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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正军 | 汉武帝朝的秩级整理运动


摘  要: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是汉代以“若干石”为名的秩级序列中的特殊秩级,关于三者何时产生,学者有不同意见。本文在前人探讨的基础上,通过辨析相关核心史料,确认三者皆形成于汉武帝朝前期,其中比秩约在元朔之前,中二千石约在元光之前,真二千石约在元光三年之前。三种特殊秩级在10余年时间内集中出现,显示出武帝前期曾发起一场秩级整理运动。借助于这次运动,武帝期待秩级序列在实现大幅扩张、涵括大多数官职的同时发挥分等、分类功能,从而建立等级分明、类别明晰的秩级序列。武帝对秩级序列的精心设计,以及他在其他官制、礼制改革中所体现的齐整有序倾向,均表明武帝意欲建立垂范后世的“汉家制度”。

作  者 | 孙正军,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副教授

原  载 |《文史哲》2020年第5期,第57-70页扩展阅读

孙正军 | 魏晋南北朝史研究中的史料批判研究

正文精选

原文标题汉武帝朝的秩级整理运动——以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秩级的形成为中心原文目录一、论比秩形成于汉武帝朝
二、中二千石形成诸说再检证
三、也说真二千石的存无及出现时间四、分等与分类:武帝秩级整理的意义五、馀论这里摘选了原文第四、五两节。更多精彩,请点击文末原文链接。

在两汉四百年的官制演变中,汉武帝朝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代,尤其是发生在太初元年(前104)的官制改革,如《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见,大量官职在这一时期更名或置废,官署内部层级亦趋于合理。此外,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的内朝、尚书、刺史乃至将军制度等,也都在这一时期萌发或成熟,凡此种种,均表明武帝朝在汉代甚至整个古代中国的官制发展脉络中都据有重要位置。

与官职变动较为学者所瞩目不同,标示官职位次高低的秩级在武帝朝的变动几乎不为学者所关注。究其原因,除秩级本身不被重视外,文献没有明确记载武帝曾调整秩级应是更为直接的原因。不过,没有记载不意味着不曾发生,本文将在勾稽、爬梳相关史料的基础上,辨析前人已有论述,指出武帝朝曾发生一次牵涉颇广的秩级整理运动。这次运动以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三种特殊秩级的增设为标志,试图在实现秩级序列大幅扩张的同时优化其等级与结构,最终建立包容广阔而又等级分明、类别明晰的秩级序列。武帝对秩级序列的精心设计也显示出,此次秩级整理运动应和其他诸多改革一道,构成武帝为构建理想帝国、建立垂范后世的“汉家制度”而实施的“变更制度”之重要一环。

我们通过检讨前人论述及相关史文,确认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大致都是在武帝朝前期形成的,其具体时间如表1所示:

表1    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形成时间表
尽管我们尚无法比定三种秩级设置的确切时间,不过考虑到从武帝即位到元光、元朔统共不过10余年,则无论三者是依次设置还是“一胞三胎”、系同一次秩级调整的结果,无疑都可认为武帝前期曾发生一场涉及诸多官职秩级的“秩级整理运动”。
那么,武帝基于何种考虑增设这三种秩级?或者说,武帝的秩级整理运动对于原有秩级序列和官制结构具有什么意义?以下试从分等和分类两个方面言之。
作为标识官职地位高低的秩级,其调整影响秩次分等,这一点比较容易理解,如表2所见。
表2    秩级整理运动前后秩次对照表
包括不列入秩级的丞相在内,秩次在秩级整理运动前只有12级,之后则有21级之多,扩展几近一倍,由此形成了等级更密、包容更广的秩级序列。
无待赘言,汉武帝大幅扩展秩次,绝非无端为之,很大程度上乃是由于此前的秩级序列较为疏阔,难以准确体现官职间的高下之别,尤其是同秩级官职,其间的格差往往因秩级相同而被掩盖。如御史大夫,据《二年律令·秩律》,汉初其秩不过二千石,但实际地位却高于其余二千石。又如中央诸卿与王国诸卿,《二年律令·秩律》与《新书·等齐》均称同秩二千石,不过随着文、景抑制诸侯,中央诸卿也渐高于王国诸卿。再如郡守与郡尉,大约受秦郡守府(郡守)、尉府(郡尉)、监府(郡监御史)三府分立的影响,《二年律令·秩律》中二者同为二千石,但随着汉代地方行政转向“长官元首制”,太守遂与都尉拉开距离。此外如前引景帝后元年诏赐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所见,尽管彼时中央二千石和地方诸侯相仍与普通郡守一样秩二千石,但二者地位已然居于后者之上。这些同为秩二千石的官职,随着官僚政治的演进,已从汉初地位相埒渐渐呈现高下之别,但在秩级序列中却因秩级相同无法体现。在这个意义上,武帝扩展秩次,加密秩级,不过是顺承了此一形势变化而已。

