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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北方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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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柏峰教授寄了一本新近出版的专著《传媒监督的法治》给我,我用了两个半天的时间读完了。读了朋友的赠书,写一点感想,帮着吹一吹,是对朋友相赠的基本尊重,同时也是为行走与歌唱的读者推荐一本值得阅读的读物。

说来有趣,2015年下半年,我做了一场关于法治的讲座(参见《法律党为何念念不忘要把共产党搞垮:一个法盲眼中的法治》),整理成文字之后,我发给柏峰,请他给把把关,看看是否有太过明显和严重的错误。既然是法盲谈法治,小错误是难免的,甚至是理所当然的,但太大的错误还是应该尽量避免。不成想,柏峰看了一半,犯懒了,叫我到他任教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再讲一次,他现场主持并做了点评。

在那段时间,柏峰正好有一个关于媒体的讲座,我的时间没有足够凑巧,所以没能去听。如今,他关于媒体的研究结集成书了,摆在了我的案头。

我这个在媒体行当混饭吃的法盲,跑到法学的领地放了一炮,有幸得到著名法学家陈柏峰的肯定,说明我讲的不全是不靠谱的话。柏峰作为法学家,也不甘于在自己的地盘上老老实实地耕耘,虽然没干过媒体,但也要到媒体领域插了一杆子,做出了深入的批判性研究,在我看来,他讲的也是非常靠谱的。

互相朝对方所在的领域开炮,但又彼此都觉得这一炮开的还挺好,盖因为我们都不是各自领域里的“主流”。我们炮轰的,本就是各自看不惯的人和事。 

主流的法律界和主流的传媒界有个共同点,那就是自恋。同是自恋,表现方式不大一样,法律人的自恋是通过贬低圈外人来表达的,管别人叫“法盲”,我刻意标榜“法盲”身份来就法治问题发言,就是对这种自恋的一种挑衅;传媒人的自恋则是通过抬高自己来实现的,发明了一个非常有行业特色的词,“新闻理想”。

真的,你不可能在其他任何行业的从业者口中听到类似的词语组合方式。自恋如法律人,也没有用“法治理想”这样的表述。但传媒人互相之间聊天就会说,你的“新闻理想”是什么?

这其实狗屁不通的表达,什么叫“新闻理想”?你细琢磨一下,就会明白过来,这就是个以装13为目的的词语上的胡乱组合。也许有人说,他的“新闻理想”是发多少有影响力的报道,促进什么什么样的进步,即便如此,他谈论的也不过是职业目标而已。

媒体人装13的思想基础,柏峰在他的新书中是有讨论到的,那就是自由主义理论对于社会组织形态的假定,以及媒体在社会中的位置——媒体权力是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的“第四种权力”,是自由的“看门狗”等等。在这种理论叙事中,媒体是中立的、独立的、公正的。

我还记得,当年的《经济观察报》曾经用大篇幅来讨论媒体内部的分权,把经营权与采编权的博弈比喻为“国家与教堂之争”。大家想想看,有些媒体人都以神汉来自居了,那自恋感还不爆棚?

主流媒体人的自我感觉良好是一回事,实际情况是什么,是另外一回事。“满嘴仁义道德,满肚子男盗女娼”,这话形容主流法律人合适,形容主流媒体人一样合适。

柏峰的《传媒监督的法治》一书分上下两个部分,上部是四个案例研究,分别就媒体对“宜黄事件”的报道、对药家鑫案的报道、对唐慧连环案的报道,以及媒体对城管形象的塑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剖析。在大量材料的支持下和柏峰抽丝剥茧的分析之下,媒体的真实嘴脸被柏峰呈现了出来:既不中立,也不独立,更不公正。

书的下篇是理论分析,也是对主流媒体病症的病因解析。柏峰对媒体的病症给出了两个解释,一是媒体的商业性,二是媒体的政治性。

媒体是自负盈亏的商业机构,为了商业利益,媒体需要向读者贩售有刺激性的劲爆信息,吸引读者的注意力,进而把读者的注意力再销售给广告商。二次销售,即来自大广告主的资助才是媒体的主要财源。在这种机制下,媒体是不可能有客观公正可言的,广告主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媒体的价值取向。哪里是什么自由的“看门狗”,不过是资本的“哈巴狗”而已。

