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取得稳岗补贴是否要申报企业所得税?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
企业取得稳岗补贴是否要申报企业所得税?
彭怀文
【问题】乙公司在2019年开始淘汰落后产能进行改革,稳岗工作取得较好成绩,政府按规定给予稳岗补贴800万元,2020年3月收到。
请问:该项补贴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吗?
【答】:
企业取得政府补贴,也是一项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因此,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收入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
但是,对于企业取得的政府补贴收入,可以区分为不征税收入和征税收入,当然无论是否征税都不影响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只是二者申报形式不同而已,所以问“是否需要申报企业所得税”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对于企业取得的稳岗补贴,我们财务人员在进行财税处理之前应对其进行一点背景知识的了解,以便正确进行职业判断。
稳岗补贴是国家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企业的影响,缓解就业压力,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岗位补贴的一项国家政策。现行政策规定,稳岗补贴执行到2020年底。对符合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可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项支出。
因此,企业取得的稳岗补贴,是按照国务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下发的《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76号)规定,由财政部门拨付的专项资金,有着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和具体管理要求,企业能够对该项资金以及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核算的,即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的不征税收入。
会计处理:企业取得稳岗补贴时,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按会计准则规定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税务处理:稳岗补贴具有专门用途,可以按照不征税收入处理,取得时可以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中予以减除。另一方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当然,企业也可以选择按照征税收入处理,其用于规定用途的支出就可以税前扣除。
境外单位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母子公司框架下,母子公司均向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奖金及补贴如何进行税前扣除?
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就可进入京东购书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