而随着新秩级的增设与调整,原本同秩的官职被安置于不同秩级,由此先前业已存在的格差也变得明确而稳定。最能反映这一变化的是哀帝时大司空朱博所提到的一则汉家“故事”,《汉书·朱博传》记载:

故事,选郡国守相高第为中二千石,选中二千石为御史大夫,任职者为丞相。

邢义田曾论及,汉代“故事”是指刘邦创业以来发生的具有典范意义的往事前例,可以填补现成法令条规不能周全的地方,是汉代施政的重要依据。这也就意味着,朱博所列举的汉家“故事”应是曾经发生、且对现实行政具有指导意义的官职迁转原则。尽管从实际事例看,汉代升任丞相的迁转途径未必尽皆遵循此,但此“故事”的存在仍表明从二千石郡国守相迁中二千石再迁御史大夫、丞相,应是一种较为常见的迁转次序。这一迁转次序的形成,显然得益于武帝秩级调整后原本同秩的郡国守相、中央二千石及御史大夫被安排到不同秩级,由此形成整然有序的高下之别。

在朱博的迁转“故事”中,没有提到真二千石,不过真二千石的设置同样具有类似意义。《汉书·朱博传》载朱博奏言:“前丞相(翟)方进奏罢刺史,更置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九卿缺,以高弟补。”据此可知,在翟方进设计的迁转次序中,真二千石的州牧与中二千石的九卿构成明确的高下序列。不难想见,若州牧、九卿同为二千石,这样的位次关系大约很难维系。

设置中二千石、真二千石对秩级分等的意义已如前述,那么覆盖更广的比秩是否也具有这一功能?答案是肯定的。《汉官仪》记载:

羽林郎出补三百石丞、尉,自占。丞、尉小县三百石,其次四百石,比秩为真,皆所以优之。

如上所见,秩级为比三百石的羽林郎出职补吏,优先选择的是三百石的县丞、县尉,此即所谓“比秩为真”。而此过程得以实现,当即得益于比秩与其相应正秩间明确而适当的格差。

“比秩为真”在与羽林郎性质类似的三署郎之补吏环节也有体现。学者曾设想三署郎补吏任官的理想形态:

比三百石的郎中,外补三百石县长,恰升一阶;比四百石的侍郎,外补四百石县长,恰升一阶;比六百石的中郎,外补六百石县令,恰升一阶。

尽管据史文所见,三署郎实际除补并不完全依循此,但出补县令长确是常规途径。而在这一迁转途径中,三署郎所拥有的比秩无疑构成制度保障,比秩与其相应正秩间的一阶之差,使得三署郎能够以“恰升一阶”的方式除补县令或县长。

