指的是逻辑上的先后次序)组装法律知识的框架,最终是为了呈现法律的底层逻辑。它究其根本是一个算法,本书将其锁定为“返还法则”。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古老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

在作者的讲述里,从逻辑出发的“法律简史”就是“返还法则”在法学领域由简到繁、不断演化的历史。

首先,自然选择锁定了人性,也奠定了法律的基本逻辑。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背后的操控者远不只是文化、理念和主权者的命令,还有塑造了人类肉体和灵魂的DNA。在“自私的基因”影响下,人类个体也会出于本能冲动做出“利他”的行为,由此,他人的痛苦会成为自己的痛苦,他人的满足也会成为个体自我满足的组成部分。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制度逻辑“返还法则”,就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它是法律的“历史之根”。

所谓返还法则,就是演化博弈论中的著名策略——“以牙还牙”。倘若用一个数学公式来表达,返还法则就是x=y,即刺激=反应,或输入=输出。返还法则是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算法,所有复杂的法律制度都是由它演化出来的变体,就像根上孕育出的茂盛枝叶。支持这个推测的重要根据就是返还法则的简单性,如果简单的东西总是更早出现,那么最简单的东西就可以被视为最早的源头——确实找不到比返还法则更简单的制度逻辑。

然后,通过“还原”的方法,作者不仅将法律简化为一份“双边合约”,从而确定了法律的最小单位,同时探究了人类制度文明能否以及如何发生于一个没有公共权力的环境中,追溯了人类制度文明的源头。霍布斯早在300多年前就做过类似的思想实验,还因此给我们留下了一个用以探讨人类制度文明起源的概念——“霍布斯丛林”。在霍布斯的“丛林”中,人类个体之间充满了暴力和冲突,为了维护自身安全,他们不得不花大量的时间制作武器并进行巡逻,这就是最早的“安全投资”。当返还法则的优势逐渐出现,人类能够通过“以合作回报合作”的方式实现短暂的和平,并在此基础上缔结永久和平的合约。这时,安全投资就会被生产性投资取代。和平合约的缔结让人类能够专注于物质生产和繁衍活动,对此类活动的规范则催生了人类历史上最早也是最简单的制度——产权制度和由产权制度衍生出的婚姻制度。作为一种横向的合作模式,产权制度仅能处理个体之间针对“物”所发生的纠纷,却没有办法实现人类群体大规模的合作,更无法承担维持治安、抵御外侮的功能。当扁平的社会面临发展困境时,国家和强大的政权就应运而生,权力的峰值是人类制度文明的另一个维度。

国家的起源是个里程碑式的事件,其重要性可类比生命有机体进化出了中枢。社会有机体的组织化水平大大提升,社会合作与市场交易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除了原有的横向交易,还会出现各种纵向交易: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精英和平民;人类制度文明实现整体性的跃迁和升级。只有等国家的确立为人类社会带来稳定、持续的和平之时,法律作为人类最重要的制度文明,才登上了历史舞台。

从根本上说,法律是个演化的系统,复杂的法律决策需要借助试错和演化来完成。返还法是最古老的制度基因,可以演化出无数种形态,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婚姻制度都是返还法则在不同领域里的制度分身,而法律制度中不同的惩罚方案则是返还法则的制度变体。以返还法则为底层逻辑,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成文法《汉谟拉比法典》确立了古代法律传统中的“同态复仇”原则——“挖去别人眼睛的人也要被挖出眼睛”、“打断别人骨头的人也要被打断骨头”。在“同态复仇”这一最原始的法律传统中,蕴含着现代刑法中的“罪刑相适应”原则。当“同态复仇”的成本越来越高,其威慑力也越来越弱,立法者们逐渐意识到了对法律进行升级和细化的必要性。当侵占行为的破案率越来越高,以赔偿代替肉刑就成为了一种更经济也更有效率的妥协性方案。对侵占与盗窃行为之惩罚方式的区分,孕育着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法律向看似分散的部门法的演化。在惩罚行为之外对社会个体合法权益的规定与保护,也成为了民法诞生并逐渐与刑法分离的逻辑起点。至此,现代法律就大致完成了其从最原始的返还法则到人类社会最重要的制度文明的演变。

当然,法律的演化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历史上的两次产业革命改变了法律制度,并促进了刑事司法的人道化。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以互联网为龙头、由信息技术带动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又给法律制度带来了新的冲击。一方面,科技的进步推动了侦查手段的发展,极大地提高了传统案件的破获率;另一方面,由技术发展导致的犯罪手段的日益隐蔽和由经济发展导致的民事纠纷类型的多样化,同样对法律制度的演化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在法律经济学的领域内实现“成本”和“收益”、“效率”和“公平”的平衡,也成为了现代法律制度必须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从割据到联结,法律人的思维

