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强国的历史镜鉴及中国的现实选择
本文选自《新华文摘》2023年第2期新华观察栏目
作者:朱 锋
自“大航海时代”以来的500多年间,世界海洋强国的崛起如同潮水般起伏更迭。从葡萄牙、西班牙、荷兰等早期海洋强国崛起到英国成为世界领先的海洋霸主,再到二战后美国全球海洋霸权地位的确立,欧美国家工业化起步和发展的历史,就是海洋经略和海洋扩张的历史,更是经典的海洋强国兴衰起伏的历史。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提出了海洋强国战略,建设海洋强国首次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这一重要部署,对维护国家主权、发展与安全,实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进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都具有重大而又深远的战略意义。
大航海时代以来西方海洋强国的历史镜鉴
地理大发现开启了人类探索海洋的“大航海时代”,各国远洋活动的兴起形成了海上贸易路线的全球延伸。这不仅打破了传统的地缘隔离和区域分离,实现了跨海、跨国、跨洲的商业、文化和社会往来,更是世界范围内“全球化”进程的开端。“大航海时代”促进了世界各地的交流与商贸联系,也使得海洋的重要性大大增强。海洋不再是不同国家、社会和文化之间隔离的屏障,而是成为了彼此链接的通道。这期间,葡萄牙、西班牙、荷兰成为了第一批海洋强国。但自近代以来海洋强国崛起的历史动力是工业革命和工业化进程的开启。英国在18世纪中期开始引领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工业革命——蒸汽机革命,完成了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大生产的转变,工业化的生产力让英国成为了当时世界第一的工业强国,英国作为世界海洋强国才具有了真正的实力保障。19世纪60年代开始的第二次工业革命,使人类进入电气化时代。内燃机的发明更使得远洋轮船在航速和运载量上得到了快速发展,近代通讯、导航和海洋探测技术的发展,则给海上商业和军事力量提供了强大支撑。
19世纪大国海洋博弈的方式因科技进步发生了质变,铁甲舰队规模、通信技术、舰载火力、部署规模和续航能力都有了实质性的跃升,欧美大国的海军力量和海上商业运行能力出现了历史性飞越,海上军事博弈与对抗在欧洲、美洲和亚洲之间首次全面展开。世界各国之间经济隔阂也在19世纪后期被全面打破,自1870年开始,世界贸易首次进入了“国际化”时代,几乎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自绝于全球贸易之外。但需要指出的是,全球贸易的开启和第二波工业化的深入,既标志着世界财富交易和财富增长的新里程,又标志着海上军事力量发展的新高度。欧美国家围绕着海洋势力范围、海外殖民地的竞争日益激烈,财富和国力的竞争最终导致了1914~1918年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和1939~1945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英国在一战后的海上霸主地位进一步巩固,但二战全面催生了美国位居世界第一的国内科技和工业制造能力的军事转化。二战结束后,美国取代英国成为海上霸主。客观来说,大航海时代以来的海洋强国崛起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共同点:经略海洋的国家意识和社会风气、向海图强的商业运营方式以及不同时代节点上在工业化进程和海洋科技发展上的引领地位以及迅速将工业化和科技发展转化为海上军事和商业力量的投资和创新机制。17世纪以来的海洋强国的崛起历程,是西方列强海外殖民、掠夺和扩张的过程,是西方列强间无休止的战乱和争霸的过程。这同时也是现代海洋秩序与规则产生的过程,更是欧美国家的宗教、意识形态海外输出和扩张的过程。
国家治理机制与能力建设对于海洋强国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性引领作用。在“大航海时代”成为海洋强国的葡萄牙,其成功崛起就源于国家层面对航海的推动。葡萄牙历史学家萨拉依瓦指出,葡萄牙不是第一个从事航海事业的国家,但它首先将航海作为国家计划,因此葡萄牙的航海大发现是一个国家行为。葡萄牙积极支持对未知海域的探索,甚至通过开放王室森林为造船提供木料,同时采取多种手段培养海洋领域人才,最终形成了走向海洋的国家风气。17~19世纪,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处于领先地位并在19世纪上半叶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国的英国,具有深厚的海洋文化与经略海洋的国家风气。美国耶鲁大学历史学教授保罗·肯尼迪曾指出,英国通过维护其商业和海军力量,加上维持欧洲均势,找到了长期成为世界一流强国的秘诀。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斗争,国家间的竞争和对抗常常会导致战争的暴力行为。而一国为了确保本国的利益,会采取各种手段实施垄断以限制外国贸易,或者直接采取诉诸武力的办法。美国于19世纪末接受马汉海权论思想,并将其作为美国军事思想的支撑与建军的原则。在马汉海权论的指导下,美国海军建立远洋舰队,谋求并建立海上霸权。美国以军事力量为基础,综合运用政治、经济、外交等手段,达成了控制海洋目的。直至今天,美国在西太平洋、北大西洋及印度洋海域建立的军事同盟及推行的政策,都是马汉海权论的现实体现。
