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教育事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7年1月10日
(本文有删减)
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以新理念引领教育现代化
(一)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进,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效落实,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持续向好,教育现代化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教育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中上行列。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进入均衡发展新阶段,学前三年毛入园率提前实现《教育规划纲要》2020年目标,高中阶段教育基本普及,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确立,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显著提升,继续教育持续发展,全民终身学习的态势初步形成。教育质量稳步提升,我国学生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开展的国际学生评估项目中表现良好,我国成为国际工程联盟本科教育互认协议成员,一批高校和学科世界排名显著提升。
教育公平取得重要进展。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有所缓解,国家助学制度更加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深入实施,贫困地区学生的体质健康得到改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学生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村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明显增加。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职业学校每年输送近1000万名技术技能人才,开展培训上亿人次。普通本科高校累计输送2000多万名专业人才。高等学校牵头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大科学研究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产出了一大批服务国家战略、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标志性研究成果,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成效明显。
教育发展能力显著提升。教育投入实现历史性突破,2012年首次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4%的目标,生均拨款制度逐步建立,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教师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化全面推进。教育对外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国际影响力稳步增强。教育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评价体制、保障体制改革全面深化,一些重点领域和环节取得突破性进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现代教育督导体系进一步完善。
总体来看,《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圆满收官,我国教育进入提高质量、优化结构、促进公平的新阶段。
专栏1 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实现情况 | |||
指 标 | 单 位 | “十二五” 规划目标 | 2015年 实现情况 |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万人 % |
3700 65.0 |
4265 75.0 |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 巩固率 |
万人 % |
16100 93.0 |
14004 93.0 |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
万人 万人 % |
4500 2250 87.0 |
4038 1657 87.0 |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 在校生 其中:研究生 毛入学率 |
万人 万人 万人 % |
3350 3080 170 36.0 |
3647 3452 191 40.0 |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
年 % |
13.3 15.0 |
13.3 16.9 |
注:1.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和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2.研究生数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
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指20—59岁人口。
“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对实现教育现代化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任务、新要求。
从国际看,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社会信息化深入发展,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在相当长时期依然存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智能机器人、三维(3D)打印等现代技术深刻改变着人类的思维、生产、生活和学习方式,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人才培养与争夺成为焦点。优先发展教育,构建现代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培养大批创新人才,已成为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和应对诸多复杂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从国内看,统筹推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施“中国制造2025”和“一带一路”建设等战略,迫切需要教育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快培养各类紧缺人才。保障基本民生,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迫切要求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生育政策调整,学龄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规模结构改变,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教育需求发生结构性变化,对高质量、多样化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教育体系、结构和布局面临深刻挑战。无论从当前推进经济转型升级,还是从长远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看,都需要抓住教育这一最基础环节,推进优先发展,提高国家发展水平。
从教育领域看,当今世界教育正在发生革命性变化。确保包容、公平和有质量的教育,促进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成为世界教育发展新目标。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以学习者为中心,注重能力培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民学习、终身学习、个性化学习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教育模式、形态、内容和学习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革,教育治理呈现出多方合作、广泛参与的特点。要清醒地看到,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尚不能完全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科学的教育理念尚未牢固确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模式与环境有待完善,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的协同培养机制尚未形成,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有待加强;教育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城乡、区域之间教育差距仍较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布局不合理,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突出短板,人才培养的类型、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与社会需求不够契合;教师队伍素质和结构不能适应提升质量与促进公平的新要求;学校办学活力不强,促进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教育的法律制度和政策体系亟待完善,多方参与教育治理和评价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教育对外开放的水平不够高;教育优先发展地位需进一步巩固。