又阎步克还提到一种“满岁为真”,亦与“比秩为真”相仿。《汉书·平帝纪》载元始元年赐“吏在位二百石以上,一切满秩为真”,注引如淳曰:“诸官吏初除,皆试守,一岁乃为真,食全奉。”阎氏认为,试守时官僚的官阶与俸禄,就是“比秩”,借由“比秩”,“试守”与正任遂被区分开来。显然,在此场合的比秩主要发挥了分等作用,将“试守”置于低于正任一阶的位置,从而使得这一升迁成为可能。要之,王朝增设比秩的初衷或许是将“非吏”职类纳入禄秩手段的管理范畴,推动其向“吏”转变,但不应忽视的是,比秩在将“非吏”职类纳入秩级的同时还以“低正秩一阶”的方式与正秩错开,由此形成高下有别的连续等级序列。在此意义上,毋宁认为比秩和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一样具备分等意义。而在阎步克看来,从长时段看,符合官阶制发展方向的分等乃是比秩此后更为主要的功能。
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的分等意义已如前述,至于三者的分类意义,关于比秩,阎步克已有详细讨论。即比秩之官,或是性质上属于“非吏”(宦皇帝者),或是任用上由长官“自辟除”(掾属),或是自成系统,与文官系统相区分(军吏),或是用以强化另类色彩,与朝官拉开距离(国官),都显示出与一般行政吏员相异的官职属性。而中二千石,固然关于“中”之含义,学界仍有争议:一种观点释“中”为“京师”,乃相对于“郡国”而言;另一种观点则沿袭崔浩、颜师古旧说,训“中”为“满”。不过,如果抛却“中”字音义不论,单看西汉中二千石秩级对应哪些官职,从西汉中二千石最初且此后作为常规秩级而非增秩留任或原秩出任使用时所指均为“中央二千石”来看,毋宁认为其设置初衷正是为了区分中央二千石与地方二千石,分类取向不言而喻。
最后关于真二千石,无论是否赞成真二千石系作为独立秩级存在,多数学者均倾向于以如淳注引汉律“真二千石俸月二万”或“真二千石月得百五十斛”为据,认为真二千石称“真”源于其俸禄高于普通二千石。据此,真二千石似乎仅具分等功能。不过,如果观察最初被赋予真二千石秩级的官职,则不难发现真二千石事实上亦具分类意义。前文曾提及西汉时期若干以真二千石为秩级的官职,其中仅诸侯相、詹事二职可以确认在武帝朝秩真二千石。又《汉旧仪》载“(太子)太傅,真二千石,礼如师”,其时间虽无法判明,不过考虑到太子太傅在西汉后期秩中二千石,因此这里极有可能叙述的是武帝朝制度。若此说不误,则真二千石秩级增设伊始,大约可以确认有三职获得该秩,即诸侯相、詹事、太子太傅。而这三职的共通之处显而易见,即均为处理帝室宗亲事务的长官——诸侯相统领王国百官,詹事和太子太傅分别职掌皇后、皇太子家。
这样,武帝朝二千石级的官职除比二千石外似乎便呈现表3这样的结构:
表3    诸二千石对应官职类型表
对于上述结构,或据《汉书·百官公卿表》载西汉中央朝官亦有秩二千石者提出质疑。不过,《汉表》记载未必可据,其二千石秩级中所列中央朝官,太子太傅、詹事武帝朝秩真二千石已如前述,内史、主爵都尉也可确认彼时秩级应为中二千石。事实上,正如陈梦家早已揭示,《汉表》所代表的往往是班固理解的西汉之制,不尽符合不同年代稍稍改易的地方。因此,尽管在《汉表》的叙述语境中,武帝朝的官制调整允为重点,但《汉表》所反映的官职秩级却未必与武帝朝相符,至少在二千石一级,武帝朝的秩级结构更有可能乃是如上所述兼备分等、分类的重层同构形式。而在这一结构中,真二千石作为职掌帝室宗亲事务长官之专属秩级,具有明确的分类意义。

武帝这样的秩级安排与汉帝国的政治结构是分不开的。宫崎市定曾把汉代的官僚机构比喻为“大小不一的军舰组成的舰队”,“各个官长根据其重要性来决定地位的上下及俸秩的多寡,中央官衙和地方官衙相互对应”,亦即汉代各个官署具有相当的独立性和对称性。循此,渡边信一郎将约由2000—1500个官府构成的汉代官僚机构称为“官府的重层式联合”,认为这种联合是由皇帝与命官之间结成的“第一次君臣关系”及长官与属吏之间结成的“第二次君臣关系”整合在一起,后者保障了各官府的独立性。阿部幸信对印绶制度的考察也再度确认汉代官僚机构的复合性,并将这种复合性定义为“封建拟制”。尽管上述论述均未明确帝室宗亲机构尤其是皇后、皇太子宫的独立属性,不过正如阿部所论,获赐公印意味着官府“自立”秩序的形成,在此意义上,持有公印的皇后、皇太子之官府,无疑也具有相当的独立性。事实上,考虑到皇后、皇太子亦得称与皇帝私家之“国家”“公家”“官家”等相对、具有封建等级意义的“家”,则皇后、皇太子宫具有对应于皇帝的独立属性,当毋庸置疑。明乎此,武帝特意以“真二千石”安排帝室宗亲家长官,其用意便不难理解了:一方面,这一安排顺应了汉代官制结构中帝室宗亲机构作为独立官府的格局,另一方面,又将此独立属性以秩级的方式显在化、明确化。以此而言,真二千石的分类色彩同样是很突出的。