自大航海时代以来,海洋一直是海上强国争夺霸权的舞台。自500年前的地理大发现开始,纵观历史发展,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法国、美国等国的崛起都清楚地表明,近现代以来的大国崛起常常离不开海权的争夺和海上影响力、控制力的竞争。大航海时代以来大国的兴衰历史清楚地表明,通常只有领先于世界工业化和科技创新进程的海洋强国才能够发展为真正意义上的世界强国,因为只有海上强国才能获得世界性的市场和资源,才能在市场和资源的财富竞赛中胜出。海上强权地位的获取是大国实力的重要标志,获得海洋霸权的国家更是将塑造和主导海洋秩序作为维护利益的主要手段。英美两国在18世纪至19世纪的发展模式表明,以强大的海军力量保持对他国形成压制与威慑就能在地缘战略对抗中胜出,并能够保证海上通道和力量投送的安全,这是近现代以来海上霸权确立的主要途径,更是大国的实力标志。
二战后海洋强国建设的必要路径:海洋科技、海洋商业、海洋规则能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海洋强国崛起途径的分水岭,二战前通过强大海上力量诉诸武力是获取海权的主要途径。1939年,时任德国驻英国大使狄克逊指出,德国与英国重新发生战争的原因在于德国想获得与英国同样世界强国的地位。德国海军总司令雷德尔提出,德国应当坚持海军优先的原则,并应把战场转向海洋。二战时期,德国集中海上力量对英美交通线实施打击,双方在大西洋进行了持续近六年惨烈的大西洋之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雅尔塔体系重新塑造了国际政治格局与秩序,也塑造了海洋领域开发与利用新的理念,单纯通过发展海上军事力量并挑战其他海上强国不再是海洋强国的崛起途径。即使获得了海上霸权的美国,也无法使用武力来解决海洋领域的全部问题,海军在处理国际事务中的威慑力大大下降。
二战结束后,虽然存在美苏冷战,但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推进海洋科技、海洋经济发展,塑造海洋规则成为海上强国维持大国地位的必要条件。海洋科技的发展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先决条件。从全球技术发展的历史看,二战结束的同时也兴起了第三次科技革命,此次科技革命以原子能、计算机等领域的发明与运用为主要标志,涉及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空间技术与海洋技术等诸多领域。作为全球海洋霸权国的美国引领了第三次科技革命,同时也在海洋科技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20世纪60年代之前,美国海洋科技的发展呈现以技术为中心的特点,进入20世纪70年代后转变为以开发与保护海洋资源为中心。20世纪90年代后,美国海洋科技发展呈现大数据、跨学科的特点,同时提出“保持与增强美国在海洋科技领域的领导地位”的战略目标。克伦威尔统治下的英国政府于1651年就颁布了《航海条例》。英国法学家塞尔登在《领海的完全权利》提出了海洋的主权,指出“海可被视为所有物,海当然是英国国王的所有物”。而正是英国具有高度重视海洋的国家风气,加之保护贸易通道的需求,建立一支强大海军并寻求海上霸权才成为必须。
武力保护航道及贸易是海洋强国谋求海上霸权的现实需求。从海洋强国崛起及更迭的历史看,贸易是最直接的影响因素。最早成为海洋强国的葡萄牙于1498年从海上航线抵达印度卡利库特后,建立了与印度之间的贸易路线,此后长时间垄断了香料贸易。西班牙为了能够有效保护商贸船队,维护其在中南美洲的利益,建立了一支“无敌舰队”,并最终于1581年击败葡萄牙成为世界海洋强国。1588年,西班牙舰队远征英国失利,也带来了自身军事实力的削弱,其海上强国的地位最终被英国与荷兰所取代。建立一支与经济发展和贸易需求相匹配的海军对于海洋强国至关重要。当然如果一个国家过多地把资源用于军事目的而不是用于财富创造、特别是借军事力量来获取财富的巨资超过对外扩张所带来的潜在利益,则该国的国力就会相对被削弱;而一个国家的海军力量明显弱于海上贸易的需求,同样会造成海洋强国地位的丧失。例如,荷兰海军实力相比于其贸易规模偏弱,就逐渐使其丧失了海洋强国的地位。
获取财富与资源是推动海洋强国建设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大航海时代”以来崛起的海洋强国,无一不是将海洋作为获取财富与资源的渠道与场所,其中最为典型的是荷兰与英国。荷兰爆发了世界上最早的资产阶级革命,为海上商业贸易的展开提供了制度优势,也使得荷兰的海上贸易迅速扩展至加勒比海、非洲、东印度及地中海。荷兰一度垄断东方贸易,甚至控制波罗的海的航运,成为“海上马车夫”。英国也是如此,1640年,英国爆发资产阶级革命为其提供了发展商贸的制度环境,英国开始将建立世界贸易霸权作为目标。英国与荷兰对海上贸易权的争夺也引发了两国的冲突,英国发动三次英荷战争打败荷兰,取代了荷兰的海上霸主地位,最终“荷兰的海运贸易大部分为英国人所接替,英国已经变成了世界上的领袖海军和商业强国”。海洋强国崛起的历史表明,海洋强国的崛起以维护商贸、促进经济增长为出发点,以建立强大海军武装力量为凭借手段。