人才成就未来,教育成就梦想。人才和人力是国家最大的资源,今天培养的人才将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主力军,教育必须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赋予的历史使命,毫不动摇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不断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规律的认识,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质量观、人才观,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工作作风,勇于实践,善于创新,不断实现改革新突破,迈上发展新台阶。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领教育改革发展,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教育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优化教育结构,着力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人才强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更大贡献。
(三)基本原则。
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完成国家赋予的历史使命和战略任务,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优先发展。人是国家发展的核心要素。要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更加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加大投资于人的力度,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超前规划,优先发展,加速人力资本积累,为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奠基。
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要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创新育人模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坚持服务导向。服务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对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教育发展要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厚植人才优势,培育创新动力。要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更高质量、更为多样教育的需求,优先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
坚持促进公平。教育的公平性是社会主义本质要求,要发展社会主义,逐步实现人民共同富裕,教育公平是基础。注重有教无类,让全体人民、每个家庭的孩子都有机会接受比较好的教育,让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最广大人民群众。突出精准扶贫,面向中西部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力度。
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发展的根本动力。要不断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将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基层特别是广大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创新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要统筹利用国内国际教育资源,广泛借鉴吸收国际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通过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解决难题、激发活力、推动发展。
坚持依法治教。法治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可靠保障。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执教,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更加注重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受教育权利和广大师生权益,更加注重保障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推进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关键在党,必须牢牢掌握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权,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着力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障。
(四)主要目标。
“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的总目标是: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教育总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增强,推动我国迈入人力资源强国和人才强国行列,为实现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远景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全民终身学习机会进一步扩大。形成更加适应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学前教育机会显著增加,义务教育普及成果进一步巩固提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普及化阶段,继续教育参与率明显提升,学习型社会建设迈上新台阶。
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教师素质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信息化实现新突破,形成信息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的新局面,学习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明显增强。教育教学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显著增强,学业水平和自主学习、终身学习能力全面提升。
教育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全民。完成教育脱贫攻坚任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效果充分显现。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困难群体、妇女儿童平等受教育权利得到更好保障。义务教育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城乡、区域、学校之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建成覆盖城乡、更加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高质量、个性化、多样化的学习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人才供给和高校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比例显著提高,人才培养结构更趋合理。各类人才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显著增强。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在高校建成一批服务国家战略的创新基地和新型智库,创新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涌现一批重大创新成果,促进培育新动能,推动文化繁荣和社会进步,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
教育体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和执法体制机制更加健全,教育标准、监管、评价、督导、投入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制度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力量举办教育、参与教育改革发展的制度更加完备有效。基本实现管办评分离,形成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自主办学、社会各界依法参与和监督的格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专栏2 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十三五”主要目标 | |||
