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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于 2021年6月14日 被检测为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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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情况的人都知道,在中国家庭教会内部的确存在着一些乱象。比如:有些信徒,因着家人的传讲或其他偶然因素受了洗,但平时忙于工作,沉迷世俗,行为举止与世人无异;有些信徒口头挺火热,但很少聚会,或只在圣诞节到教会点个卯,也基本不奉献;还有些信徒喜欢穿梭于各教会之间,到处寻找令自己满意的教会和传道人,只要感觉一不好,立马“跳槽”,像个“兔子信徒”;还有些教会的牧者在教会中实行“一言堂”式的管理,什么都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等等,等等…… 那么,这些现象该如何处理呢?圣经中有没有提出相应的关于教会治理的智慧呢?今天我们就来简单聊一聊这个话题。 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要表明,本文并不赞同“唯建制派”——即认为只有当有形的制度被建立起来,教会才能称之为教会——的观点。有人认为只有在教会的职分、圣道和圣礼的施行与某种形式的教会行政上,教会才会变成有形的,但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即使所有这些事情都不存在,教会在相交生活上,在信徒的信仰告白上,在他们联合起来反对世界的行动上,仍然是有形可见的。 然而,我们也不能因为不认同“唯建制派”的观点,就否认在教会的治理中,需要某些制度与规范对会众进行治理及约束,因为圣经明确地告诉我们:凡事要规规矩矩的按着次序行(林前14:40)。而从一般的理性常识,我们也可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组织,如果脱离必要的规范与制度,必然陷入无序与混乱。 如果我们诚实地面对圣经,我们就不难发现,即或是在圣灵工作非常外显的使徒时代,使徒教会中就拥有了长老、执事等圣职人员,圣经甚至清楚地列出了他们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要求(提前3:1-13,多1:5-9),设立教会圣职人员要经过选举,并且参选者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徒1:15-26,徒6:1-6),而且教会也应该拥有名册(提前5:9)。而如果我们不想否认马太福音第18章15-20节的内容,就要承认,在主耶稣的想法中,教会议会的确可以执行教会惩戒。 这些资料都证明,早期教会就已经拥有了比较明显的治理结构。而那些认为中国家庭教会不应该有治理结构的人,其实并没有忠实于这些经文。他们把自己对教会的理解读进了圣经,而不是希望从圣经中寻找教会治理的智慧。 那么既然圣经有这么清楚的教导,为什么还有些教会那么反对在教会设立圣职人员,反对在教会中有章程和制度呢?为什么一说到会友成员制就那么紧张呢?结合教会历史及中国教会的现状,本文认为通常基于以下几个理由: 一、人们不想在教会中受到约束。
这些人出于对圣经的错误理解,或自己对信仰的错误感觉,认为:基督徒群体就应该与世界上其他组织不同,就应该没有约束;信仰就是个人与神之间的直接关系,任何人为的章程、制度、规范、约束,都是在侵犯了神对他的直接引导。而且,神不是讲爱吗?既然神都这样爱我,倘若教会还设立制度来约束我,岂不是违背圣经的教导吗? 但这些人没有想过,神既借着基督的流血舍命给了基督徒自由,却也赐下律法作为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准则。自由和界限是相匹配的。没有界限的自由并不是真自由,而是由自,是放纵。组织中的成员,只有在界限保护下,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否则,你的自由可能就成为别人的噩梦!在没有章程和制度的教会中,那些在教会会议中任意发言,不服权柄的,通常是那些对真理所知不多,属灵生命也不太好的信徒。这些人的肆意妄为使得教会会议决策属世,效率低下,也令一些有属灵生命的基督徒痛苦不堪。 而且,神爱我们,并非是无条件地满足我们肉体与情欲的需要,让我们放纵自己;而是要在爱中建立我们,让我们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4:16)。因此,管教正是神爱我们的明证(来12:5-11)。 二、中国文化中对体制的普遍反感。
