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新!市政府出台十大举措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黄山日报
2024-09-08

市政府办公室

今日(5月19日)印发

《黄山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若干措施》

的通知

通知如下:

黄山市促进夜间经济发展

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有关决策部署,繁荣发展夜间经济,充分激发消费潜力,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助力生态型国际化世界级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01


推出一批精品夜游产品


鼓励各地结合夜间特点和景区实际,推出一批沉浸式夜游线路和夜游产品,2023年6-12月期间,每月对开放夜游且当月营业收入居前三位的景区运营主体,分别给予3万、2 万、1万元奖励。鼓励旅行社导入夜间游客,对2023年引进来黄过夜游客累计数排名前五位的旅行社分别给予10万、9万、8万、7万、6万元奖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花山谜窟景区分时段、分人群实施夜游减免优惠政策。(黄山旅游股份公司负责)


02


打造“三江口”夜演品牌


开设河街夜间剧场,每晚组织夜演活动,常态化举办周六江畔音乐会,组织徽州鱼灯、轩辕车会、目连戏等一批民俗技艺、非遗展示、相声脱口秀、歌舞剧表演、徽剧项目在夜间进行轮流巡演,打响屯溪老街-河街-黎阳in巷夜演品牌。(黄山建投集团、屯溪区人民政府负责)


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文化演出活动,按2000元每场次给予运营主体补助。(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03


推出夜间系列体育赛事


在江心洲广场常态化举办夜间足球联赛、荧光夜跑、街头篮球联赛、体育舞蹈、夜间跆拳道、健身操等具有表演性、观赏性和参与性的夜间体育赛事活动。(屯溪区人民政府、市体育局负责)


引导体育场馆延长夜间营业时间。(市体育局负责)


04


推出若干个烟火夜市


打造南滨江、兖溪夜市,恢复开放新安夜市、屯溪夜市。(屯溪区人民政府、黄山建投集团负责)


与各夜市运营单位联动现场发放200万元消费券。推出一批“徽字号”特色小店(摊)、徽菜流动餐厅,在夜市巡回开设。(市商务局、屯溪区人民政府负责)


在夜市区域组织开展露天电影播放、音乐演出、非遗展示等活动。(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05


打造夜宿夜营品牌


完善南溪南周边夜间配套设施,推出篝火晚会、星空酒吧、乡村美食、帐篷节等特色产品、活动,积极引进布局露营基地、房车基地。(屯溪区人民政府负责)


引导民宿、酒店推出折扣优惠,对市民、游客开放场景,引进文化沙龙、读书会、沉浸式演出、剧本杀、桌游、茶会、斗茶等潮流活动,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民宿运营主体给予一定奖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06


丰富夜间消费场景


引导中心城区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餐饮、商超等场所延长营业时间。2023年对开设深夜门店(24:00以后仍然正常运营)且运营一年以上、门店总数达到5家以上的连锁企业,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市商务局负责)


中心城区文博场馆夜间轮流延时开放。(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推出一批夜间咖啡屋、书屋、茶舍,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给予一定奖励。积极引进布局酒吧、康体养生等一批夜间休闲业态,支持引导非遗展、民俗表演、新安医学等形成一批夜游产品。(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07


优化夜间交通组织


在三江口水域推出新安江夜间水上观光巴士,试行预约免费乘坐;开通夜间旅游专线,串联中心城区主要夜市节点。(黄山建投集团负责)


在夜市周边区域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引导降低停车收费标准,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停车位指定区域夜间免费向社会开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负责)


08


加强市县一体联动


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推出一批具有潮流味、烟火气的夜间消费场景,提升打造黄山区浦溪河文体夜间休闲带、汤口寨西商业街夜市、东黄山悠悠湖文旅街区光影,徽州区西溪南夜间市集、茶余饭后·丰乐驿,歙县练江夜市、徽州古城非遗夜市,休宁县齐云夜逍遥、状元广场夜市,黟县西递灯光秀、宏村阿菊演艺,祁门县东街夜市、漫溪里星空夜宿等夜间经济特色品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09


加强宣传营销推广


统筹发布全市夜间经济消费指南和消费地图。(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


评选推出夜间经济推广大使,策划开展百名直播达人进夜市,抖音、小红书夜市作品设计大赛等活动,对单个作品播放量达到100万以上、点赞量达到5万以上且播放量排名前 20位的作品,市财政每个给予1万元奖励。市委宣传部负责)


招募高校和职校学生、青年创意人才在夜市坐摊,开展文创作品展示、艺术表演等活动,鼓励文旅、商贸等相关领域商协会组织招募一批夜市经营主体,对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招募单位给予一定奖励。(团市委、市商务局负责)


10


强化配套服务和秩序管理


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服务机制和审批“绿色通道”,做好夜市区域用水用电、环卫设施、垃圾清运、污水排放等配套服务保障。(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


在城市非主干道、商圈和街区空闲场地等,夜间时段可按规范实施店铺外摆、摊位外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强化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价格、市场秩序等综合监管和整治,加强夜间安全巡逻,营造安全、有序的夜间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局负责)


来源: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新闻投稿邮箱:hszxbjb@163.com
编辑:程子洋  二审:徐海生  终审:金一梅
推荐阅读【检察之光】让“徽“名片绽放夺目光彩
“湖州,我们来了”① | 图影村:太湖之滨的富美蝶变
中国式现代化长三角实践!黄山生态“高颜值”淬炼发展“好气质”
百家争“茗”!黄山南大门飘出茶香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黄山日报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