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相关内容并开展交流研讨
2023年6月20日,海淀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海淀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惠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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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一致认为,《条例》是以党内基本法规的形式,对党领导新时代政法工作进行全面制度擘画,把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成功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是我们党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的生动实践,《条例》作为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的总宣言、总规范、总遵循,为政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提供了政治保障、法治保障和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纳入党内法规要求的轨道,将《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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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院检察工作实际,刘惠检察长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条例》提出三点要求:
01
牢记主题,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条例》凸显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做到“两个维护”这一鲜明的政治主题。一年来,我们按照朱检在党课中提出的要求,始终把学习贯彻《条例》摆在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重要位置,要持续通过学习贯彻《条例》和解读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把准政治方向,强化政治引领,更加自觉地在区委、区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的统一领导下,确保在宪法法律规定职责范围内开展检察工作,持续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制度优势。
02
牢固抓手,切实加强院党组对检察工作的全面领导
《条例》着眼政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创新完善了包括领导班子管理机制在内的一系列政法工作运行机制,为提高政法工作水平提供了有力抓手。院党组作为党的组织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应把贯彻《条例》与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贯通起来,把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与强化党组自身职能作用有机统一起来,对党生成“如身使臂,如臂使指”的力量。作为党组书记,应带领院党组以《条例》规定的六项主要职责任务为指引和遵循,自觉把履行领导职责的思想和行动纳入《条例》要求的轨道上来,切实增强党内职务是第一职务意识,把履行党组职务摆在第一位,切实发挥“总指挥”“总舵手”作用,全面领导各项检察工作。
03
牢握总纲,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
《条例》着重明确了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能、指导思想、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和基本原则五大内容,拎起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总纲,勾画了新时代政法事业的发展蓝图。我们要持续深入思考谋划事关新时代首都检察工作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发展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把握“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带动检察全局工作”的要求实质,统筹“服务首都高质量发展”与“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充分释放科技赋能检察效能,努力在破解影响和制约首都检察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
供稿 | 付强、李博
摄影 | 王同心、刘嘉琦
编辑 | 于秋实、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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