中国的传统文化,表面上看强调制度(法制)和整齐划一,但这种一致与统一是外部强大压力下的假象。中国人骨子里是反制度的。因为常受到强加于自己的各种制度的辖制与苦害,咱们中国人对制度有先天的反感,这种反感导致我们对规则缺乏基本的敬畏——而这种敬畏恰恰是任何制度得以流畅执行的关键。中国在社会任何领域都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其根源也在这里。 但这种对规则和体制的先天反感,并不理性。纵观人类历史,一种规范,倘若制定的原则符合公义,制定过程又能保证公开、透明,那么这种规范并不必然剥夺弱者的权益。相反,事实上,好的规范与制度(例如:建立在圣经基础之上的规范与制度),恰恰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弱者的权益并限制强者的特权,进而使整个组织的全体成员受益。在教会实践中,就有在神学思想上反对建制的牧者,由于缺少相应的制度保护,在服事过程屡遭伤害,最后被迫离开自己所创建教会的现象。 三、对宗教改革的错误认识。
受到国内某些社科类书籍对宗教改革错误解读的影响,有些基督徒也用“造反”的观念来理解宗教改革,认为宗教改革的最大成就,就是推翻了天主教神职人员对平信徒的压迫,推翻了天主教的圣品制度和使徒统绪,推翻了教会的权威,从而使信徒可以和神直接交流。 但这种对宗教改革的认识明显有误。宗教改革固然摒弃了天主教的圣品制度,也不再认为天主教教会本身拥有并实际分配神超自然的恩典,但从来没有否认教会中应当有圣职人员,也从未否认教会的权威,更从未否认教会应有相关的制度建设(这可以从改教后三大主流宗派,路德宗、圣公会和改革宗等教会的体制中得到充分的证明)。相反,宗教改革对于正统教会论的一大贡献,就是确立了真教会的三个标志:一是真正地宣讲圣道;二是正确地施行圣礼;三是忠心地执行教会纪律 。而这每一项标志,几乎都无法离开教会的体制与治理。 四、对圣经教义的错误理解。
这些人受到敬虔主义和寂静派的影响,高举圣灵在教会中的超自然引导,否认神会使用恩典媒介(圣道、圣礼和祷告)来分配祂的恩典,反对教会中建立任何形式的制度与规范,他们认为神在传递祂的恩典时是不依赖任何手段,是绝对自由的,任何的章程和制度以及秩序的维护都会干扰圣灵在教会中的工作。 但这种担心并无道理。这些人过于看重神的国已然成就的部分,却忽视神的国未然成就的部分。因着相信基督的救赎,信徒们在司法上的确被称义了,然而我们还走在成圣的道路上,我们还会受到败坏肉体的辖制,还会产生各种不符合圣经的思想、意念和行为,使自己和身边的人处在试探和凶恶之中。尤其是在教会建立与牧养中,那恶者更要挑动人心中的恶念,使我们彼此拆毁,互相攻击。这个时候,教会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尤其是那些经过历史检验的章程和制度),就能很好地遏制人心中的罪性,使每个人不敢擅自越界,只行在自己的规范之内。 也许有人说:“我们也不是没有规范,我们不是有圣经吗?我们按照圣经上神的话语去行不就可以了吗?”但这是大而无当的属灵空话!遇到具体情况,圣经中那么多的字句,我们究竟该按哪一条去执行呢?在具体的教会实践中,我们总还是要按照整本圣经的原则,总结和归纳出一些适合当下自身教会的成文规章,以便教会好遵照执行。更何况,教会中总有些人,会断章取义地利用圣经中的经文,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辩解。 我们当然不否认圣灵对教会有超自然的引导,但客观而论,在现今的世代,这种引导并不常见,正如在教会历史中绝大多数的时期一样,圣灵更多地是透过人的常识、理性,在圣经真理的基础上,在教会整全制度的规范中,完成其对教会的带领。 事实上,自从使徒教会以来,教会中就从未缺少过治理规范,早期教会甚至要求会友们在认真慕道三年之久,完全熟悉基督徒的行为规范之后,才对其予以受洗。这虽不一定成为我们今日教会章程之规定,但教会自使徒时代以来对自身建设之重视,对会友要求之严格,可略见一斑。只是到了近代,随着人本主义思想的侵蚀,自由派神学的兴起,人们对信仰的要求才逐渐降低,也才出现了这种不委身教会的基督徒。而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教会,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不重视信仰,不委身教会,不恪守主日,被视为是不可思议的。 现在不少基督徒喜欢一些网上或纸上牧师的证道,却不重视自己教会的牧者,这是不对的。