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发文:医保迎来重大变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保制度,要求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日前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一起来看——
这些群体参保就医更方便——
新生儿
推动落实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出生一件事”集成化办理,简化手续,优化流程,促进监护人为新生儿在出生当年参保。
未成年人
特大城市、超大城市要切实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推动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
大学生
鼓励大学生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落实参保相关政策,抓好大学生参加居民医保扩面工作。
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
●超大城市要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在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做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医保工作。
●适应就业形式多样化,研究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
农村居民
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结算范围,推动实时结算。推进村卫生室合理配备国家集采药品,方便农村居民就近看病就医,更好推进分级诊疗。
这些群体参保有好消息——
职工
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失业人员
落实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政策,并确保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困难群众
对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参保按有关规定给予分类资助。
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零报销人员
●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这些群体参保有变化——
断保再参保、未按时参保人群
●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可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具体政策标准由各省份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等待期具体标准由各省份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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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陈翊
编审:虞萧逍
监制: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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