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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工会的“代表性”是怎么回事?

柳庄人 法兰西360 2023-07-03


法国SNCF国家铁路公司工会按照中文成语“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精神创新发明的“三天上班,两天罢工”运动虽已没有最初的强劲之势,但还是在按部就班地继续进行......

 

对于不熟悉法国体制的人,心里一定会有一个不解的疑问:为什么入会率只有11%的法国工会能有如此大的能量发动几乎影响整个社会运行的罢工?

 

也好,正好可以趁着上下班因铁路工人罢工而变得有点漫长的候车时间,回顾梳理一下法国的工会及其“代表性(représentativité)”概念到底是怎么回事......




 


syndicat”不一定都是“工会”!

 

法语的“syndicat”一词不能简单地都译为“工会”。

 

因为中文“工会”一词要比与法语的“Syndicat”狭隘得多。在中文里,“工会”似乎是以“雇用关系”作为意义分界,并只指“受雇/受薪劳动者/劳工”的组织;而在法语里,“Syndicat”的含义却要广泛得多,许多意义在中文里也不适合用“工会”一词来表述。

 

比如,在法国,除了“受雇劳动者/劳工”可以为捍卫自己的利益组成“工会”外,雇主(老板)也可以为自己的利益结社组成“syndicat”;其它各种职业行业或社会阶层的人士也完全可以按照法国的“结社自由”法律,为捍卫自己的利益而结成各种性质的“syndicat”。

 

例如:大学生﹑中学生﹑共同业主(copropriétaires) ﹑教师﹑农民﹑律师﹑医生﹑法官﹑记者,等等,都可以组织以捍卫或管理共同利益为宗旨的各种各样的“Syndicats”;

 

而在所有这些“Syndicats”中,除了“受雇劳动者/劳工”的“Syndicat”可以用“工会”翻译外,其它的各种“Syndicats”可能用“联合会”翻译更为恰当,更能与“劳工工会”的特定社会及政治含义区分开来。

 

比如:“Syndicat des étudiants”译为“大学生联合会”可能要比“大学生工会”更妥切一些,同理,“Syndicat de la magistrature”译为“司法官联合会”也可能比“司法官工会”更贴切。

 

此外,在法国负责跨市镇的垃圾或污水处理机构以及公共交通管理机构通常也叫“syndicat”;而“syndicat”这词在这儿指的肯定不是“工会”,而是一种联合/联营机构,或叫“辛迪加”,按法语的确切定义是:“Syndicat intercommunal de mutualisation de moyens communaux(跨市镇资源互助辛迪加)”;

 

例如,负责法兰西岛大区(巴黎大区)铁路﹑地铁﹑有轨电车﹑公交车等各种公共交通组织管理的机构现在名叫“Ile de France Mobilités(法兰西岛流动交通署)”,而以前的名称则一直是“STIF – Syndicat du Transport d’Ile-de-France(法兰西岛公共交通联合会/辛迪加)”;

 

此外,“Syndicat d’initiative”也是另一种很常见的与“工会”无关的“syndicat”;在有一定人口规模的法国市镇里都会遇到,类似于各地的“旅游发展促进会”或“旅游服务处”;

 

当然,在法国还有另一种与“工会”完全不沾边(甚至相反)的特殊“syndicat”,它叫“syndicat financier(金融辛迪加)”,是一种专门负责在金融市场上进行资本投资的银行集团组织。

 

因此,学法语或懂法语的人们值得注意的是:法国的“Syndicats”形形色色,多种多样,并不只有组织罢工和游行的“工会”......


 


 

关于法国工会的几个日期和数据

 

法国的工会组织形式源自中世纪和近代社会的各种行会集体。

 

1791年时,法国的“勒夏普利耶法律(Loi Le Chapelier)”还禁止工会组织。

 

但到了1884年,以激进主义者瓦尔岱克卢梭(Waldeck-Rousseau)命名的“Loi Waldeck-Rousseau”则使工人工会合法化。

 

188610月,法国劳动联合总会(CGT,也有人译为“总工会”,但因会造成诸多误会,特别使人误以为法国有一个可以“统一”或“凌驾于”其它工会之上的“总工会”,因此不主张采用此译法!)的前身“全国工会联合会(Fédération Nationale des Syndicats)”成立。


 



1895年的利摩日大会上,劳动联合总会(CGT)诞生。它是由不同工会和职业工人团体组成的一个统一的集体组织(organisation unitaire et collective)