这些网上或纸上牧师的信息,只能当成辅食,而不能当成正餐。神是一位有秩序的神,在施行祂的恩典时,一般是使用自己设立的媒介,因为神喜悦约束自己使用这些媒介 。既然神是通过祂在教会中设立的恩典媒介来祝福祂的子民,那么一个基督徒若不委身教会,自然就很难领受到祂的特殊恩典——这也是许多信徒东奔西跑,到处学习、听道,却很难得到生命长进的原因。 而教会对会友的整全牧养也绝非只是在主日上午讲一场道那么简单,它包括牧者的探访与关怀,包括神学的学习,包括周间的聚会,也包括弟兄姊妹之间的彼此团契相交,也就是使徒信经所言的“圣徒相通”来完成。以弗所书4章11到16节,就确立了这种教会牧养的模式。而这种牧养模式也决定了教会应该呈现出某种治理体制。教会作为一个体制,乃是以建制的形式存在,并透过神所设立的圣职人员和媒介来运作,作为体制或组织的教会(信徒之母)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媒介,这个目标是在作为生机体的教会中找到的,即信徒的群体(信徒的相通)。 国外有牧者说,中国教会只有救恩论,而没有教会论,本文深以为然。这固然有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政治逼迫的历史背景,使教会无法有形地存在,但我们得说,导致中国教会没有建制的真正原因,还是以上所提到的那些神学思想。逼迫中的教会是否就一定不应该有,或无法进行制度建设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使徒时代的教会就一直处于逼迫之中,但正如以上所列举的经文所描述的那样,使徒保罗所建立的教会依然显示出一定的治理架构。面对逼迫,正确的思路应该是,越逼迫,教会越应该有规范的制度,使教会在逼迫面前更加团结,更加有力。 当然,我们也并不认为只要建立起教会的制度,只要建立了教会成员制,教会内部所有的问题就都能得以解决,信徒们属灵的生命就都能自动得以成长。但可以预期的是,一个建制的教会起码可以杜绝一些最基本的错误,去除一些最邪恶的罪行,可以通过领圣餐会友资格的审核,把一些最基本的属灵真理教导给信徒,从而避免极低水平的信仰,使会众们可以逐步行在主的正道之上。 回到文章的开头,如果为这些基督徒施洗的教会,在他们信主起首时,就能教导他们正确的真理,能有合格的慕道班考核,能有一些基本的劝勉,教会内部的章程中能有一些基本的纪律和道德约束,或许就能避免类似的情况。 教会纪律的目的是双重的。首先,教会试图借着接纳和驱逐教会成员来执行基督的律法;其次,它的目标是确保教会成员顺服基督的律法,以提升他们的属灵造就。这两个目标都效力于一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维护耶稣基督教会的圣洁 。而教会的圣洁岂不正是我们这些牧者们理当致力的目标吗? 本文并不讨论,在教会中到底是应该实行哪一种治理模式——会众制(众会友治会)、长老制(众长老治会)、抑或是主教制(主教治会)——更符合圣经的启示。但我们得说,一个教会如果不去思考建立制度,不去实行会友成员制,那么,最后的结果,通常是变成主教制,尽管这个牧者或许并不了解什么是教会历史上的主教制。 国内有牧者说,今日中国的家庭教会犹如圣经历史中的士师时代,大家没有规矩,任意而行。此话有一定道理。真心盼望中国教会能及时纠正这种“忽视教会,强调个体”的神学思想,使教会成员们更加团结与委身。但愿中国家庭教会都能够建立起合乎圣经规范,合乎自己处境的教会制度,并且联络整齐成为耶路撒冷的城墙,成为神国度荣美的见证。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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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信息:圣灵在旧约留下的踪迹(含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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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建造需要章程、架构、纪律吗?(含音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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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还是反建制?