宗教因素与思想引领是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助推力。“大航海时代”欧洲海洋强国的崛起具有明显的宗教因素烙印,无论是西班牙还是葡萄牙,将天主教传播到异教徒生活的地域是开辟海上航线的重要精神驱动力。英国在击败荷兰获得海上霸权后,其殖民地遍布全世界,如何维护这一遍布世界的贸易网高效运行,支撑其海上霸主地位?英国小说家乔治·奥威尔将英国海洋强国地位能够长期维系归因于其在殖民地采取了“权力下移”的方法,传播文化而不直接对殖民地加以统治,同时对文化采取百花齐放的宽容态度,因此,英国仅使用500人就能够治理印度及其3亿人口。美国海洋强国的崛起之路具有典型的思想引领特征。苏联在二战结束后确定了全国利用海洋资源定期会议机制,在海洋学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确定了海洋科技发展的重点。进入20世纪50年代,苏联开始自主研发科研船,20世纪60年代中期,苏联海洋研究船的数量与美国相当,在吨位上超过美国。进入20世纪70年代,苏联已经形成了完善的科考船体系。在海洋科技人才方面,20世纪70年代,苏联从事全职海洋科研人员近9000人,人员数量为美国的3倍。苏联对海洋科技的重视,确保其在海洋大气、海洋水文、海洋气象预测等领域的科技水平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为与美国展开海上竞争提供了有力支撑。
海洋经济的高度发展是海洋强国的现实体现。当前,海洋产业成为美国经济发展的支柱。从地缘环境看,三面临海的美国拥有1100余万平方公里的专属经济区,大陆架海域提供了30%的石油与20%的天然气,为美国海洋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战后,美国大力推进海洋资源勘探开发与海洋资源利用的产业活动,海洋经济的高度发展有力支撑了美国海洋强国地位。1974年,美国提出了“海洋GDP”概念与测算方法以精确定义与量化海洋经济。数据显示,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经济中,80%的GDP受到海岸海洋经济的驱动,40%直接受海岸经济的驱动;对外贸易总额的95%和增加值的37%通过海洋交通运输完成。二战结束后,苏联海上对外贸易与海洋经济开始兴起。战后苏联对于渔业高度重视,推动苏联渔业的快速发展。1955年,苏联成为全球三大渔业国之一。战后三十年,苏联海产品的捕获量增加近100倍,于1976年达到年产量超1亿吨。到1978年,苏联捕鱼船数量居于世界首位,可以不受季节限制捕鱼及加工。苏联海洋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苏联海军发展提供了经济支撑与安全保障需求,也为冷战时期苏联与美国在海上抗衡、谋求海洋强国地位提供了支持。
海洋强国以海洋规则的塑造力与影响力维持。二战结束后,海洋领域的竞争从以武力对抗为主的“丛林法则”转向以规则塑造为主。为了争取构建符合该原则的国际海洋秩序,美国积极争夺对国际海洋治理规则的话语权和主导权。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美国相继推出了《海洋带管理法》(1972年)、 《海洋保护区保护及研究法》(1972年)、《海洋哺乳动物保护法》(1972年)、《清洁水法》(1972年)、 《渔业保护管理法》(1976年)、 《外大陆架土地法修正案》(1978年)等。1983年,美国颁布《美国的海洋权益主张》宣布划定美国的海洋权利管辖海域,在专属经济区概念的基础上,按照美国的海域特点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内容,进一步细化和固化了美国海洋权利的国家范围。1988年,美国又通过《总统公告》全面划分和确认了美国的领海范围。在面对20世纪70年代出现的涉及海洋法解释和应用的新型海洋争端时,美国展现出在全球海洋规则体系变革时期主动争取规则制定权的强大意识。尽管直到今天美国还没有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但该公约通过之后,美国通过国内法机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原则全面更新和细化美国的领海、专属经济区等海洋权益的历程,清晰地揭示了美国的海洋权益保障在实力、规则和利益三者之间实现有效平衡的强大能力。
