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紧急下发《175号文》,强制清退网贷平台
解读一份监管层近期针对网贷行业下发的一份重磅文件——《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175号文》)。
文件发自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大玩家细细品读了一下,文件精神概括为以下三点:
一是对已雷或已良性退出平台进行强监管,严控平台高管,尽量追回投资者资金。意思是监管层尽力而为,能追回多少钱算多少。
二是直接或变相自上而下清退平台,缩减行业规模,降低行业风险,用文件原文来说就是“能退尽退,应关尽关”。
三是停止金融机构跟平台间的担保性合作,以切断网贷风险向传统金融机构的蔓延路径。
文件比较简单直接,只希望不要再一刀切执行。对降低行业风险而言,肯定是有好处的。
……
以下是大玩家对这份文件的具体解读。
简单总结一下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
1、按已出险和未出险对目前市面上的网贷平台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类别进行管理;
2、主基调以“双降(降规模,降平台数量)”为主,引导平台清退或转型;
3、防范网贷风险向传统金融机构蔓延。
具体来看:
第一点:分类管理,主动清退
已出险平台分为立案和未立案机构,未立案机构分为恶意退出和主动清退。未出险平台则按规模等分为僵尸平台、小规模平台和大规模平台三类,其中大规模平台分为高风险和正常平台。
对于已出险平台,监管态度是尽量追回投资者资金,降低损失,严控平台高管及实控人,防止跑路,以及向境外非法转移资产,并打击恶意逃废债。
这一点没太多可说的,重点在于对未出险平台的监管态度上,即加大平台清退力度,引导平台向小贷公司、助贷导流,或提供技术支持转型。
僵尸平台、待偿余额小于1亿的平台、逾期率超过10%的高风险平台,监管态度以清退为主。
根据网贷之家统计数据,目前在运营平台总共1039家,其中待偿规模小于1亿的大概有400多家,加上僵尸和高风险平台,估计会有超过一半的平台面临强制清退。
这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按照以往一刀切的政策执行风格,大量平台被清退,难免会再次出现逃废债问题,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同时,加重行业的信任危机。毕竟小规模平台目前不在少数,而且当下正处于投资者信心恢复的关键期,一旦操作不当,势必影响整个行业。
第二点:引导转型
对于大规模平台,监管似乎有意引导转型。
《175号文》特别提到,应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也就是说允许P2P平台申请小贷牌照,从信息中介转型为信用中介,或者成为信贷导流平台。
第三点:“四不准”
即“金融机构不准通过网贷机构融资、不准为网贷机构提供担保增信、不准接受网贷机构投资、不准销售网贷机构产品。”
其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在于“不准为网贷机构提供担保增信”,这意味着P2P平台今后将无法引入第三方金融机构进行担保。
引入第三方担保最常见的就是跟保险公司合作,针对借款标的推出违约险。比如小赢理财同众安保险合作推出的违约险,在《175号文》“四不准”政策下,这种合作模式可能会被定性违规。
附文件图(图片来自自媒体:P2P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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