指 标 | 2015年 | 2020年 | 属 性 |
学前教育 在园幼儿数(万人)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4265 75.0 |
4500 85.0 |
预期性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
14004 93.0 |
15000 95.0 |
预期性 约束性 |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 毛入学率(%) |
4038 1657 87.0 |
4130 1870 90.0 |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在校生(万人) 其中:研究生(万人)(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普通本专科(万人) 毛入学率(%) |
3647 3511
250[191] 2625 40.0 |
3850 3680
290[230] 2655 50.0 |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
35000 |
预期性 | |
人力资源开发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3.3 |
13.5 |
预期性 |
注:1.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
2.[ ]内为全日制研究生在校生数。
(五)主题主线。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全面实现“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必须紧紧围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个主题,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新育人理念,创新育人方式,改善育人生态,提高教师素质,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全面提升育人水平。
必须把教育的结构性改革作为主线,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求。统筹利用好、布局好各类教育资源,突出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地区、薄弱学校、薄弱环节和困难人群倾斜,推动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着力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水平;优化人才供给结构,加快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进程,推动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创新教育供给方式,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拓展教育新形态,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积极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的融合创新发展,努力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形成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学习环境;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扩大社会参与,提高教育开放水平,整体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提升学生思想道德水平。
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
努力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
积极开展法治教育。
(二)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
从中小学做起,注重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科学兴趣和创新意识,加强科学方法的训练,逐步培养学生逻辑思维与辩证思维的能力。研究制定中小学生科学素质标准,充分利用各类社会科技教育资源,大力开展校内外结合的科技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科学素质、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建设学生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和管理制度,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和创业实践,强化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创新创业导向,开展创新创业竞赛,营造创新创业校园文化。支持本科生和研究生提前进入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鼓励高校通过无偿许可的方式向学生授权使用科技成果,引导学生创新创业。鼓励各省级政府统筹区域内高校、企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风险投资基金等资源,扶持大学生创业。
(三)强化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四)塑造学生强健体魄。
(五)提高学生文化修养。
(六)增强学生生态文明素养。
强化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文明理念融入教育全过程,鼓励学校开发生态文明相关课程,加强资源环境方面的国情与世情教育,普及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广泛开展可持续发展教育,深化节水、节电、节粮教育,引导学生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可持续发展理念、知识和能力,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领社会绿色风尚。
(七)提高学生综合国防素质。
三、改革创新驱动教育发展
(一)着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推进基础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
推行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
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推动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加大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力度。
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突出“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完善中小学入学制度。合理设置学校或学区,保障入学需求,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制度。改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方式,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机制,合理分配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在流入地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三)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和各类学校管理制度建设。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
(四)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五)强化高校创新体系建设。
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
深化高校科研体制改革。
深化全方位协同创新。
完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六)促进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
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
鼓励社会力量进入教育领域。
(七)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
加快完善制度环境。
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全力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四、协调推进教育结构调整
(一)推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优化教育资源区域布局。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教育发展。新增教育资源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倾斜。推动东部地区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支持东北地区加快提升教育服务支撑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能力。加快中西部地区教育发展,优化顶层设计,整合工程项目,加强最薄弱环节,深入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中西部本科高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办好一批高水平大学,立足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加中西部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育发展综合实力,进一步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差距。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农村和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扩大农村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进一步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其他重点贫困革命老区教育发展。