媒体的政治性,跟前面说的装13,其实是一回事儿。因为信奉自由主义的说辞,或者说因为信奉普世主义的鬼话,他们就有了相对于官方新闻理论的优越感,于是装13;主流媒体人群体又经由这套话语结合在一起,就热点事件发出一致的声音,对不同意见党同伐异,久而久之,就出现了汪晖教授所概况的“媒体政党化”的现象。

自由主义本来就是一套非历史的理论,是一些理论家拍着脑袋生造出来的。其道理当然可以讲得通,还可以讲得很漂亮,但用来解释现实是行不通的。主流媒体人进一步极端化了这种思维模式,根本不理会基本事实,不理会公众情绪,无论碰到什么事,都像老和尚念经似的把这套东西拿出来叨咕一遍。

久而久之,这个群体就变成了一个自娱自乐的俱乐部,被大众抛弃了。通过媒体发言的知识分子被称为公共知识分子,这本来是个好词,但自作孽不可活,忽悠得多了,大众就管他们叫公知了。看似简称,意思大不一样,网上一个说法讲的妙,公共知识分子和公知的区别,相当于大学生便利超市和大便的区别

所谓媒体的政治性不仅包括这样一种思想上的抱团倾向,还有媒体与非政府组织以及一些莫名其妙的势力的勾结。

在分析的展开过程中,柏峰非常不客气地点了一些媒体的名,这种直言不讳的风格我喜欢得不了。被柏峰点的最多的,有南方周末,还有南方都市报。

所以这本书总体上可以视为对南方系的一个系统批判,相当于南方系装13案的调查卷宗。——这是我说的,柏峰并没有用南方系这个说法。

这里我要解释一下“南方系”的含义。它有两层意思,第一,狭义地讲,它指原南方日报集团下属的一系列子报子刊,这些报刊有一致的政治倾向;第二,广义的南方系是一个文化概念,在意思上约等于公知腔调,南方系号称媒体界的黄埔军校,里面出来很多人,到了其他各种类型的媒体里,也把他们的立场带过去了。新京报等传统媒体,网易等网络媒体,在组织上不属于南方日报集团,但在调调上都属于南方系。

南方系滋事是有套路的,每当有可以用来打击体制的热点事件发生,便一帮哄地扑上去,用同一的步调发声,传统媒体生产的内容,经过网络剪裁、放大、歪曲,达到操控舆论的效果。这套把戏,屡试不爽,就是因为在媒体里面,到处都是南方系的人。

现在,谈起南方系,有一点怀旧的味道了,因为南方系的黄金时代已经结束。这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新媒体发展太快,传统媒体的生存空间大大被压缩,南方周末发行百万风靡南北的时代彻底过去了;二是官方近年来通过对南方集团的掺沙子、换血,南方系也不像以往那么嚣张了。在这个意义上,柏峰的这本书一问世,就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史料价值了。

媒体的业态变化了,但本质上有进步吗?其实也没有,现在是新媒体时代,各大商业网站才是主流,但是,正如柏峰观察到的,从南方系里出来的人目前把守在各个网站的关键位置,扮演着事实上的“新闻审查官”的角色,是他们在决定什么帖子可以推什么帖子要删。

最后,我要说,这本书取名《传媒监督的法治》,有点名不副实的意思,叫“南方系批判”这样的书名恐怕更贴切一点。选取研究的案例都与法治有关并不是理由,南方系炒作的热点哪个不跟法治有关?最应该读这本书的,是新闻传播学院的学生,倒不是法学院的学生。大概柏峰不想被人认为“不务正业”,才让本书在名字上显得跟他的本行不是那么远吧。我瞎猜的。

我一直觉得,南方系作为一个课题值得好好研究一下,可惜那么搞多新闻学、传播学研究的学者没做这个工作,倒是让一个法学家做了。新闻传播学界,尤其是被国家养活着搞马克思主义新闻传播研究的那些个货,应该感到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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