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影星马修·麦康纳和甲骨文创始人拉里·埃里森的传记
好莱坞影星马修·麦康纳(Matthew McConaughey)去年出了一本自传《Green Light》。一般好莱坞明星的自传不是出自影子写手,就是没什么营养,但麦康纳的自传却是基于他35年的人生笔记之上,既实用又耐读。
麦康纳马在采访中说过,自己经常会在脖子上挂一支笔,想到什么就要赶紧写下来,没有纸就往胳膊上写。之所以坚持写作这么久,是因为他从小就是好奇宝宝,笔记上充斥着他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如今,他可以回答大部分小时候写下的问题。而且,当你写下杂思和问题后,你就可以let them go,从而给自己继续前行的许可。
为了写这本自传,麦康纳专门跑到沙漠中呆了52天,重新阅读和整理过往的笔记。他表示没有之前那三十多年的积累,也就没有今天这本畅销的自传。Tim Ferriss Show也在播客中采访过马修,可以看出麦康纳的家庭背景和记笔记给他带来的好处:
- 麦康纳的爸妈都是推销员,小时候的家规很有意思,你可以在家说骂人的话,但绝不可以说「讨厌Hate」「我不行I can’t」。麦康纳在家学到的重要一课就是,尽管你自己无法做成某件事也不要放弃,你总可以想办法寻求帮助来完成想做的事情。
- 麦康纳一直认为自己的人生成长轨迹就是好好学习成为一名辩护律师,尽管有涉足写作和表演的欲望,直到读了《最伟大的推销员》这本励志书籍后,他才正式鼓足勇气从法律学校转到电影学校追寻梦想。
- 麦康纳写了35年日记,翻看以前的日记总让他对自己有更深刻地认识。1992年的时候麦康纳写下了自己人生的10大目标,包括:成为爸爸;找到一个好女人;保持和上帝的关系;成为最好的自己;成为以自我为中心的功利主义者(Be an egotistical utilitarian);多冒险;多和妈妈和家人在一起;赢得奥斯卡最佳男演员;回顾过去的时候不会后悔;好好活着。麦康纳写日记的时候喜欢记录生活琐事,和遇到的好事和坏事。通过记录他的日常惯例,生活中微小的美丽,以及身边的人带给他的感觉,他可以更好地去生活。
- 麦康纳解释说成为以自我为中心的功利主义者意味着,很多时候你做的自私决定其实也在造福他人,比如说如果当初他没有自私的做出了成为演员的决定,那现在百万千万的影迷就不会欣赏到他的作品。
- 人这一辈子与「自己」的相处时间最久,所以一定要学会如何独处。麦康纳也曾经历过不自信的时期,觉得配不上所获得的成就,总是过于严格的对待自己。后来他意识到其实生活中的高光时刻并不多见,所以在人生高点时就尽情享受吧,不要对自己太过苛刻。而在低落的时候也不要放弃,好好工作向着目标前行。
- 麦康纳很信奉的一句话就是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要想让自己的演绎看着毫不费力,那就需要充足的准备和做十足的功课。
“The things we do today, the choices we make, are compounding assets to where we go in the future”
– Matthew McConaughey
朋友Richard给我推荐了一档付费的播客节目:Founders Podcast,主播每周分享阅读传记的读后感。纵观历史,很多聪明人都在不断试错的道路上奋发图强,发明创造可以推进人类文明进步的业务和技术。他们中的一些人将经验集结出书,让我们这些后辈花费几个小时的时间,就可以学到他们毕生的经验。
这周听了两期甲骨文公司创始人拉里·埃里森(Larry Ellison)的内容,简单总结一下:
- 埃里森的养父从小就看不起他,觉得他一定会一事无成。拉里在这种环境下培养出了一种竞争意识,凡事一定要赢。拉里认为「顺从」并不是什么好的品质,不尽信权威,常常挑战传统才能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他也是老师眼中头疼的学生,因为他经常会指出老师的错误,并质疑传统的教育系统。
- 埃里森发现自己无法长久集中精力,但却能在短暂的时间里冲刺完成编程和做项目。他发现自己的高效可以节省很多时间,而他的工作方式就是冲刺-休息-冲刺-休息。埃里森还特别容易感到无聊,喜欢在高刺激度和高竞争的环境中工作。
- 埃里森入职第一份正式工作后,发现即使是位居高位的人,其实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么,没有人知道自己究竟在干什么,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的人。而且埃里森看到诸如老板这样的人都可以开公司,那自己的为什么不尝试创业呢?