支持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推动“一带一路”建设相关省区市教育合作。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核心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的支持力度。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探索跨行政区划的教育协同发展体制机制,推动三省市教育协同发展,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加强长江经济带教育互联互通,完善区域教育协作机制,引导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资源布局与产业由东向西梯度转移相衔接。支持国家重点改革试验区教育创新,及时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并制度化。
(二)优化城乡基础教育布局。
统筹规划城乡教育发展。完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制度和学校布局调整机制,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对基础教育的统筹规划,以县为基础,建立健全与常住人口变化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学校布局建设机制,合理规划学校服务半径。统筹城乡学校布局和建设规模,严控超大规模学校建设,有序扩大城镇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资源。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建学校、幼儿园实行“交钥匙”工程,促进学校、幼儿园与住宅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加强重点小城镇、城乡结合部、新建城区和城镇危旧房改造区学校建设,增加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和乡镇学校寄宿床位,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全覆盖。
加强农村学校布局规划。在交通便利、公共服务成型的农村地区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针对地广人稀地区、山区、海岛等特殊困难地区人民群众就学需求,合理布局并办好一批寄宿制学校、边境地区学校,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努力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接受有质量的教育。合理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优先用于教育事业发展。
(三)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完善职业学校布局结构。
提升职业学校基础能力。
强化大国工匠后备人才培养。
(四)调整高等教育结构。
推进高等教育分类发展、合理布局。推动地方开展高等学校分类管理改革试点,以人才培养定位为基础建立高等教育分类体系,研究制定高校分类设置、分类指导、分类拨款、分类评估等制度,努力形成高等学校科学定位、特色发展的局面。改进高等院校设置和招生计划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高校办学条件预警机制和退出机制,引导地方着力办好现有高校,强化省级人民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统筹规划,新增高等教育资源向新的城镇化地区、产业集聚区、边境城市延伸。优先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小规模有特色学院。加快建成一批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推动各地开展转型发展试点,加强对改革试点的统筹指导,加快推进配套制度改革,总结推广试点典型经验。充分发挥试点高校改革创新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高校从治理结构、专业体系、课程内容、教学方式、师资结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系统性的改革,把办学思路真正转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来,把办学定位转到培养应用型和技术技能型人才上来,转到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上来,把办学模式转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上来,到“十三五”末,建成一批直接为区域发展和产业振兴服务的中国特色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形成科学合理的高等教育结构。
提高应用型、技术技能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比重。新增高等教育招生计划主要向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倾斜。稳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扩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比例,积极稳妥推进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新增计划主要用于紧缺人才培养。加快发展新兴学科、交叉学科。推进军民融合,改革完善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事人才的政策制度,做好普通高校国防生培养工作,扩大高等学校与军队合作培养军地两用人才规模。
(五)大力发展继续教育。
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制度。
加强继续教育平台建设。
统筹扩大继续教育服务。
(六)加快培养现代产业急需人才。
加快学科专业结构调整。
大力培养现代农业人才。
加快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人才。
加强现代服务业和社会管理服务人才培养。
五、协同营造良好育人生态
(一)优化校园育人环境。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创建平安校园。开展教育系统稳定风险评估和监测。加强教育系统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快学校危旧房改造,消除校舍安全隐患。巩固高等学校后勤改革成果,健全各级各类学校后勤保障机制。完善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推进学校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及联网应用工作,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确保学校食品、人身、设施和活动安全。构建预防和惩治“校园欺凌”的有效机制,防范校园恶性安全事件。探索建立学生意外伤害援助制度,完善事故处理和涉校涉生矛盾纠纷仲裁、调解机制,依法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合法权益。
(二)改善社会育人环境。
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全面参与的协同育人工作机制。
优化语言文字环境。
(三)构建教育诚信环境。
着力加强诚信教育,把诚信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各环节,引导学生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完善诚信考试管理体系,充实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将有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大对考试违纪、论文抄袭、学历学位造假等失信违约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建立健全定向培养学生履约情况记录与违约惩戒机制。
(四)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充分发挥教育评价对科学育人的导向作用,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评价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全面改进各级各类教育评价体系,注重考查学生适应社会发展和终身发展的能力,防止单纯以升学率考核学校和教师、单纯以分数评价学生。探索实行利益攸关方共同参与的开放式评价,完善评价结果公开机制。
推进基础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面向未来,明确各学段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实施基于核心素养的教学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构建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把学生的品德、学业、身心发展水平和兴趣特长养成等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建立学业负担监测机制,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构建科学的职业教育评价制度。