 

1902年的蒙贝利埃大会上,工人运动得到统一。

 

1906年,可被称作是法国工会运动成熟标志的《亚眠宪章》(Charte d’Amiens)确立了法国工会的独立性(indépendance syndicale)原则。工会独立性尤其是指各不同工会应独立于不同政党。


 



法国真正的“工会”,也即受薪者或劳动者工会,通常按业务部门或地区进行组织,然后在全国层次形成联合会(fédération)或联合总会(confédération);目前主要有8大工会组织,它们分别是:

 

1)劳动联合总会(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 – CGT)

2)法国劳动民主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émocratique du Travail – CFDT)

3)工人力量(Force ouvrière – FO)

4)法国基层与中层管理人员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 l’Encadrement –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s Cadres – CFE-CGC)

5)法国基督教劳工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s Travailleurs chrétiens – CFTC) 

6)自主工会全国联盟(Union Nationale des Syndicats autonomes – UNSA)

7)统一工会联盟(Fédération syndicale Unitaire – FSU)

8)团结工会联盟(Union Syndicale Solidaire – USS)

 

根据2008年以来的规则,在这8大工会中,只有CGT CFDTFOCFE-CGCCFTC5大工会是具有“代表性”的工会。

 

法国的每一个工会除了有各自捍卫不同权利的宗旨和组织基础之外,还都有自己独特的动员和行动方式;例如,CGT劳动联合总会擅长于组织罢工,主张与政府和雇主进行冲突对抗;而CFDT法国劳动民主联盟则更主张谈判与订立契约;FO工人力量则介于CGTCFDT之间。

 




法国劳动部于20173月份发表了一份关于“工会会员参与状况演变”的分析研究报告,其中援引了法国国家经济研究与统计署(INSEE)一项关于收入与生活条件的统计调查的数据:截至2013年,59%法国1865岁受薪人员(salariés)声称可以在他们工作的企业或行政机关里发现“工会的存在(présence de syndicats)”,43%人还能证明在他们的工作场所就有工会的存在;但是,只有11%人承认加入了工会。而且,工会会员中,只有30%经常参加工会活动,50%以上会员从不参加或极少参加工会活动。

 

因此,有人认为,法国目前工会代表的已不再是广大群众,而是阶层的利益(intérêts catégoriels),这在公职部门尤其明显。此外,在私营部门,受薪人士(salariés)对工会也有愈来愈不信任的趋势。

 

但无论如何,也无论社会与舆论对工会的效率存有现实争议,工会在法国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绝不容忽视,它们对于社会中的集体意愿(aspirations collectives),甚至集体诉求(revendications collectives)的表达仍必不可少。

 



 

法国工会的“代表性”是怎么回事?

 

法国工会的“代表性(représentativité)”概念是指劳动者/受薪者(travailleurs/salariés)工会组织能够以劳动者/受薪者名义发言的能力。对这一能力的承认尤其可以使得相关工会组织具有资格与雇主或雇主代表谈判与签署适用于某一企业﹑某一行业部门当地或全国全体受薪者,或者所有行业部门全体受薪者的协议。

 

法国工会的“代表性”这一法律概念的渊源出自一项国际文件。关于创建国际劳工组织(Organisation internationale du Travail)的《凡尔赛条约》(Traité de Versailles)曾规定:成员国政府须承诺为全体大会(Conférence générale)指定得到“最具有代表性的职业组织赞同”的“非政府”技术顾问和代表。

 

法国政府虽然于1921131日就在一项关于重组“劳动高级理事会(Conseil supérieur du Travail)”的政令(décret)中引入了对不同工会组织依照其会员人数进行区别对待的规定,但到19366月才通过一部法律,规定只有最具代表性的工会组织(organisations syndicales les plus représentatives)才有资格签署“集体劳动协议(Conventions collectives)”;从那时起,工会的“代表性”概念得到确立并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

 

然而,真正确立法国工会“代表性”概念的,是二次大战后的19461223日法律;这部法律重申了曾被维希政府“法令(Décrets-lois)”质疑的1936年法律确立的原则,维持了“最有代表性的工会组织”参与谈判的垄断权。

 

为了进行战后各行业“集体劳动协议”的谈判与签署,1948年,法国政府总理(当时的名称叫“部长理事会主席[Président du Conseil des ministres])”和劳动部长签署政令,确定了当时“最具代表性”的四大工会名单,它们分别是:

