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兼职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还需要发票吗?
兼职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吗?还需要发票吗?
解答: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因此,兼职人员属于单位聘用人员,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依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税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发布)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个人的,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综上所述,个人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就不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而是“以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即以工资表、付款凭单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个人2021年代开发票360.45万元未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被倒查催办......
租赁公司在开展直租赁业务中,向供应商支付设备款时设备保证金如何处理?
深圳税务:12366每周咨询热点(20240708-20240712)
新购办公楼装修费会计处理错误该如何更正?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该如何调整?
公司给员工租房居住和给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未计入工资扣缴个税被罚!
企业列支老板费用不得抵扣进项和不得税前扣除,还要扣缴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