改进高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五)建设绿色校园。
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
建设美丽校园。加强校园绿化和环境美化。完善校园环境安全标准,严格对学校土壤、水源、建筑和装修材料、教学仪器设备、体育设施器材、室内空气等的环保检测与管理,为师生提供安全、绿色、健康的教学和生活环境。
六、统筹推动教育开放
(一)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
实施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积极倡议“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构建教育共同体,开展教育互联互通、人才培养培训、丝路合作机制建设等方面重点合作,对接沿线各国意愿,互鉴先进教育经验,共享优质教育资源。设立“丝绸之路”中国政府奖学金。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校学历互认、师生互换,建立更加密切的教育合作交流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和职业学校配合企业走出去,建立办学机构、研发机构。
分类推进教育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大国、周边国家、发展中国家教育务实合作,形成重点推进、合作共赢的教育对外开放局面。以优质资源请进来为重点,深化与发达国家教育合作交流;以教育走出去为重点,扩大与发展中国家教育合作交流。加强与东南亚、非洲国家教育合作。增进新欧亚大陆桥、中国—中亚—西亚、中巴、孟中印缅、中蒙俄等重要廊道及澜湄合作机制下的区域教育合作交流。加强与有关国家语言人才培养合作,加快培养各类非通用语种人才。
打造区域教育对外开放特色。支持东部地区整体提升教育对外开放水平,率先办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教育。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不断扩大教育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引导沿边地区利用地缘优势,推进与周边国家教育合作交流。
(二)提升教育开放层次和水平。
提高留学教育质量。优化出国留学服务工作,健全留学人员信息化管理服务机制,完善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体系。加强统筹规划,完善派遣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公派留学对高端人才培养的调控补给作用,加快培养国家战略急需人才。实施留学中国计划,打造“留学中国”品牌。建立来华留学质量标准和保障体系,提高师资和课程的国际化水平,加强来华留学管理与监督,提升来华留学服务水平,稳步扩大来华留学规模。更好发挥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引领作用,创新奖学金管理模式,加强精英人群培养。做好来华留学校友工作。
深化中外学校间交流与合作。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开展多渠道对外文化教育交流,拓展国际视野。支持职业学校和应用型高校引进国(境)外高水平专家和优质课程资源,鼓励中外职业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支持研究型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开展高水平人才联合培养及科学联合攻关,依托优势学科举办高水平国际学术论坛,打造高端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平台。完善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出国交流、国际会议、外事接待等管理制度,开展大中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海外研修培训,鼓励支持教师更广泛更深入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提升中外合作办学质量。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完善准入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完善评估认证,强化退出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合作办学成功经验共享机制,突出合作办学对学校教学改革的推动作用。重点围绕国家急需的自然科学与工程科学类专业建设,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建设一批示范性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国外一流职业学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鼓励研究型大学与世界一流大学在优势学科领域合作举办非独立设置的二级学院,共建研究机构,建设一流学科,推动国内高校和职业学校提升办学水平。
(三)积极参与全球教育治理。
深化多边教育合作。推动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建立高层定期磋商机制,巩固提升合作水平。完善上海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等多边教育部长会议机制,完善金砖国家教育合作机制,拓展亚太经合组织等平台的教育合作空间,以学分互认为重点,推动学生交流,深入参与相关多边教育行动。完善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机制,有计划地培养推荐优秀人才到国际组织任职。
深度参与国际教育规则制定。加强对各类国际重大教育规则的研究,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平台,主动在全球教育发展议题上提出新主张、新倡议和新方案。创新方式,推广我国教育评估认证标准和教育改革发展的经验,强化我国在国际教育治理中的负责任形象。
开展教育国际援助。进一步做好教育对外援助,重点投资于人、援助于人、惠及于人。统筹利用国家和民间资源,加快对外教育培训中心和教育援外基地建设,为发展中国家培养培训管理人员、教师、学者和各级各类技术技能人才。积极开展优质教学仪器设备、整体教学方案、配套师资培训一体化援助。结合我国对外援助项目,鼓励教师与青年学生到发展中国家参与项目建设和提供志愿者服务。
(四)统筹推进中外人文交流。
完善中外人文交流机制。
办好孔子学院。
(五)深化内地和港澳、大陆和台湾地区教育合作交流。
完善内地和港澳教育合作与交流机制。支持港澳加强青少年学生中国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加强内地与港澳在师资、课程、教材、教学、考试评价、督导等领域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吸引港澳学生到内地就学。提升内地与港澳教育交流合作水平,创新方式、扩大规模、加强利益关联、促进优势互补,推动内地和港澳教育共同发展。
打造大陆和台湾地区教育合作交流平台。支持两岸教育工作者交流教育发展理念。加强学生交流互访。扩大两岸高校学历互认范围。做好招收台湾学生来大陆学习和大陆学生赴台就学工作。完善两岸语言文字交流合作机制。
七、全面提升教育发展共享水平
(一)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全面推进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接农村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库,提高教育扶贫精准度,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进一步完善贫困县的教育扶持政策,相关教育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县。鼓励地方扩大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中央财政给予奖补支持,实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覆盖。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力度。继续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给予倾斜,让更多困难家庭孩子能够受到良好教育,拥有更多上升通道。
加大职业教育脱贫力度。启动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示范和国家重点中职学校,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招生,确保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的“造血”能力。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区、市)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强化教育对口支援。实施教育扶贫结对帮扶行动,推进省内城镇中小学、优质幼儿园对口帮扶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实现每一所贫困地区学校都有对口支援学校。鼓励高水平大学尤其是东部高校扩大对口支援中西部高校范围,加强东部职教集团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示范校对口帮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职业学校。继续推进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工作。