汉代对于以“若干石”为名的秩级的调整,较常见的是增加或减少秩级。如西汉前期有五百石、八百石,成帝阳朔二年(前23)废止不用。相比而言,武帝的秩级整理运动毋宁说是走了另一条路,即主要不是增减正秩,而是另外添设区别于“若干石”的比秩及中二千石、真二千石。借助于这些秩级的设置,秩级序列在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都实现大幅扩张,许多此前未进入秩级序列的官职获得秩级,由此秩级序列得以涵括大多数官职,从而全面取代周爵公卿大夫体制,成为汉代二元性“爵—秩体制”的支柱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武帝的秩级整理除了让秩级序列容纳尽可能多的官职外,同时还以“比”“中”“真”为名,将部分原本就有秩级或新获秩级的官职与其他官职区别开来,具有鲜明的分类取向。亦即在武帝的秩级设计中,划分官职等级只是目标之一,在秩级序列中如何显示官职性质的差异也是重要考虑。要之,武帝试图建立的不单是包容性强的秩级序列,而且是一种等级分明、类别明晰的秩级序列。
武帝秩级整理运动中的这一取向在武帝朝其他官制、礼制改革中也有体现。譬如太初元年武帝将一批官名带“令”的中二千石之官更名——郎中令改光禄勋,大行令改大鸿胪,大农令改大司农,即是基于“令”被设定为用于秩千石至六百石、秩千石以上不复称“令”所作的调整。又武帝创设年号,六年或四年一改元;规定“通官印方寸大小,官印五分,王、公、侯金,二千石银,千石以下铜印”,二千石以上“官名更印章以五字”等,这些涉及官制、礼制的调整,均显示出与秩级整理运动类似的齐整有序的取向。
对于武帝朝的制度演变,以往学者往往瞠目于其纷繁复杂、令人眼花缭乱的诸多改革。的确,如班固在《汉书·武帝纪》末赞语所说,“孝武初立,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礼百神,绍周后,号令文章,焕焉可述”,武帝的改革几乎遍及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些改革,不排除其中或有仅是为了展示受命意识、给人以崭新印象的考虑,但更多的则是基于行政理性、契合政治需求而作的调整。如武帝朝看似新旧不分、冗滥芜杂的国家祭祀,学者揭示其实际乃是“摆脱了秦及战国的旧框架,剔除国家祭祀中异质、矛盾的因素,建立起统一而宏大的祭祀体系”。武帝朝的秩级整理运动也属此类。从武帝对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三种秩级地位和功能的精心设计不难看出,武帝的制度变革乃如其言于卫青时所说,“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亦即旨在建立可为后世取法的“汉家制度”,这也与“出师征伐”一道构成武帝的全部事业。在这个意义上,武帝通过秩级整理运动所建立的秩级序列,如同其“兴太学,修郊祀,改正朔,定历数,协音律,作诗乐,建封,礼百神,绍周后”一样,乃是武帝意欲传之后世的“汉家制度”。
然而事与愿违,武帝寄托于秩级整理运动的政治理想并未维持太久,尤其是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被期待发挥的分类功能,很快便趋于落空。原本用于界定帝室宗亲事务长官的真二千石可能在武帝谢世后不久即被边缘化,其所覆盖的诸职或升至中二千石,或降为二千石,以致真二千石在西汉后期虽偶露踪迹,但均已与帝室宗亲无关。至于中二千石,拥有这一秩级的中央朝官因“九卿”群体崛起出现分化,相当一部分中央朝官被从中二千石秩级剥离,而增秩留任和原秩出任的频发,也使得中二千石不再是中央朝官的“禁脔”。覆盖最广、构成复杂的比秩也不可避免地与正秩相混,或正秩之官转为比秩,或比秩之官转为正秩,及至东汉,比秩与正秩的界限已非常模糊。武帝寄托于秩级整理运动的理想落空固然受制于政治、制度的变动,另一方面或许也与武帝对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分类功能的设计过于精巧不无关联。事实上,正如我们在其他制度盛衰演变中所观察到的那样,越是严丝合缝、精密无双的制度往往越容易崩塌。

对于武帝包括秩级整理运动在内的一系列制度变革,后人有着截然相反的两种评价。哀帝时或以武帝庙亲尽宜毁,太仆王舜、中垒校尉刘歆以为不可,标举武帝功烈时称武帝“招集天下贤俊,与协心同谋,兴制度,改正朔,易服色,立天地之祠,建封禅,殊官号,存周后,定诸侯之制,永无逆争之心,至今累世赖之”;而武帝身后300余年的司马彪则说,“及至武帝,多所改作,然而奢广,民用匮乏”,批评之意显见。两种评价都有一些道理,但不可否认都属于后见之明,且不乏以成败论英雄的预设。如果回到武帝改制时的“现场”,我们似乎更能体认武帝的良苦用心。面对休养百年、蒸蒸日上的庞大帝国,周边则是儒生“王者制礼作乐”的鼓噪,自认雄才大略的武帝必然有志于构建一个足以垂范后世的理想帝国,而建立尽善尽美、可供后世取法的“汉家制度”也就成了应有之义。明乎此,我们便不难理解武帝何以会掀起一场秩级整理运动,并对比秩、中二千石、真二千石予以精巧甚至可以说超前的设计。在这个意义上,具体而微的秩级整理运动恰如折射太阳光辉的小水珠,映衬了武帝构建理想帝国的宏伟梦想。

责任编辑 / 孙  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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