自1958年第一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1960年第二次海洋法会议及1973年开始的第三次海洋法会议,到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并于1994年11月生效,美国全程参与并在很大程度上主导了海洋领域世界规则的生成。新型海洋争端集中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彼时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召开,旨在对全球海域的管理和使用规则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深刻改革和重建。在磋商过程中,美国一直坚持海洋自由最大化的立场,以期新的海洋规则能充分发挥自身的海洋力量优势。会议期间,国际社会对海洋规则如何确定产生了激烈的纷争,不同国家的立场相持不下。美国基于自身利益并未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国际海洋领域推行所谓“航行自由行动”“国际水域”等理念,其本质上是为了维护自身的海洋强国地位,将对在海洋领域于本国有益的规则单方面适用,推广至国际领域的举措。苏联也积极通过海洋规则的设计维护海洋利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期间,苏联积极推行12海里领海方案,支持其成为十八国集团方案蓝本并提交第二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就12海里领海方案达成一致,其最终成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在黑海《蒙特勒公约》与《多瑙河航行制度公约》等区域性海洋公约领域,苏联也重视以规则塑造提升海洋领域的影响力。
21 世纪海洋强国建设:实力与规则并重、科技与创新引领
冷战结束后,俄罗斯的海上实力被大大削弱,难以支持其与美国继续展开海洋领域博弈。而美国在海洋科技与海洋经济领域取得进一步发展,后冷战时代的美国海军基于美国以实力与规则形成的海洋强国地位强势介入全球海洋事务,成为美国维持海上霸权地位的象征。
庞大的海洋经济体量及全球部署的海军力量支撑当代美国海洋强国地位。从2007年美国颁布的《绘制美国未来十年海洋科学路线图(2007—2017)》与2018年颁布的《美国海洋科学与技术:十年愿景(2018—2028)》对比看,美国首次将海洋科技发展与国家经济和安全目标直接挂钩,明确提出以海洋科技服务于国家发展为核心。这也表明美国为了维持海洋强国的地位,正在推进海洋科技向现实生产力的经济转化。具体地看,美国海洋科技的开发与利用体现在海洋探测与资源利用两个领域。在海洋探测领域,2013年9月,美国机构间海洋观测委员会公布了《综合海洋观测系统的新十年》报告,该报告规划了美国综合海洋观测系统(IOOS)的愿景。当前,美国具备在1500米深海完成油气钻探与开发能力,同时在海下感应、深海勘探、深潜机器人、无人船舶等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海洋资源利用方面,美国已经具备大型海上潮流发电、波浪能量转换及海水淡化等能力,同时美国加大海洋生物医药的研发,形成了伍兹霍尔、佛罗里达、巴尔的摩与斯克里普斯四大海洋生物研究中心。2000年7月25日,美国国会通过《海洋法案》,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于8月7日签署该法案,决定成立国家海洋政策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促进与协调国家海洋政策、加强海洋资源管理、促进政府与机构间的密切合作、向总统与国会提出决策建议,进一步促进美国在海洋及沿海活动方面的领导地位。2010年,美国根据《关于海洋、海岸带与五大湖管理的行政令》,成立了国家海洋委员会以替代海洋政策委员会。美国国家海洋委员会下设海洋资源管理委员会与海洋科学、教育、技术和运营委员会。国家海洋委员会在运营时强调决策过程的透明度、开放性与问责制,并积极引入新思维、外部视角以确保能够保证国家在海洋领域决策的合理性。目前,美国已经形成了海洋建筑、海洋生物资源、海洋矿业、船舶制造、滨海旅游、海洋交通运输六大产业。这些产业为美国提供了稳定的就业与产值。
在海洋权益未定的南极区域,美国也积极与七个主权声索国组成垄断集团,借助垄断集团的集团优势获得制度性话语权,构成“知识型垄断”。其主要切入点有两个,一是高水平的海洋科研,二是高科技引导下的环境保护。在具体的实践中,海洋科研往往与海洋环保相互作用,共同致力于巩固美国作为海洋强国的地位和利益优势。首先是利用科研。冻结领土所有权主张之后,科考与科研是南极唯一受到鼓励的活动。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南极科学研究站在科学前沿,水平最高、规模最大,这源于美国南极利益的驱使和政策的强有力支撑。其次是环境保护与美国的极地干预。在1991年《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签订后,环境保护成为南极治理中的压倒性议题,成为南极政治中的“政治正确”。不过,协商国保护南极环境的主要工具是设立南极保护区,这打开了利用环境保护区巩固主权优势的新空间,存在一些国家趁机“圈地”,或者通过管理实践进行实际控制的可能。垄断集团是南极保护区系统建设的主要推手。美国积极联合盟友参与保护区的划设,同时排除异己,反对特定国家的保护区建设。在被美国传统视为“后院”的南太平洋海域,美国采取的策略是联合盟友设立保护区,垄断集团之间彼此认可对方的保护区议案。
