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公益一分钟 | 莫让雨水篦子变“下水道”,共同守护“脚下”的公益
路边的雨水篦子想必大家都不陌生,正常情况下雨水篦子应该是干净无异味的,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很多地方的雨水篦子里面特别脏,不仅有大量的垃圾和油污,还伴随着刺鼻的异味。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海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的张京徽,和我们一起聊聊雨水篦子与公益保护那些事。
点击观看视频
您好,您能先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雨水篦子吗?
路边这种常见的呈网格状、方便排水的井就叫做雨水篦子,雨水篦子是地下雨水管道的大门,是城市的“毛细血管”,雨水管网是专门用于收集、疏排雨水的地下排水设施。降雨时雨水通过带“雨”字的井盖及雨水篦子等雨水收集口进入地下雨水管道,沿雨水管道流入城市河湖区域,成为城市河湖景观的重要补充。
雨水篦子和公益保护有什么关系呢?
保持雨水收集口的畅通与清洁既有利于防止雨季道路积水引起的城市内涝,也有利于保持城市河湖水体的洁净,对营造良好的市容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为什么有的雨水篦子里面那么脏还有异味?
这种情况一般都是有人为了方便擅自往里面倒污水污物导致的,这在一些餐馆聚集的地方尤为突出,夏天温度高,这些污水污物长时间堆积很容易产生异味,滋生细菌。
那么能不能往雨水篦子里面倒污水污物呢?
肯定是不行的。《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在这里提醒大家,要将垃圾丢弃在路边垃圾桶,莫图省事丢在雨水篦子里堵塞雨水井;路边餐饮店也要注意,不要将餐饮油污倾倒在路边雨水篦子污染环境。
如果向雨水篦子内倾倒垃圾和污水会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呢?
依据《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道排放或者倾倒污水、污物和垃圾等废弃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加强基层治理需要汇聚民智、增加合力。借此机会我们也向广大市民呼吁,请大家爱护雨水收集设施,不要向雨水篦子里面倾倒污水污物,共同守护“脚下”的公益。
供稿 | 姬晨笛、周世豪
视频 | 王同心、韩晴
编辑 | 韩晴、王晓华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