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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街口凶案背后的数据

顾意 观人随笔 2021-07-26

南京新街口昨晚发生的事情,震惊了很多人。

坦白说,我一个大男人,看着那些零碎的视频,也不自觉地在半夜发出惊叫,来一句国骂。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几个细节没有。

1.犯罪嫌疑人吉某某的白色汽车是租来的。嫌疑人自己有车吗?如果有,为什么要特意租车?是否早已预谋?

2.很多人说是对前妻二次碾压,但是从视频看,是反复好几次呀,路人劝阻执意继续,还直接卷入车底碾过。如果吉某某当时精神正常,这难道不是谋杀?

3.通报给出了两个关键词:感情纠纷、前妻。

又是伴侣关系(现在的或曾经的),类似的新闻事件真的太多了。

早在2007年,《法制日报》就曾报道,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一组数据:

该院近5年来,所审理的全部故意杀人案件中,属于亲情犯罪的就有49件,已经占到全部故意杀人案件的13.4%。而这当中有1/3都是因为夫妻关系不和最终导致走向了极端

2012年,《现代快报》亦曾报道,来自淮安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因婚恋而导致的凶案已成为故意杀人案件的“主流”。

2007年至2011年,淮安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故意杀人案件60例,其中因婚恋纠纷而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为32例,占故意杀人类案件总数的53.33%

苏州市检察院重罪检察部副主任魏国巍也曾透露类似数据:

1999年至2019年间,苏州地区的命案,呈现出明显的‘劫财型——报复殴斗型——感情纠葛、家庭矛盾型’转变趋势,感情纠葛、家庭矛盾型犯罪在当前已经占据了命案发生主要原因

这也就是说,治安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可以预防掉很大一部分劫财案、斗殴案,但是起因于感情纠葛和家庭矛盾的犯罪,却难以遏制。

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极端的凶杀案也往往是从家庭内部产生的,最熟悉的人也可能是最危险的人。

最亲密的关系,有时也会演变为最恐怖的关系

来自世卫组织的《了解和应对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的报告数据也显示:

全球针对女性的谋杀案中,超过35%是女方的亲密伴侣所为;同时,由于许多国家的数据上报并不充分,35%这个数字仅是保守估计。

还有媒体通过裁判文书网,以“故意杀人罪、夫妻、婚”为关键词,抽取了200多份理出191件犯罪既遂案件发现:

“男杀女”案157件,占总样本的82%,死者身份主要是妻子/前妻、女友/前女友,但也有女方现任伴侣、年幼子女、女方父母或亲属。

“女杀男”案34件,占总样本的18%,同样也有将怒火烧向丈夫的女友,甚至自己孩子的情况。

和平年代,丈夫(前夫、男友、前男友)成了那个最危险的人。

美剧《重案组》第一季里,更是有一句经典台词,“It’s always the husband”。

意思是说,妻子遇害往往是丈夫行凶。


所以,这也是为什么,结婚冷静期远比离婚冷静期必要。不仅离婚,必要的时候,还要远离。

说的冰冷一点,这就好比你去投资买基金,不能随便看两眼就挑中了。

结婚可是关系后半生的事情,一定要有一个足够长的考察期,要有一段深入交往的体验期,最好根据对方的长期稳定表现作出决定。

当然,也有一些人的极端人格潜伏期相当长,可能是十年、二十年;还有一些人是中途发生了性格转变,这些都是难以预料的。

但是如果我们不在结婚的时候,就足够了解对方的人格缺陷,悲剧的伏笔就可能早早埋下。

也不要觉得离婚率高了,是什么不好或者不正常的现象。如果从几千年的婚姻关系发展史来看,选择离婚的人越来越多,时间越来越短,这甚至是好事,这才是正常现象。

所以,在现代婚姻关系中,我们还是要强调:保持随时离开的能力。

保持随时离开的能力,这不是任性,而是权利。

最近,在抖音快手上经常刷到《家有儿女》的片段。恍然发现,那是16年前的电视剧了。那是一个多么温馨的重组家庭啊。这样的再生家庭,我们在国外影视剧中经常看到。

原来,我们在16年前,家庭文明理念就这么先进了啊。

现在的一些人,究竟在保守什么,固守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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