进入21世纪,美国的海洋强国地位以规则与实力维系。规则制定与强大海军成为美国在海洋领域维护自身利益重要工具。美国在全球海域将规则与实力有机融合。美国海军已经遍布世界各地,并且已经控制了全球海洋战略要道或海域,形成了对各个大陆的包围之势,美国“国际水域”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就是为保证美军的军事机动自由从而寻求全球海洋霸权而服务的。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美国将印太方向作为军事力量部署的重点。中美两国海洋领域表现为竞合状态,即在竞争中合作,在合作中竞争。2021年1月20日,拜登政府上台后,在中国政策方面强调“竞争、冲突与合作”三结合,也是美中之间竞合状态的反映。南海是中美两国海军海上博弈的集中体现地域。近年来,美国海军将南海作为实施“航行自由行动”的重点区域,且呈现航行次数与规模不断增加之势。2018年,美国海军的“航行自由行动”从单舰航行发展为双舰编队,2019~2020年,美国海军进一步加大在南海地区的所谓“航行自由行动”,年均达到9次,实施强度也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2022年4月1日,美国国防部发布所谓年度“航行自由行动”报告,2021年度美军在全球实施了37次“航行自由行动”,其中,28次发生在亚太地区。美军在南海自由航行行动7次,其中针对中国的达5次。
与此同时,美军积极在南海区域展开单边、双边及多边军事演习。2014年、2016年,美方曾经两次邀请中方参与“环太平洋”军事演习,而自2018年以来,美方以南海问题为借口不再邀请中方参与“环太平洋”军事演习。美国当前借助其强大的海军力量拉拢盟军在印太地区孤立中国,其本质上也是为了维护美国基于实力与规则的海洋霸权体系。
中国海洋强国建设的路径选择:走中国特色海洋强国之路
自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任务以来,围绕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理论探索与现实建设一直在推进。德国历史学家利奥波德·冯·兰克指出,在大国的互相作用与更替中蕴藏着世界历史的秘密。历史上曾经崛起的海洋强国的发展之路不能复制,但却存在可学习借鉴之处。我们要加强世界上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交流互鉴,夯实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人文基础。中国需要基于自身实际,借鉴其他国家的历史经验,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之路。中国特色的海洋强国建设需要大力发展海洋科技、推进海洋经济、建设一支强大海军、形成向海图强的风气、主动塑造未来海洋规则体系。
大力发展海洋科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建设海洋强国必须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努力突破制约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生态保护的科技瓶颈。要搞好海洋科技创新总体规划,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在深水、绿色、安全的海洋高技术领域取得突破,尤其要推进海洋经济转型过程中急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海洋强国崛起的历史表明,科技的研发与运用能够改变人类征服与利用海洋的方式,也直接影响着海洋强国的延续与更迭。推进海洋强国战略要加强海洋科技的研发与创新,在海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高技术研究等领域不断探索,解决海洋领域的重大科学问题,形成开发海洋资源的新技术体系。同时,需要加强海洋科技人才的培养,促进“海洋大科学”人才研究团队的生成。海洋科技的发展在引领海洋经济的同时,也要着眼海洋领域面临的开发过度、污染、生物多样性降低、气候变化等方面问题,加强合作与研究,用科技的手段确保开发与利用海洋的可持续性。
推进海洋经济健康有序发展。海洋经济是指开发与利用海洋的各类产业及相关经济活动的总和。发展海洋经济是建设海洋强国的基础与核心。开发海洋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加快发展海洋产业,不仅能够有效促进海洋渔业、油气、盐业、矿业、化工业等产业的发展,对于形成新的国民经济增长点,确保国家经济协调健康发展也有重要意义。中国是海洋经济大国。我国的海洋经济市场需求广阔,发展潜力巨大。为此,需要合理统筹海洋产业布局,充分利用海洋科技成果,将其与相关产业发展有机融合,通过推进海洋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夯实建设海洋强国事业的基础。