(二)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推动县域内均衡发展。加快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基本实现县域校际资源均衡配置。完善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机制和保障机制,推进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广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委托管理、学区制管理、学校联盟、九年一贯制学校等办学形式,加速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大力提升乡村及薄弱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在确保2020年全国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市域内均衡发展。
缩小区域差距。省级政府加强统筹,缩小省域内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各地要因地制宜建立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基本标准,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严禁利用财政资金建设超标准豪华学校,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推动东中西部义务教育发展更加均衡,提高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质量和保障水平,缩小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差距。
巩固提高普及水平。着力提升辍学现象比较集中的农村、边远、贫困和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建立义务教育巩固率监测系统,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建立行政督促复学机制,推动政府、学校、家庭、福利机构、共青团组织和社区联保联控。建立帮扶学习困难学生的责任制度,因地制宜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提供多种成长通道,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加大对贫困生帮扶力度,努力不让一个孩子掉队。加快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化,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三)加快发展学前教育。
继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以区县为单位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及后续行动。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补贴租金、培训教师等方式,加快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发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探索建立以幼儿园和妇幼保健机构为依托,面向社区、指导家长的公益性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模式。
提高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强化省级政府的统筹责任,落实县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和幼儿园监管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薄弱环节的扶持力度。建立学前教育质量评估监管体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各类幼儿园准入、安全、师资、收费、卫生保健及质量等方面的日常指导和监管,落实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提升学前教育教师、保育员素质。
(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在义务教育阶段开展职业启蒙教育。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在中西部地区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重点改善贫困地区和薄弱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调整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办好一批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统筹招生制度和统一招生平台,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区域范围和招生规模。
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继续支持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普通高中建设。探索综合高中、特色高中等多种模式,促进学校特色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多选择机会。推动地方适应高考制度改革和教学改革需要,加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师资配置,确保开齐、开足、开好相关课程。推进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制定普通高中生均拨款标准,补足公办普通高中取消“三限生”(根据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而录取的学生)政策后的经费缺口。对已纳入存量地方政府债务清理甄别结果的普通高中债务,按照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予以偿还。
(五)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加快提高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水平。
科学稳妥推行双语教育。
办好内地民族班。
(六)保障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
办好特殊教育。
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做好随迁子女教育工作。
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健全服务体系,突出关爱重点,建立台账,掌握情况,实行更加人性化、精细化的服务政策,重点加强对无人监护和双亲在外留守儿童的关心、照顾和救助。加大学校教育关爱力度,建立学校校长、教师联系帮扶校内农村留守儿童的机制。明确强化家庭和家长的法定教育责任,鼓励父母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儿童随父母在工作地入学。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改善学习生活条件,创新关爱与教育形式,加强心理辅导、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
(七)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引导,围绕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做好基层就业项目、大学生征兵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建立精准就业服务机制,提高高校就业创业指导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大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重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农村生源、残疾毕业生等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八、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落实大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完善师德师风考评监督机制。
(二)提升教师能力素质。
推进教师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办好一批师范院校和师范专业,改进教师培养机制、模式、课程,探索建立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做好师范类专业认证试点工作。完善高校、地方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和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创新,着力提高教师培养质量。继续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完善教师校长培训体系。
培养造就教学名师。在国家和省两级认定一批教学名师,鼓励教学名师交流讲学,在全国各地带动造就一大批高水平教学人才。吸引优秀教师到中西部农村任教。鼓励教师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造就一批教育家。
(三)吸引一流人才从教。
吸引优秀毕业生从教。完善师范院校提前批次录取的办法。完善免费师范生制度体系,吸引优秀学生读师范当老师。鼓励重点高校为非师范专业学生提供教师教育课程服务,畅通非师范专业毕业生从教通道。落实完善毕业生到乡村学校服务的学费代偿政策,吸引优秀毕业生到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任教。
