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电动自行车分类登记、上牌条件及办理流程
为贯彻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号)、安徽省《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231号)等文件精神,有效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倡导市民购买、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交警部门从3月30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详情点击:3月30日起,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现将电动自行车分类登记、上牌条件及办理流程告知如下:
一、申请发放省标牌(绿色)电动自行车
1.上牌对象:
(1)符合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2)在用符合旧国标(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发票为据)电动自行车。
2.上牌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如非本市户口人员,需额外提供居住证;
(2)购车发票(符合旧国标的,有正式发票且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
(3)车辆合格证;
(4)收费12元/车(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3】72号)
二、申请发放临时通行标志(橘黄)电动自行车
1.上牌对象:
(1)在用的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没有条件上非机动车号牌的;
(2)2019年4月15日之前购买的,新、旧国标都不符的电动自行车。
2.上牌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如非本市户口人员,需额外提供居住证;
(2)购车发票(发票遗失须提供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由车辆所有人居住地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基础组织或车辆所有人单位出具的车辆属申请人所有的证明和本人承诺车辆其所有的书面声明);
(3)车辆合格证;
(4)收费32元/车(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皖价费【2013】72号)
小编提示:市民可以通过手机自行查询电动自行车两个目录库链接:http://ddch.aqi.ah.cn/,输入“车辆型号”查询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三、中心城区12个登记、上牌点:
电动自行车业务办理咨询电话:0559-2311865
来源黄山交警
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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