文 | 陈约翰
生命季刊微信专稿
这些人出于对圣经的错误理解,或自己对信仰的错误感觉,认为:基督徒群体就应该与世界上其他组织不同,就应该没有约束;信仰就是个人与神之间的直接关系,任何人为的章程、制度、规范、约束,都是在侵犯了神对他的直接引导。而且,神不是讲爱吗?既然神都这样爱我,倘若教会还设立制度来约束我,岂不是违背圣经的教导吗? 但这些人没有想过,神既借着基督的流血舍命给了基督徒自由,却也赐下律法作为基督徒行事为人的准则。自由和界限是相匹配的。没有界限的自由并不是真自由,而是由自,是放纵。组织中的成员,只有在界限保护下,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否则,你的自由可能就成为别人的噩梦!在没有章程和制度的教会中,那些在教会会议中任意发言,不服权柄的,通常是那些对真理所知不多,属灵生命也不太好的信徒。这些人的肆意妄为使得教会会议决策属世,效率低下,也令一些有属灵生命的基督徒痛苦不堪。 而且,神爱我们,并非是无条件地满足我们肉体与情欲的需要,让我们放纵自己;而是要在爱中建立我们,让我们满有基督长成的身量(弗4:13、4:16)。因此,管教正是神爱我们的明证(来12:5-11)。 二、中国文化中对体制的普遍反感。
中国的传统文化,表面上看强调制度(法制)和整齐划一,但这种一致与统一是外部强大压力下的假象。中国人骨子里是反制度的。因为常受到强加于自己的各种制度的辖制与苦害,咱们中国人对制度有先天的反感,这种反感导致我们对规则缺乏基本的敬畏——而这种敬畏恰恰是任何制度得以流畅执行的关键。中国在社会任何领域都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其根源也在这里。 但这种对规则和体制的先天反感,并不理性。纵观人类历史,一种规范,倘若制定的原则符合公义,制定过程又能保证公开、透明,那么这种规范并不必然剥夺弱者的权益。相反,事实上,好的规范与制度(例如:建立在圣经基础之上的规范与制度),恰恰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弱者的权益并限制强者的特权,进而使整个组织的全体成员受益。在教会实践中,就有在神学思想上反对建制的牧者,由于缺少相应的制度保护,在服事过程屡遭伤害,最后被迫离开自己所创建教会的现象。 三、对宗教改革的错误认识。
受到国内某些社科类书籍对宗教改革错误解读的影响,有些基督徒也用“造反”的观念来理解宗教改革,认为宗教改革的最大成就,就是推翻了天主教神职人员对平信徒的压迫,推翻了天主教的圣品制度和使徒统绪,推翻了教会的权威,从而使信徒可以和神直接交流。 但这种对宗教改革的认识明显有误。宗教改革固然摒弃了天主教的圣品制度,也不再认为天主教教会本身拥有并实际分配神超自然的恩典,但从来没有否认教会中应当有圣职人员,也从未否认教会的权威,更从未否认教会应有相关的制度建设(这可以从改教后三大主流宗派,路德宗、圣公会和改革宗等教会的体制中得到充分的证明)。相反,宗教改革对于正统教会论的一大贡献,就是确立了真教会的三个标志:一是真正地宣讲圣道;二是正确地施行圣礼;三是忠心地执行教会纪律 。而这每一项标志,几乎都无法离开教会的体制与治理。 四、对圣经教义的错误理解。
这些人受到敬虔主义和寂静派的影响,高举圣灵在教会中的超自然引导,否认神会使用恩典媒介(圣道、圣礼和祷告)来分配祂的恩典,反对教会中建立任何形式的制度与规范,他们认为神在传递祂的恩典时是不依赖任何手段,是绝对自由的,任何的章程和制度以及秩序的维护都会干扰圣灵在教会中的工作。 但这种担心并无道理。这些人过于看重神的国已然成就的部分,却忽视神的国未然成就的部分。因着相信基督的救赎,信徒们在司法上的确被称义了,然而我们还走在成圣的道路上,我们还会受到败坏肉体的辖制,还会产生各种不符合圣经的思想、意念和行为,使自己和身边的人处在试探和凶恶之中。尤其是在教会建立与牧养中,那恶者更要挑动人心中的恶念,使我们彼此拆毁,互相攻击。这个时候,教会内部的章程和制度(尤其是那些经过历史检验的章程和制度),就能很好地遏制人心中的罪性,使每个人不敢擅自越界,只行在自己的规范之内。 也许有人说:“我们也不是没有规范,我们不是有圣经吗?我们按照圣经上神的话语去行不就可以了吗?”但这是大而无当的属灵空话!遇到具体情况,圣经中那么多的字句,我们究竟该按哪一条去执行呢?在具体的教会实践中,我们总还是要按照整本圣经的原则,总结和归纳出一些适合当下自身教会的成文规章,以便教会好遵照执行。更何况,教会中总有些人,会断章取义地利用圣经中的经文,为自己的犯罪行为进行辩解。 