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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研考生,有件事一定要做,但这几件事千万不能做!

教育之江 2023-01-06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临近,日前,下载《准考证》功能已开通,研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考试期间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规避违法违规行为。一起来看↓↓↓


 @研考生 

《准考证》可下载了!



之之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可能遇到的问题:


1.登录提示用户名或者密码错误怎么办?


请在登录页面点击“找回密码”,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完成账户找回。


下载打印《准考证》后,建议考生多处备份,包括复印件和电子版,避免意外发生。


2.下载后的准考证信息显示空白等异常,怎么办?


建议重新下载PDF文件阅读器查看。可下载系统页面提供免费下载的PDF文件阅读器Foxit Reader或到其它合法网站自行下载PDF阅读器。此外,建议下载时勿使用下载工具,可选择“另存为”的方式下载。


3.各省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填报如健康防疫表、健康申报表等表格,如何操作?填写错误怎么办?


如您报考点所在省份,要求您下载并填报如健康防疫表、健康申报表等表格,或在相关网站、软件进行疫情相关信息填报等操作,需要您联系报考点咨询如何下载、上报、操作等。


如在操作过程中,填写错误、信息变动或有其他问题,均需与报考点或省级招办联系沟通。


4.下载后的准考证考试地点内容为“无”怎么办?


建议与报考点或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咨询。


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方式汇总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开通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咨询电话和邮箱


6.下载打印准考证时,提示“未进行网上确认或未被招生单位准考,请与报考点或招生单位联系。”是怎么回事?


建议与报考点或者招生单位联系核实准考具体信息。


7.准考证需要彩色打印吗?


不需要,黑白打印即可。


提醒:《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在考试期间哪些行为不能有?

 出现了会有何后果?

重要提示

从往年违规情况来看,考生要特别注意规避以下行为:


■ 将手机、智能手表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考生一旦将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认定为作弊,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即抢答拖答,均认定为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试过程全程录像,一旦发现将严格依规处理。


■ 将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属违纪行为,将取消考生该科目考试成绩。


之之整理了国家教育考试中

违规违法的具体行为与处理办法

一起来看看

↓↓↓


违纪将取消该科目成绩


我省所有研考生于考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要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考试期间自觉履行承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 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 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 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 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 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 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作弊则各科成绩无效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 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 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 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 组织团伙作弊的;


×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 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 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违法行为将面临刑罚


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司法解释明确,对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等罪行将严惩:


×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考生如在考试期间发现有违规违法等行为,可拨打2023年浙江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举报电话。省教育考试院:0571-88906609;省教育厅:0571-88008848。



来源 | 浙江考试、研招网

责任编辑丨徐梦娇

转载请注明来源:浙江省教育厅官微“教育之江”

投稿邮箱:zjsjyt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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