 

1)劳动联合总会(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 CGT)

2)劳动联合总会–工人力量(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 – force ouvrière – CGT FO)

3)法国基督教劳工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s Travailleurs chrétiens – CFTC) 

4)法国中层管理人员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s Cadres -CGC)

 

1950年法国又通过立法,确定了工会“代表性”的5大标准;它们分别是:1)会员人数;2)独立性;3)会费; 4)工会的资历与经验;5)德国占领时期的爱国态度。

 

1950年确定的这5个“代表性”标准被列入法国的《劳动法典》(Code du Travail),直至2008年一直有效。

 

关于“有代表性”的全国工会名单,则由于1964年法国基督教劳工联盟(CFTC)分裂,法国政府曾于1966331日对第一份名单作过重新确认;新名单保留了法国基督教劳工联盟(CFTC),新增加了法国劳动民主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émocratique du Travail – CFDT)

 

因此,从二次大战后一直至2008年,当人们提到“有代表性工会”时,指的就是这五大法国工会;这一在劳资谈判以及和政府谈判中的“代表性”推定具有“不容置疑(irréfragable)”的性质,也无须提供任何证据:尽管法国社会经济状况和各工会会员人数等发生了很大演变,但却谁也无法从法律上对1948年由政府“钦定”的几大工会的“代表性”提出争议。

 

法国五大工会的“垄断”地位就这样一直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直至2008年。

 




2008年,法国在萨尔柯齐总统治下立法取消了工会“不容置疑的”代表性,确立了新的代表性标准。根据这部法律,法国工会组织的“代表性”须按照企业﹑行业和跨行业不同层次的7项累积性(cumulatif)标准进行衡量确定:

 

1)遵守共和价值;

2)独立性;

3)财务透明;

4)在涉及相关谈判的职业领域和地域至少有2年的存在历史;

5)主要以活动和经验为特征的影响力(influence)

6)会员人数与会费;

7)各级职业选举的支持率(audience)

–企业层次的代表性:只有在企业委员会(comité d’entreprise)或员工统一代表(délégation unique du personnel)选举第一轮投票中获得10%支持率的工会才能获得该工会在企业的代表性;

–行业部门(branche)的代表性:只有获得企业职业选举总计至少8%支持率,才能取得在该行业部门的代表性;

–全国跨行业部门(interprofessionnel)的代表性:一个工会只有在各类职业选举中总计得票至少8%,并在工业﹑建筑﹑商业和服务行业部门同时具有代表性的工会才能获得全国跨行业的代表性。

 

经过2008年改革之后,法国工会的“代表性”不仅已不再是“不容置疑”,而且都已打破了以往的“终身制”或“50年一贯制”,而是必须每隔四年按照各工会在职业选举中的“支持率(audience)”衡量确认一次;代表性的底线是在全国性和跨行业层次获得8%支持,在企业层次获得10%支持率。


 



法国工会“代表性”的新规则自从2008820日生效以来,已经于2013年和2017年分别作过两次“衡量”;2013年第一次是对2009年至2012年各项职业选举结果的综合;2017年第二次“衡量”依据的是2013年至2016年各类职业选举(élections professionnelles)的结果,也即在全国总计500多万张有效选票(suffrages exprimés)的基础上得出的结果。

 

根据2017年的“衡量”结果,法国目前符合7项标准﹑具有合法“代表性”的工会组织依次分别是:

 

1) 法国劳动民主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émocratique du Travail – CFDT)2017年的支持率为26.37%2013年为26%

2)劳动联合总会(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 – CGT) 2017年的支持率为24.85%2013年为26.77%,高于“CFDT”;

3)劳动联合总会–工人力量(Confédération Générale du Travail – force ouvrière – CGT FO) 2017年的支持率为15.59%2013年为15.94%

4)法国基层与中层管理人员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 l’Encadrement –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s Cadres – CFE-CGC)2017年的支持率为10.67%2013年为9.43%

5)法国基督教劳工联盟(Confédération Française des Travailleurs chrétiens – CFTC) 2017年的支持率为9.49%2013年为9.30%

 

 

Source/资料来源法国《公共生活》网站/ Site Vie-publique.fr﹑法国政府劳动部网站/site du Ministère du Travail

 

(部分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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