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你身边的电动车,这些充电行为很危险!
5月14日广州市海珠区
一居民楼发生火灾
接警后
当地消防迅速赶赴现场展开救援
广州消防发布消息称
此次火灾搜救出5名被困人员
因抢救无效死亡
有消息称
火灾或与电动车电池在屋内充电有关
事发后央视记者现场采访发现
事发小区内被粘贴了大量传单
目前火灾的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近年来
电动车因其经济、便捷等特点
逐步成为群众出行代步的重要工具
保有量迅猛增长
但若不正确使用电动车
它将成为我们身边的炸弹
近年来因电动车锂电池短路、飞线充电
电动车入室充电、私自改装等
引发的事故极其惨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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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短路、发热自燃
2023年3月14日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城西镇头铺村一栋出租屋突发起火,大火导致2人死亡,附近10余辆电动车被烧毁。经初步了解,起火原因为电动车短路引发。
2023年1月3日
2022年11月13日
电动车室内充电
2023年3月3日
江苏省苏州常熟市一居民楼3楼发生火灾,现场过火面积约20平方米。因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此次火灾是由租户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充电引发。3月10日,相关部门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2023年2月2日
2021年9月2日
私拉电线、飞线充电
2023年5月4日
2020年9月1日
私自改装、内部进水
2023年2月22日
2021年10月5日
2023年5月6日
福建省福州市某小区业主雨天露天充电,导致9辆电动车内部进水发生连环爆炸,所幸此次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七款规定: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
却总有人忽视
下面的动图再次敲响警钟!
电动车燃烧100秒
火焰温度可达300℃!
电动车燃烧400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请收好这份安全使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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