大力引进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允许高校和职业学校设立一定比例的流动岗位,吸引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高科技人才及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兼职任教。鼓励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聘请具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担任兼职教师或专业带头人。力争到2020年,应用型高校和职业学校有一大批行业企业认可的领军人才。
建设高校一流人才队伍。加快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充分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落实好“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深入实施“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改进人才培养支持机制,大力培养引进学科领军人才、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实行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对国家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开辟专门渠道,实行特殊政策,实现精准引进。完善引才配套政策,解决引进人才的任职、社会保障、户籍、子女教育等问题。配合外国人永久居留制度改革,健全外籍教师资格认证、服务管理等制度。加大对中西部地区、人文社科领域和青年人才支持力度。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学校领导人员队伍。
(四)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补充紧缺教师。
(五)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严格教师职业准入。
完善教师职称制度。实行教师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办法,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建立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学校职务(职称)评审制度。畅通民办学校教师申报参加职务(职称)评审渠道。
改进教师考核评价制度。
九、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
(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优化政府服务。
健全民主决策机制。
(二)构建有效监管体系。
加强教育标准工作。
完善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制度。
强化社会监督评价。
健全教育管理监测体系。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完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
(四)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坚持把教育作为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优先保障,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更加注重通过加强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健全保证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到2020年,各省要制定和落实区域内各级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健全教育经费统计体系,推动地方建立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公告制度。
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根据各类教育事业的不同特点和发展改革实际需要以及财力可能,进一步完善各类教育预算拨款制度和投入机制,合理确定并适时提高相关拨款标准和投入水平。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改革完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优化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结构,支持高校内涵发展、提高质量。规范中央对地方的教育转移支付,着力加强重点地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落实对个人和企业捐赠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分担机制。建立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根据培养成本、经济发展状况和群众承受能力,按照规定程序动态调整的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现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办学成本以及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的监管。
加强经费使用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科学编制教育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预算,加强项目库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教育经费发挥最大效益。加强教育经费监管,推行高等学校总会计师制度,提升经费管理专业化水平。加快实施学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加大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各类资产存量,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十、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加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
(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十一、组织实施
(一)落实责任分工。
建立规划实施责任制。对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强化与年度计划和各级教育规划的有效衔接,科学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精心组织实施重大工程项目,将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政策、举措落到实处。
(二)协同实施规划。
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各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教育发展问题的机制。加大省级政府统筹权,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教育规划实施的统筹领导,做好发展战略、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与本规划的衔接,科学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目标和具体政策措施,将本规划总体部署落实到本地规划和政策中。鼓励社会广泛参与规划实施。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支持学校建设,参与学校管理,积极为教育发展贡献力量。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在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及时全面向社会传递教育改革发展的信息,引导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局面。
(三)鼓励探索创新。
推动基层创新实施规划。完善试点改革制度,推动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相结合,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加强分类指导,建立激励机制,保护和激发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创造经验。深入挖掘教育综合改革宝贵经验特别是基层创新经验,不断探索实施规划的有效机制。
(四)加强督促检查。
加强督查监测。将规划实施情况作为督促检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开展跟踪监测和中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优化实施策略,出台针对性政策,调整规划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
加强社会监督。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发布教育改革发展动态和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规划实施进展状况,主动接受家长、社会、媒体的监督,将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规划调整的重要依据,确保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来源: 新华社,2017-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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