我们当然不否认圣灵对教会有超自然的引导,但客观而论,在现今的世代,这种引导并不常见,正如在教会历史中绝大多数的时期一样,圣灵更多地是透过人的常识、理性,在圣经真理的基础上,在教会整全制度的规范中,完成其对教会的带领。 事实上,自从使徒教会以来,教会中就从未缺少过治理规范,早期教会甚至要求会友们在认真慕道三年之久,完全熟悉基督徒的行为规范之后,才对其予以受洗。这虽不一定成为我们今日教会章程之规定,但教会自使徒时代以来对自身建设之重视,对会友要求之严格,可略见一斑。只是到了近代,随着人本主义思想的侵蚀,自由派神学的兴起,人们对信仰的要求才逐渐降低,也才出现了这种不委身教会的基督徒。而在十七、十八世纪的教会,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不重视信仰,不委身教会,不恪守主日,被视为是不可思议的。 现在不少基督徒喜欢一些网上或纸上牧师的证道,却不重视自己教会的牧者,这是不对的。这些网上或纸上牧师的信息,只能当成辅食,而不能当成正餐。神是一位有秩序的神,在施行祂的恩典时,一般是使用自己设立的媒介,因为神喜悦约束自己使用这些媒介 。既然神是通过祂在教会中设立的恩典媒介来祝福祂的子民,那么一个基督徒若不委身教会,自然就很难领受到祂的特殊恩典——这也是许多信徒东奔西跑,到处学习、听道,却很难得到生命长进的原因。 而教会对会友的整全牧养也绝非只是在主日上午讲一场道那么简单,它包括牧者的探访与关怀,包括神学的学习,包括周间的聚会,也包括弟兄姊妹之间的彼此团契相交,也就是使徒信经所言的“圣徒相通”来完成。以弗所书4章11到16节,就确立了这种教会牧养的模式。而这种牧养模式也决定了教会应该呈现出某种治理体制。教会作为一个体制,乃是以建制的形式存在,并透过神所设立的圣职人员和媒介来运作,作为体制或组织的教会(信徒之母)是实现最终目标的媒介,这个目标是在作为生机体的教会中找到的,即信徒的群体(信徒的相通)。 国外有牧者说,中国教会只有救恩论,而没有教会论,本文深以为然。这固然有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政治逼迫的历史背景,使教会无法有形地存在,但我们得说,导致中国教会没有建制的真正原因,还是以上所提到的那些神学思想。逼迫中的教会是否就一定不应该有,或无法进行制度建设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使徒时代的教会就一直处于逼迫之中,但正如以上所列举的经文所描述的那样,使徒保罗所建立的教会依然显示出一定的治理架构。面对逼迫,正确的思路应该是,越逼迫,教会越应该有规范的制度,使教会在逼迫面前更加团结,更加有力。 当然,我们也并不认为只要建立起教会的制度,只要建立了教会成员制,教会内部所有的问题就都能得以解决,信徒们属灵的生命就都能自动得以成长。但可以预期的是,一个建制的教会起码可以杜绝一些最基本的错误,去除一些最邪恶的罪行,可以通过领圣餐会友资格的审核,把一些最基本的属灵真理教导给信徒,从而避免极低水平的信仰,使会众们可以逐步行在主的正道之上。 回到文章的开头,如果为这些基督徒施洗的教会,在他们信主起首时,就能教导他们正确的真理,能有合格的慕道班考核,能有一些基本的劝勉,教会内部的章程中能有一些基本的纪律和道德约束,或许就能避免类似的情况。 教会纪律的目的是双重的。首先,教会试图借着接纳和驱逐教会成员来执行基督的律法;其次,它的目标是确保教会成员顺服基督的律法,以提升他们的属灵造就。这两个目标都效力于一个更高的目的,那就是维护耶稣基督教会的圣洁 。而教会的圣洁岂不正是我们这些牧者们理当致力的目标吗? 本文并不讨论,在教会中到底是应该实行哪一种治理模式——会众制(众会友治会)、长老制(众长老治会)、抑或是主教制(主教治会)——更符合圣经的启示。但我们得说,一个教会如果不去思考建立制度,不去实行会友成员制,那么,最后的结果,通常是变成主教制,尽管这个牧者或许并不了解什么是教会历史上的主教制。 国内有牧者说,今日中国的家庭教会犹如圣经历史中的士师时代,大家没有规矩,任意而行。此话有一定道理。真心盼望中国教会能及时纠正这种“忽视教会,强调个体”的神学思想,使教会成员们更加团结与委身。但愿中国家庭教会都能够建立起合乎圣经规范,合乎自己处境的教会制度,并且联络整齐成为耶路撒冷的城墙,成为神国度荣美的见证。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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