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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警惕以“爱”为名的欺骗

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网上交友越来越普遍,许多年轻人通过网络游戏等虚拟平台相识,有些人幸运地遇见了可以相伴一生的朋友、恋人,而有些人则是一不留神即成为了“恶狼”眼中的“羔羊”。

2020年,我院受理了一起范某涉嫌诈骗案。经审查认定:2020年5月,范某(男)通过某网络游戏认识吴某(女),随后两人互相交换联系方式成为微信好友,短暂的良好相处使得两人感情升温,迅速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二人还相约于2020年6月9日在河北省唐山市见面,相见之后被害人吴某随即返回北京。

自吴某返回北京之后,范某认为感情已经成熟,于是就开始了编造诸多借口向被害人吴某“借钱”。2020年6月至2020年11月期间,范某先后编造了和别人打架后需要用钱赔偿、父亲出车祸需要钱、自己母亲需要一部手机等理由从吴某处陆续骗得16万余元钱款以及一台苹果牌手机等财物。多次转账过后,嫌疑人范某直接将吴某微信拉黑并声称以后不要再联系,之后被害人吴某开始向范某索要应归还的钱款。起初范某只是以“母亲现在不准我和你联系、你先安心等我”等理由短暂失联,期间范某仅实际归还4000元,且把骗得的苹果手机转手送给了自己的妻子。

2021年1月底,范某彻底失联。2021年5月8日,吴某向海淀区某派出所报警,警方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开展异地抓获工作。2021年5月21日8时许,范某在某火车站站台处被抓获。

那么,范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范某是一名辅助警察,于2018年已婚,且有一个孩子,在已婚情况下还同时和多名女子维系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要不是范某的婚外女友和范某在微信里通过微信互相谩骂对方,妻子吴某依然蒙在鼓里,认为自己是范某的“真爱”。

本案犯罪嫌疑人范某看似是和被害人建立了恋爱关系,但是恋爱关系就是个幌子,真实目的是行骗。如果嫌疑人只是与被害人一人交往,且实际确立恋爱关系,即使嫌疑人虚构身份,只要其没有进一步虚构索要钱款的理由,也不宜认定为诈骗。而本案的嫌疑人范某从一开始就无意与被害人真诚交往,在自己有妻子的情况下,向被害人编造了各种被害人根本无法核实的事由,如警察的身份、父亲生病住院、自己触犯刑事法规等等,而且还将从被害人处得到的苹果手机给自己的妻子使用,试问如果嫌疑人说手机是给自己妻子买的,被害人是否还会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呢?所以嫌疑人和被害人建立的所谓恋爱关系,为的就是索取钱财,而且嫌疑人获取钱财后拉黑微信、逃避还款行为则进一步印证了他非法占有的目的。

范某的处理结果:2022年4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定范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检察官提醒

近期,承办人办理了多起类似婚恋诈骗的案件,嫌疑人的稍微嘘寒问暖就让被害人一方倾覆投入。对于爱情真诚投入付出这本身并不存在问题,沉浸于甜蜜的爱情之中、憧憬于未来恋情可修成正果亦无可厚非。但现实世界都存在诸多造假,更何况网络世界本就虚拟,“中年男子在网上假扮萝莉进行诈骗”等新闻令人咂舌却屡见不鲜。正所谓“防人之心不可无”,广大民众切不可仅凭他人片面之词毫无保留地给予信任与付出,钱只有放在你自己口袋里才是最安全的。当然如果实在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上当受骗的情况,理应及时报警,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以上漫画图片除检察官形象均来自网络)

供稿 | 李莹

编辑 | 韩晴、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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