- 甲骨文公司的雏形是拉里和同事在业余时间创立的「软件开发实验室(Software Development Labs)」。当时IBM发表了「关系数据库」的论文,埃里森以此造出了复杂又困难的数据库,后来更名为甲骨文。
- 埃里森经常在公开场合承认自己的错误,也坦然接受自己什么也不懂,也不完美的事实。但他觉得自己对于甲骨文公司最大的贡献是规划一个未来的蓝图,并以此为目标不断地完善产品,除此之外,其他一切与运营公司相关的法务会计都让拉里觉得无聊至极。
- 埃里森热衷阅读历史,甚至到了一个疯狂的地步,他认为读史使人明智,他在历史中学到的人性、管理和领导力比在商科书籍中学到的都要多。就像伽利略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达尔文坚持进化论一样,当某人提出了违背整个社会的新观点时,他们往往会被人们嘲笑或者批判,但是时间会给这些人正名。就像起初的甲骨文一样,面临着重重质疑和困难,终于成长为现在全球收入第二多的软件公司。
- 拉里·埃里森和史蒂夫·乔布斯是挚友,两人都认为只有科技创新才有可能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当乔布斯被苹果开除时,拉里对此事发表了观点,他认为伟大的人物都很偏执,常人往往无法理解。就像迈克尔·乔丹因为队友失误没能赢下比赛而发飙一样,「赢」是烙印在骨子里的特点。而埃里森则觉得比尔盖茨是个不懂幽默又无情无义的人,早年他还很享受和比尔在智慧上面的交往,但在情绪层面却深感累心。
- 埃里森和乔布斯的友谊始于乔布斯搬到了埃里森居住的街区。有一天,埃里森被一阵孔雀的嚎叫吵醒,发现声音来自乔布斯的后院,原来那是乔布斯的朋友送给他的生日礼物,但是乔布斯却讨厌孔雀并想将其处理掉。作为动物爱好者的埃里森正好帮助他解决了这个问题,从此两人相识相知,并发现彼此有众多的相似之处:同样都有养父母和生父母;强迫症;看不惯权威;辍学经历... 但两人的不同点在于埃里森更崇尚霍华德·休斯的生活,体验人生的千奇百味;而乔布斯则选择一切从简,从而可以专注于设计自己的产品。
- 埃里森的一大爱好是帆船赛,他认为人生就是一场冒险,他想看看自己在竞技体育中能否突破极限,继续体验赢的快感。虽然在竞技的过程中面临巨大的压力,还曾在飓风中死里逃生,埃里森认为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赢」是他人生的乐趣。
- 乔布斯去世后,埃里森经常站在两人经常去的湖边回想挚友。他认为乔布斯是格格不入的反叛人物,不局限于现状,用不同的方式去思考。他和乔布斯经常一起散步讨论观点,他记着和乔布斯一起吃木瓜、吃日餐和印度餐,然后一起开怀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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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过去的经历并不决定你的未来,而取决于你对这个经历的解读。
- 很多情况下,人们虽然厌恶现状,但是想到更改现有生活方式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就放弃了改变的想法。人们总是认为「如果我想改变我肯定随时都可以改变,但不是现在」,最终却迟迟一辈子没有行动,然后活在一个「可能性」的梦境中直到死去。
- 当你想成为自己时,没有人是你的竞争对手。
- 限制彼此自由的感情都不能长久,如果一方总是在妥协牺牲,尽管这段关系中有激情存在,也持续不了多久。当一个人在感情中觉得「我可以完全做自己」,这才是真爱。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就是「距离感」,就像看书一样,把书贴到脸上看什么也看不到。
- 生活中的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决策负责,别人怎么看你是他们的决定,不关你事儿,做好自己管好自己比较重要。
- 欲望可以把你带到很远的地方,但如果你一直跟着它走,你就成为了它的奴隶。
- 所有需要刻意努力去进行的对话,说明双方还不在一个交流水平上。与人交往不要强求,时机到了,你准备好了,一切自然而然水到渠成。
- 垃圾食品会损害你的健康,垃圾信息也会毒害你的思想。现在「文盲」大量减少,但是不会辨别媒体的「信息盲」却无处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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