传统法学倾向于把法律分割成不同门类的领域,这种思维模式固然能够让初学者快速“定位”各个部门法的价值、功能和作用,却制造并加深了法律内部的割据状态,在很大程度上也削弱了法学理论的权威性。在《法律简史》中,作者则认为,只要理解了法律的底层逻辑是返还法则,就会发现看起来“各自为政”的部门法其实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它们在本质上都是返还法则在不同领域的制度演化,在功能上则通过模拟市场来管理社会。这种联结思维打破了由传统法学思维制造的割据状态,让看起来“枝叶繁多”的法学理论变得简洁、清晰、层次分明,同时,它也打破了法学和其他学科的知识壁垒,实现了不同学科、不同理论之间的融会贯通。

在作者桑本谦看来,市场在人类制度史上不仅是促进和平的力量,也是管理社会的力量。市场能够向生活在社会有机体中的每一部分发出指令,告诉它们做什么、做多少和怎样做。市场内在蕴含着管理社会的精巧逻辑,法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模拟了市场。可以说,“较低成本负责”原则既是市场的逻辑,同时也是法律的逻辑。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的底层逻辑并不像传统法学家所理解和期待的那样是公平正义,而是一种模拟市场交易原则的理性选择。

从民法中的“完美赔偿”到刑法中的“罪刑相适应”、“疑罪从无”,背后的逻辑既不是康德意义上“人是目的”的道德法则,也不是传统法学家所认为的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是市场交易原则下的“边际效益”。当预防犯罪的成本要高于犯罪造成的损失时,这种预防就会变成无效行为。因此法律在追求公平正义之前,首先要考虑如何运用最低的成本去预防犯罪、如何利用最少的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化解纠纷。在这一意义上,无论是刑法、民法还是其他种类的部门法,都内在模拟着市场交易的原则,他们都需要寻找“成本”和“收益”、“效率”和“公平”的平衡点,以在理性选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维护正义。

法律的联结思维打破了部门法“各自为政”的割据状态,同时也打破了法学家自认为的法律的封闭状态,它让法律作为一个“有机体”重新焕发了生机与活力,也让法律得以走出自己的“伊甸园”,和经济学、社会学乃至生物学、物理学进行深度的交流。

概而述之,本书是一本专业、严谨、兼具颠覆性与可读性的法学通识作品。对于普通读者来说,本书打破了一般的“门外汉”对法律的刻板印象,有助于人们从日常熟悉的思维逻辑出发,理解法律的内在演化过程及其和现实生活的关系。对于有法学背景的专业读者而言,本书破除了部门法之间的藩篱。作者通过对民法、刑法等部门法的追本溯源,梳理出它们背后的共通法则,进而总结出一套底层逻辑,指导法律人解决一些之前看似疑难的问题,从而更好地运用法律。

本书在讲法律的同时,对市场、政治、生态、人性等和人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常识性问题也进行了论述,作者在书中大量引用文学、历史、生物、生态学、经济学、工程学、逻辑学等多种学科的知识,以联结思维和跨学科的视角对人类制度文明的内在逻辑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厘清常识不但可以帮助读者开阔视野,还可以将真正的问题以一种返璞归真的方式呈现出来。正如作者所言:“如果满脑子知识只是一盘散沙,那和满脑子八卦也没什么区别。知识不见得产生力量,只有组织良好的知识才会产生力量。”这一打破学科壁垒的尝试十分难得,为当下社会科学普及读物的写作提供了很好的范本。

法律简史: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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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本谦-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2年9月刊行

我们依稀觉得是人类“创造”了法律,所以应该已经很了解它了,但知其然未必知其所以然。法律的深层逻辑和人类的道德直觉(公平或正义)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描述吗?绝大多数法律人对此不以为然,因为他们意识不到自己接受的法学教育从一开始就毁灭了这种希望。

法律最古老的源头应该是个最简单的算法,即“返还法则”,它是人类制度文明的逻辑起点,也是民法和刑法的共同源头。本书讲述了从返还法则到复杂法律制度的演化史,以此呈现法律的深层逻辑,打破部门法的界限,以联结思维取代割据思维,把不同门类的法律知识点重新组合,进而实现法学内部及法学和其他学科的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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