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以案释法】养老钱购买低价藏品,真投资还是被忽悠?

干儿子承诺变现,老太太“投资”百万

77岁的刘老太是北京某中学的退休教师,2020年上半年,她接到北京某收藏品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告诉刘老太:“公司正在针对老年人举办活动,凡来店参观的人会有小礼品赠送。”原本对收藏品有一定兴趣的刘老太欣然前往,在参观活动中不仅收到了小礼品,还认识了干儿子周某。

 “90后”周某是北京某收藏品公司的老板,手底下有七、八名员工,专门销售钱币、字画等收藏品。周某经常上门看望刘老太,一来二去,周某成了刘老太的干儿子。

2020年8月,周某拿着几套澳门“双错币”向刘老太介绍:“这套钱币是绝版产品,六万元一套,具有很大升值空间,买到就是赚到,回头我帮您卖出去,几个月就能变现。”刘老太信以为真当即订购了四套。

转年过了春节,周某又带着两套第四套人民币连体钞“大炮筒”看望刘老太,继续介绍钱币的升值空间:“这个更值钱,每套56万,售完即止,绝对保真。”见刘老太对钱币的升值空间有所怀疑,周某当即给刘老太写下承诺:“我刘妈儿子周某答应2021年5月前把她买的藏品百分之百变现。”刘老太在周某的反复游说下从银行提取了退休金,并透支信用卡,花费112万元够买了两套“大炮筒”。

和刘老太类似遭遇的还有王先生等多名老年人,他们从周某及其员工手里买的都是所谓“绝版、很快就能升值的”澳门龙钞、奥运币、双错币等正在流通的货币。这些货币经过精美包装“摇身一变”成为了高额收藏品,如面值120元的2012版澳元,折合人民币不到100元,被包装成“绝版龙钞”后,老年人需要花费近2万元购买,即使按收藏品交易,花人民币300元就能从网上买到一样的产品。

经统计,自2020年至2021年6月,短短一年半的时间,周某及两名销售人员在严重虚增钱币价值的基础上,以承诺升值、代卖的方式,诱骗多名老年人购买纪念币、纪念钞等藏品,数额将近人民币200万元。

近日,海淀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海淀区法院起诉了周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

“藏品保真”为幌子,诈骗钱财有套路

针对老年人偏爱字画钱币、积蓄多、收藏品价值区分难度大等特点,一批收藏品诈骗犯罪“浮出水面”。海淀区检察院近期先后办理了多起字画、钱币销售诈骗案件,300余名老人被骗金额高达人民币2000余万元。案件的共同特点是针对70岁以上老年人、所售字画钱币大部分是真品、在销售时销售人员故意夸大卖品的收藏价值、升值空间,并承诺对所售藏品拍卖、代卖等。

嫌疑人到案后大多以藏品是真品、收据上“投资需谨慎”的提示条款等辩解自己的行为不是犯罪,最多就是夸大宣传的销售策略。但在案证据显示,嫌疑人的卖出价格已经严重超出了产品的市场价格。

字画方面,一些画家本人陈述,其字画、扇面的实际价格为几百元至几千元一平尺,但被嫌疑人加价能卖到数倍,甚至数十倍。如某省级美术协会会员的作品一幅四平尺画作最初卖价是1000元,被藏品销售人员包装成国家级画家的珍贵画作,老年人的购买价格为4.98万元,加价近50倍。

钱币方面,一些正在流通的澳门币、乌克兰币等钱币,被包装销售时,价格虚增了数十倍。即使是像“瑰宝”“大炮筒”等这样有一定收藏价值的第三套、第四套人民币,价格也远远高于钱币市场的正常价格。如某邮币市场人民币收藏品、纪念币的从业者证明,从2018年开始,人民币整体上是跌价的。而收藏品鉴定价值较高的第四套连号人民币“大炮筒”鉴定价格为14万至17万一套,老年人的购买价格为56万一套,有些犯罪分子还为了突出它的稀缺性,要求“五套起售”,几乎掏空了老年人的所有积蓄。

为了规避处罚和打击,不仅收据、合同上备注“不承诺回购、投资需谨慎”等语句,一些收藏品公司还有“合法”的证据:有的公司在墙上张贴“三不准”,即不准售假、不准承诺回购、不准冒充他人,有的公司在老年人购买产品后,让销售员与老年人一起录视频,视频中销售人员向老人强调这是纯商品买卖。

但这些形式合法的套路,难掩具体的诈骗行为。案发后,受骗的老人均指认销售人员承诺可以拍卖、代卖,保证升值。有些销售人员为了业绩提成,直接向老年人出具书面承诺;有些公司给员工买来“变声器”让其冒充其它买家或拍卖人员;还有的专门给销售员培训、印发“话术单”让销售人员背熟运用。

“销售”手段五花八门,法律红线辨别真假

针对犯罪嫌疑人“正常销售商品”的无罪辩解,承办检察官查找了大量收藏品诈骗案例,对民事夸大行为与刑事诈骗犯罪进行甄别,区分罪与非罪的法律界限,结合相关嫌疑人的证据情况进行司法判断。

在周某等人涉嫌诈骗案批捕阶段,公安机关共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相关收藏品销售人员15人,检察机关针对每名销售人员的主观认知、客观行为等进行证据审查。对于实际进货、定价、指定销售“套路”的公司负责人,或直接、多次向老年人夸大收藏品的升值空间,承诺保本回购、代为出售等的销售人员,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对收藏品的实际价格不明,没有直接向老年人销售或承诺,或积极主动退赔退赃、情节轻微的其它人员,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移送起诉,最大程度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检察官提醒


目前,我院办理了多起面向老年人出售字画、钱币等收藏品诈骗的案件,这些销售人员一方面针对老年人学习收藏品专业知识的能力较弱,极少会通过网络等途径主动搜集了解相关藏品的真实价值等信息,另一方面又抓住老年人存在希望投资赚钱的心理,通过夸大售卖收藏品的升值空间,承诺将来能够采用保本回购、代为出售、拍卖等形式使老年人获取较大的收益,最终引诱老年人高价购买收藏品。等老年人提出希望将藏品变现的要求时,销售人员则根本不会履行之前回购等承诺,造成老年人大量经济损失。

  提醒购买收藏品的老年人及家人:

一是老年人应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正规渠道进行投资理财,遇到不了解的投资领域,要及时与子女们沟通,切莫因贪图小利而造成大额财产损失。

二是老年人子女及家人应多和父母沟通,常回家陪伴,进行反诈骗案例宣传,多为老年人提供科学的消费、理财建议。

  提醒收藏品行业从业人员:

一是收藏品公司及其管理人员应对日常经营主动开展合规审查工作,明确法律界限,不扰乱市场、不教唆员工违法犯罪。

二是收藏品销售人员自身应对收藏品价值有合理认识、不搞骗术营销、不欺瞒诈骗老年人。

供稿 | 孟瑶、李爽

编辑 | 刘一辰、王晓华

推荐阅读

【以案释法】大龄女子冒充年轻军医骗财骗色?提起公诉!

【以案释法】阴阳合同赚差价饱私囊  90后白领因职务侵占被公诉

【以案释法】一男子用点燃液化气的方式欲挽回情人的心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