建设和发展强大的海上军事力量。在历史上,海军建设曾经是中国军事力量体系建设的短板。近代史上外敌频繁的海上入侵,给中华民族造成了深重灾难。世界海洋强国崛起的经验表明,建设一支强大海军是海洋强国的基础与保障。随着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的推进,海军将承担越来越多维护国家海外利益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使命。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海军机关时指出,建设强大的现代化海军是建设世界一流军队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支撑,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海军的装备体系建设与作战能力建设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无论从海军装备的数量还是吨位看,中美海军之间的力量差距进一步缩小。当前,中国海军力量的发展与美国谋求全球霸权的意图,使中美在海洋领域表现为对抗为主的竞争状态。在亚太地区,美国主导建立了“美日印澳”四国机制。“四国机制”的主要针对目标是中国,在此框架下,美国牵头在南海频繁组织的高密度、实战性升级的各种舰机巡弋和演习的目的也是在海上与中国实施竞争。“四国机制”的主要针对对象是中国,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中美海洋博弈面临复杂的形势。未来中国海军将在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海洋范围内面临美国海军的挑战。建设一支与推进海洋强国战略相匹配,能够有效应对海上安全挑战,维护海上经济利益的海上军事力量成为历史必然。
建设和发展向海图强的体制机制。建设海洋强国除了国家意志与顶层设计,还需要社会民众的广泛认可和参与。中国社会民众总体上的海洋意识较为淡薄,直至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海洋强国,民众对海洋的关注度才有所上升。中国建设海洋强国需要形成经略海洋的文化氛围,需要加强海洋意识宣传以促进全民观念的形成,进而形成经略海洋、利用海洋、维护海洋的国家风气。东西方文化与社会风气的不同也带来了海洋观念的不同,西方强调武力征服获取海上霸权,中国则强调和平与合作的“和合”观念。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符合中华优秀传统价值理念,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亲仁善仁、协和万邦精神的当代彰显。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是中国在全球海洋事务领域提出的“中国理念”。这一中国理念需要在中国的表率作用下具体化为海洋治理的“中国方案”,更需要在各国的共同参与和努力下落实为将全球海洋变成真正意义上的“合作之海、和平之海与友谊之海”的“世界行动”。构建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应成为全民共同的海洋意识,当在国家层面与民族范围内形成向海图强的风气后,将会吸引大批人才投入到海洋开发与建设之中,海洋强国事业才会形成凝聚力与向力心。
引领和塑造未来海洋规则。英美等海洋强国的崛起与维持表明,规则对于稳定海洋强国地位至关重要,二战之后的海洋权益争端大都是基于规则展开。当前中美海上竞争也大多表现为规则之争。第一,应当重视海洋规则的塑造。海洋强国建设应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的形式确立海洋战略的地位和实施细则。制定和出台海洋基本法以及海洋强国相关政策文件,以保证海洋强国战略得以顺利实施的国家意志力体现。第二,要着眼未来强化海洋立法和实施细则。随着中国海洋贸易与对外交往的增多,诸多海洋问题都会出现。第三,需要顶层设计、整体布局谋划海洋相关法律与实施规则。要基于现实形成避免冲突规则。在2014年4月22日至23日举行的第14届西太平洋海军论坛年会上, 《海上意外相遇规则》获得通过。《海上意外相遇规则》对海军舰机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以及海上意外相遇时的海上安全程序、通信程序、信号简语、基本机动指南等作了规定。《海上意外相遇规则》对于减少和平时期各国海空军事行为的误解误判、避免海空意外事故、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中国还需要主动参与北极航道开辟与建设、北极地区开发、深海与海底资源开发等规则的制定,以取得未来开发与利用海洋的话语权。为加强海洋事务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可在适当时机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海洋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国家海洋发展战略,统筹协调海洋重大事项。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摘自《学术前沿》2022年9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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